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灭门惨案(七)
今夜无月, 明日多半有雨。
天黑漆漆的,但罗昊和王文光的手里都拿着手电筒,手电筒的光照在郑志平和人质的身上, 秦简在墙头上看得很清楚。
郑志平矮小瘦弱,挟持的竟是一个高壮青年。
高壮青年此时是清醒的状态, 不过却丝毫没有反抗郑志平的挟持, 反而把玩着郑志平的头发,嘿嘿傻笑。
秦简知道, 郑志平挟持的人应该就是宋大明了。
也正是因为郑志平挟持的人是宋大明, 是一个痴傻的人, 并不知道反抗, 否则, 一个高壮青年, 只要反抗,怎么能被郑志平顺利挟持。
宋大明并不反抗, 反而还挺顺从郑志平的, 这才让郑志平得以成功地把人带到了这里。
不过,眼看着郑志平已经很是吃力了。
秦简看准时机,点头给了罗昊一个信号。
罗昊立时便用手电筒对准了郑志平的眼睛。
郑志平瞬间眯眼,喊了一句, “你干什么?”
说时迟, 那时快, 秦简便从墙头跳了下来,她看准了郑志平持刀的手, 双手一把抓住了这只手的手腕, 用力一扭。
“啊”
只听郑志平一声惨叫,刀落到了地上。
“啊”
接着, 又是一声惨叫,声音却是来自于秦简的。
此时,罗昊和王文光已经冲了上来了,一人解救人质,一人按住了郑志平,听到秦简的叫唤声,他们同时问道:“怎么了?”
秦简很羞于启齿,因为......
她......她竟然崴脚了!
哪来的该死的石头啊!她每次大显身手之后就不能有个酷炫拽的形象吗?
这也太囧了吧!
罗昊看着她,又顺着她的目光看到了地上的石头,无语,这点子也是没谁了!
“崴脚了?严重吗?”
秦简委屈地点了点头,“嗯,好像不能动了。”
王文光叹了口气,暂时松开了宋大明,扶着秦简让她先靠墙单腿站着,“我们先把他俩送到车里,再回来接你。”
秦简问道:“宋大明也要带走?”
罗昊脸色阴沉地道:“没活口了,总不能把他一个傻子留下来吧!”
秦简大惊,脱口道:“怎么会?”
郑志平闻言,咧嘴笑道:“怎么不会,杀人不过就是手起刀落而已,快得很呐!”
秦简突然意识到,郑志平之所以会杀人,可能并不仅仅是被逼无奈后的反抗,更多的是心理变态吧!
如果这一遭他们没能将郑志平抓捕归案的话,未来,她会不会继续杀人,还真是不好说呢!
秦简在一片黑暗中,等了一首歌的时间,没人给她放歌,她就自己哼了一首。
五音缺俩,略微不全,不过,她自我感觉还挺良好的。
王文光回来的时候,听见秦简在哼歌,什么歌他不知道,反正是挺难听的,他道:“乱哼什么呢?脚不疼了?”
“谁乱哼了啊,没听过就说没听过。”秦简翻了个白眼,继续道:“脚不动就不疼了,一动就,哎呦!”
秦简轻轻晃了晃脚脖子,便叫唤了起来。
王文光,地铁老人看手机脸,无语道:“谁让你乱动的,走吧,我背你。”
“谢谢光哥!”
声音挺甜,挺真诚的,不过王文光觉得,他得先忘了秦简刚才的那个大白眼,才能好好感受她的甜和真诚。
不得不说,小丫头,真是越来越皮了。
......
回去的路上,四个人变成了六个人,有点挤。
条件艰苦,只能将就一下了。
回到局里,罗昊让王文光开车先把秦简送去医院看脚,如果没什么大问题,就把秦简送回家让她养着。
今夜,他们是注定无眠了,毕竟他们一会还要再跑一趟安昌镇,宋家该封锁还是要封锁的。
凶案现场,即便凶犯已经落网,调查,取证,验尸,该走的流程一步也不能少。
......
浦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王文光背着秦简直奔急诊室。
秦简的骨头摸起来应该是没什么大碍,不过却有一定程度上的错位,大晚上的,也拍不了片子,便只能先做一个应急处理,冷敷,上药。
暂时不能复位,消消肿总是没问题的吧!
秦简的脚踝被包得老大,也穿不了鞋,王文光不知道在哪给她借了一副拐。
秦简心道:拐是个好东西,奈何,她不会用啊!
然而没想到,她一架上,很快便会用了,她觉得,可能是原身会用吧!
有了拐,她也就不用王文光背着了。
秦简架着拐,王文光给她拎着一只鞋,两人往医院大门走。
刚走两步,竟然遇到了熟人。
不过,不是王文光的熟人,而是秦简的熟人。
元衡宇?
他怎么也在这里?
小秦同志并不知道元衡宇是第一人民医院的医生,而元衡宇此时也没有穿白大褂,他也正在往外走,应该是准备回家。
“你?”
“你?”
两人异口同声,然后都顿住。
王文光好奇道:“认识?”
秦简点头,“嗯,邻居。”回答完王文光,秦简又问元衡宇道:“你怎么在这?”
“下午有个同事找我,让我帮他值半宿夜班。”
秦简挑眉,“你是这的,医生?”
元衡宇点头,“是啊,你这是怎么搞的?”
秦简看了眼自己的拐和包得老大的脚踝,丧丧道:“害,崴脚了呗,算了,别提了。”
不提就不提,元衡宇从善如流,点了点头,又问,“这位是?”
“哦,我同事,送来看看崴得重不重。”
“那重不重?”
“还行吧,养着呗!”
说着便走到了大楼外,外面的空地上一共停了两辆车,一辆是王文光开来的吉普车,另一辆则是轿车,像个大头皮鞋一样,这辆车因为停得偏,所以来的时候秦简并没有注意到,此时看见,秦简觉得,这车挺复古,还挺好看的。
只见元衡宇走向了这辆大头皮鞋,秦简震惊,这辆大头皮鞋竟然是元衡宇的......的私家车吗?
这个年代的医生,开私家车上下班?
啥家庭啊!
不过,回过头来想想,她妈不也是每天车接车送的嘛,她妈还有司机呢!
毕竟,改开都这么多年了,还不允许有一批人先富起来吗?
秦简觉得,元衡宇的家人也一定是做生意的,并且是生意兴隆的那种,否则怎么有钱给他又买房子又买车呢?
不得不说,惯性思维是很可怕的。
秦简以为元衡宇的房子和车都是他家里给他买的呢,同是天涯啃老族,相逢何必曾相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