第五百一十八章 内阁大臣(第2/3页)

而大明如今借鉴《垄断法》,也存在着类似的考虑。大明那么多生化环材配方领域的科技创新,如果为了专利保护而公开配方,那大明就亏了。本来大明至少可以保密四五十年甚至更久,就跟可口可乐配方保密得一样久。

所以,大明的早期《垄断法》立法,也要搞成重实物实验审核、轻原理解释。你能当众演示你做得到这个效果,就可以授权。至于怎么做的,可以保留一点秘密。

(注:这样也会有弊端,那就是如果后来人发明出用别的原理实现同样的功能、但成本更低的办法。但因为两者外在功能表现相似,而前者不用公布内部技术原理,这个后来的降本改良型发明人就可能得不到授权。

换言之,这样的法律对于鼓励人类从无到有、发明彻底全新功能的产品是非常有激励效果的,但是对于鼓励人类去发明‘已有产品的低成本改进型’是非常不利的。只是如今大明还没到争取工业化降成本为主要矛盾的时代,也没多少“降本增效型发明”,所以可以两害相权取其轻。)

至于将来《垄断法》与时俱进向《专利法》转变,那起码是几十年之后的事儿了,先让大明把朱树人本人开挂带来的红利吃干抹净利益最大化再说。

……

定下了花三到五年慢慢边学边立《垄断法》,然后再花三五年把《大明民律》初步立完的时间表。

最后再花若干年把《大明刑律》和《大明行政律》补足、彻底废除旧《大明律》,那估计整个时间周期,就要奔着20年去了。

20年后是什么情况?朱树人如今53,如果他能再活20年,那都73了——连孔夫子都是活到73就没了,这已经是圣人的寿命。

所以,朱树人很清楚,他为“大明的第三个七年计划”定下的全面修律、与时俱进,是肯定不能在七年内完成的,要拖堂。所以后续也没必要想什么“第四个七年计划”了,就顺着惯性往下见招拆招,稳住大局方向,这辈子就很不错了。

不过,既然要全面修订律法,大明的官制和分部改革,也同样显得迫在眉睫了。

正如大明律都要把民律从刑律里拆出来了,将来再顶着一个“刑部”的名头管民商事案件,不觉得奇怪么?

大明从隋唐沿用下来的六部制度,已经磕磕绊绊走了一千一百年了。如果从东汉给尚书台分六曹算起,那就更是一千六百年了,这个分权的划线方式,实在是衰朽别扭得可以。

政出数门,权责不明,一切的一切都亟待解决。

所以,朱树人建议,从今年开始为修订新法做准备的同时,大明中枢的六部,必须重新划分和拆分。

这个问题,张煌言方以智也都赞成改变,因为目前方以智执掌的工部,也是混乱不堪,明明只是工部,但科学院得归他管。

这还不算,因为南京大学的建立也已经过去七八年了,而南大是理工科为主的,这里的学生教育和任用调用,也多归工部管。

可教育工作原来明明是礼部的,工部教出来的很多数学人才,如果走上财务管理类岗位,或者去税务部门,那是归户部管的,这么杂乱无章互相交错,扯皮太多了。

总之,大明这些年已经积攒了太多新事物,都是曾经划分六部时不存在的东西,已经没法往里塞了,必须拆分梳理。

小皇帝朱慈煜,对此也深以为然。最后,大明朝廷就在小康十五年的春夏两季,重点集中讨论了这些问题。

一边筹备新法的立法班组成员,一边讨论按照未来新法工作职责门类拆分对应部门。

经过五个月的集中讨论,反复推演磨合。内阁最终宣布:

把原有的六部,拆分、改名为十个部。

礼部拆分为三个部:礼部、文部和藩部。

旧的礼部只负责皇家事务和朝廷祭祀其他一切礼法活动。

而拆出来的文部,专门掌管全部教育工作,不分文科理科,都归文部省管,科研工作也归文部管,等于是后世的“科教文卫”。

藩部则是相当于后世专管外交工作的,把旧礼部的“藩属朝贡”任务拆了出去。

兵部还是兵部,吏部还是吏部,这两个不变。

刑部改名为法部,以后就不光管刑律司法,也管民商事纠纷的司法,只是所有的审判工作,不再以公权力处罚犯罪为目的,一部分只是仲裁协调民间钱财纠纷。

户部拆分为民部和财部。这个不用多说,终于把收税和户籍管理人口管理拆开了,管人的专管人,管钱的专管钱。

工部拆分为工部和商部。把工部原本的车船营造和交通运输权限拆分出来,交给类似后世商务部的部门专门负责,而工部本身可以再增加一个对国内工业建设规划管理的职权,类似于后世工信部、工商管理局的一些职权。

同时拆出来的这个类似商务部的部门有了权限,就能专管对外贸易进出口、发展航海殖民事业,算是把大明的开眼看世界工作,直接提升到一个独立的部的级别,可以有自己的政绩追求。朱树人相信这一拆,绝对可以把海外开拓工作的力度大大提升。

吏、兵、礼、文、藩、法、民、财、工、商。

这十个部,再加上独立于十部系统的内务府,一共十一个部级单位,在按照旧法,把每个部的尚书都拉入内阁进行政务讨论,就显得过于臃肿了,议政效率也会低下。

而且考虑到越到近现代,工作专业跨度越大,跨部门跨体系调动官员,很容易出现“外行管内行”的问题。

将来的官员,可不仅仅是只会读四书五经的腐儒了,你得懂越来越多的专业知识,很多时候在一个岗位上的工作能力是不能简单迁移的。

所以,朱树人就指出,一定要避免“鸡同鸭讲”、“外行指挥内行”的问题,不能再把十一个尚书级别的官员,都拉进内阁和稀泥讨论。

而最终讨论的解决办法,也是在各部之上,再设置“内阁协理大臣”,类似于此前的“内阁次辅”,只不过现在的内阁协理大臣可以有三到四个,然后不再是平等的乱交叉协理,而是分工明确,每个协理大臣只针对性分管某几个部(类似于后世副职的协理大臣,有些分管科教文卫,有些分管外交)

四位内阁协理大臣,第一位分管礼、文、藩三个部;

第二位分管吏、法;

第三位分管兵、商(就是把对外航海殖民跟国防交给同一个协理大臣管,这是考虑到这个时代的殖民多是武装殖民,不是和平做生意,需要武力保护)

第四位分管民、财、工、内务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