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四章 立制(第2/2页)
随后几天,经过众人数次讨论和修改,汉洲正式建立管理机构。
统领府,总领汉洲所有军民事务管理。设大统领一人,曹雄;副统领三人,俞福坤,胡文进,齐大江。统领府庶务主办一人,齐天,负责汉洲民事管理。
军政大都督府,总管汉洲所有军政事务,设大都督一人,曹雄(兼);副都督两人,俞福坤(兼),齐大江(兼)。大都督府下,设海、陆两厅,海军厅长官,曹雄(暂代),海军战船为“开拓号”、“拓产1号”、“拓产2号”,辅助运输船为“拓产3号”。全员定额三百四十二人(含部分新进移民水手),月饷银,五两(实发)。陆军厅,暂时空置。
民政总管府,总领汉洲所有民政事务,设总管一人,齐天(兼);副总管一人,潘其风。民政总管府下,设农事、工事、商事、渔事、兵备、运输、移民等几个部门,其中农事下,设立若干生产屯,负责分片划定的农田垦殖和管理,屯长,均由其中移民表现良好,且协调组织能力强的人担任。
齐天一直教授的三十多个少年,全部充任各个事务管理部门副职,一边学习文化知识,一边进行观政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