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玉米地中的裸尸(二)
汉州县宁原镇河口村?
秦简心道, 那不就是秦家的老家吗?
雨后命案,想必没留下多少线索吧,也难怪汉洲县那边跟市局申请协查呢!
县局有自己的法医和技术组, 所以罗昊便没带许艳梅和高建业、方宇师徒,他开车, 载着秦简、王文光和郭峰, 一行四人直奔汉洲县而去。
县局门口,已经有人在等着他们了。
“罗队, 几位同志, 你们来了, 快, 里面请。”一个穿着制服的小青年接待了他们, 并自我介绍道:“我是县刑侦大队的侦查员, 刘荣辉,你们叫我小刘就行。”
罗昊点了点头, 一边跟着刘荣辉往里面走, 一边问道:“案子具体是什么情况?”
刘荣辉先是叹了口气,才说道:“今天清晨,大约是五点钟左右,我们便接到了下面的报案, 由于是命案, 我们第一时间便出警了。”
“案发地是河口村村东头的一大片玉米地, 因为昨夜下了一场大雨,收割后的玉米秆出现了大面积的伏倒, 雨过天晴后, 村民们就打算把秸秆收了,晾一晾, 留着烧。”
“这一收可倒好,收到了一具白白花的尸体,一/丝/不/挂呢!”
罗昊又问:“死者的身份确定了吗?”
“怎么可能确定不了呢,那可是宁原镇最大的厂子,宁原青砖厂的厂长夫人啊,也是厂子工会的副主任,河口村有不少青壮年都在青砖厂上班,农闲时,青砖厂也会在四里八乡招一些临时工。”
“所以,村民们发现尸体的时候,几乎是一眼就认出来了。”刘荣辉说到这里,已经引着几人走进了县局的刑警大队。
一个魁梧的男人迎了过来,跟罗昊握手,“罗队,又见面了。”
罗昊点头,“施队,好久不见。”
施洋苦笑一声,“当然是越久不见越好了,说明天下太平嘛!”说罢,施洋又跟秦简三人打了招呼,这才开始给他们介绍案情。
“你们刚进门的时候,我听见荣辉似乎已经跟你们讲了一些,死者,方美娟,是宁原青砖厂工会的副主任,也是厂长周万才的妻子。”
“尸体是在河口村村东头的玉米地里发现的,而方美娟的家却在镇里,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去河口村,不过河口村村东头距离镇里倒是不远,走路也就十五分钟左右。”
“尸体被发现的时候,是脸朝上,仰躺着的,尸体上满是性/行为的痕迹,尸体一/丝/不/挂,附近也没有找到属于死者的衣物,目前怀疑,死者应该是被奸/杀了,凶手作案后,慌乱逃走时,自己的衣物跟死者的衣服混在一起,他来不及分开,便一起抱走了,然后拿回家毁尸灭迹。”
罗昊面沉如水,问道:“现场还有其他发现吗?”
“有一些足迹,目前还在分析中,另外,尸检也还在进行中,联系你们之前,我们也初步调查了死者的社会关系,但是,很遗憾,并没有什么斩获。”
“据方美娟的丈夫周万才所说,方美娟平时不是在厂里,就是在家里,除了偶尔去看看她父母,几乎就是两点一线,他根本就不知道方美娟为什么会大晚上的去河口村。”
“问到方美娟有没有可能背着他还有其他男人的时候,周万才说得斩钉截铁,他说绝不可能,他的妻子绝对不可能背叛他,他还强调,这么多年的晚上,两个人从来都是在一起的,他也几乎不会去外地出差,方美娟就算有这个心,也没这个机会呀!”
“另外,我们也询问过方美娟工会的同事,看看方美娟这么多年,有没有在工作上跟人结过仇,答案也是没有的。”
“工会的人都说方美娟这个人,虽然有时候爱贪点小便宜,还嘴厉,得理不饶人的,但跟人结这么大的仇,那肯定是没有的。”
罗昊听罢,点了点头,问道:“施队,方便带我们去趟现场吗?”
施洋点头,“没问题,我亲自带你们去,尸体我们虽然已经拉回来了,但现场我们还是封锁了,而且,我还留了人继续进行地毯式地搜证,不过,哎!”
施洋叹了口气,才继续道:“下了半宿的雨,现场估计也很难再剩下什么了。”
......
一行人是骑着县里的摩托车赶去河口村的。
汉洲县的警用摩托车跟浦江市的相比,长相上虽然差不多,都是边三轮的,也就是侧面带斗的,不过汉洲县的警用摩托车显然是早些年市局淘汰下来的一批。
因此,破得呀,简直感天动地。
秦简坐在侧斗里,每次转弯,都感觉自己可能会随着离心力而飞出去。
不得不说,有种后世在游乐场做空中飞车的感觉,还挺刺激的。
好在,两世她都不是什么晕车的选手,因此,下了摩托车之后,除了屁股被颠得有点疼之外,没有其他不适。
现场果然如施洋所说,拉了很大的一块封锁区,有七八个民警同志正在一寸一寸地搜证。。
因为搜得细,所以速度并不快。
施洋大声喊道:“有什么发现吗?”
有一个民警大声回道:“施队,我这边发现了一条布丝。”
其他人则都没有什么发现。
一条布丝么?
罗昊问道:“在哪里发现的?”
民警指了指这片玉米地的东南角,“这一片发现的。”
罗昊闻言,皱起了眉头。
秦简也皱眉思考,为什么会在东南角呢?
刚才在来的路上,施洋大概给他们介绍了一下河口村的地理情况。
秦简知道,案发现场的这片玉米地位于河口村的正东面,它连着下河村正西面的玉米地,也就是说,两个村子是被一大片玉米地隔开的。
两次村子的正南面,有一条河,河口村在上游,故名河口,下河村在下游,故名下河。
通往镇里的路,正位于河口村的东北角,也就是下河村的西北角,两个村子共有一条河,共用一条路。
因此也可以说,河口村通往镇里的路也是在玉米地的东北角。
他们一行人,停车的地方便是玉米地的东北角。
那布丝又为什么会在东南角呢?
试想一下,凶手在玉米地中作案后逃离,他如果是要逃往镇里,衣服上被刮下来一条布丝,也应该留在东北角才对。
如果凶手是河口村或者下河村这两个村子里的村民,那他作案后直接往东或者往西穿过玉米地逃走不就好了吗,为什么要往南拐呢?
难道凶手要走水路?
跳河,游走?
想到这里,秦简不禁问了一句,“施队,南面那条河的对面是哪里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