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56章 1992,大风起兮
12月25日,本就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日子,收音机的发言,在特殊上又增添了几分特殊性。
虽然是圣诞节,可圣诞晚餐是在昨天,今天并不需要吃特殊的食物,由着自己的喜好来就行。
晚餐,依然是烧烤为主,另外增加了一点沙拉,还有斯特朗他们昨晚备料太多,没有做完的玉米粥,这是一道美国家庭在圣诞晚餐都会有的食物。
牧场的牛仔有几个是附近的居民,世代牛仔,可能曾经自己经营过牧场,只不过运气不济,破产了;有几个从南美过来,来美国之前也从事牧场相关的工作;还有几个亚洲人,他们之间又以国人居多,之前没有牧场工作经验,但人勤劳肯干,不到三个月就能上手。
对于牛仔,牧场给予的待遇是薪水、保险加上包吃包住。
住比较简单,在牧场的空地上盖几栋木制别墅就行;吃也很方便,不需要专门有人负责烹饪,牧场只需要提供食材,牛羊肉牧场都有,牛仔们自己也会种一点蔬菜,辅菜、调料,农场会发放补助,由牛仔们自行购置,这一点其他牧场是没有的,属于神农南粮体系特有的福利。
骑马的700美元,开直升机的1500美元,都是税后的工资,这在美国牛仔行业已经算是高工资,再加上其他一些福利,牛仔们的生活还算宽裕。
没有可供几十号人同时进餐的餐桌,大家就比较随意,从桌子上的大盆子里打一点自己喜欢的菜色到小盆里,然后端着随便找个位子,三三两两坐在一起,一边聊天一边喝酒。
斯特朗有个小女儿叫安吉拉,年纪和南无为相仿,还有个儿子,如今已经三十几岁,在西屋电气工作,是一个电气工程师。
斯特朗还有一个关系比较复杂的老婆崔西,十几岁的时候从西雅图来蒙大拿郊游,迷上了斯特朗,然后偷尝了禁果,之后又很快怀上儿子;
生下孩子之后,崔西并没有和斯特朗结婚,而是回到西雅图继续学业,和其他人一样,毕业,找到一份好工作,生活在大都市里,偶尔会飞到蒙大拿看看斯特朗,两人就这样含含糊糊的过着,八年前崔西又怀上了安吉拉。
拿起啤酒瓶和斯特朗碰了碰,“所以,你为什么不和崔西生活在一起?”
斯特朗喝了口酒,说道:“我不习惯大城市的生活,崔西适应不了乡村,我们之间这个矛盾无法调和,所以……”
斯特朗耸了耸肩。
“理解。”南易举了举瓶子,再次喝了一口酒,“啤酒的味道不错,不过对我来说稍稍苦了一点。”南易是从工业水啤喝过来的,对于太正宗的啤酒反而有点喝不惯。
“我觉得可以更苦一点,我正在着手改良酿造的工艺。”
斯特朗不以为意,他对自己的酿造水平颇为自信,从他爷爷那一代开始,他家就自酿啤酒,他父亲在大萧条时期就靠酿酒赚了很丰厚的一笔,不过后来全亏在牧场上,三十年前,斯特朗还是牧场的少东家。
“哈,看来我以后没有福气再品尝你的酒。”南易耸耸肩,放下酒瓶,抓过桌上的大樱桃汁喝了一口。
饭后,屋外的空地生起了两堆篝火,牛仔们开始了他们的欢乐时光,会喝酒的手里依然拿着啤酒瓶,大家站成一圈围在篝火旁,看着斯特朗坐在树桩上,手里弹奏着吉他,安静听他用浑厚的烟熏嗓演唱一首从女性角度创作的歌曲《Jolene》。
斯特朗把歌曲演绎的很好,原唱富有攻击性的尖锐被去除,犹如一个旁观者把男人出轨,原配祈求第三者退出的蹩脚故事娓娓道来。
第三者插足的故事讲述完,斯特朗又弹奏起了《Drink Doch Eine Met》,曲调被放慢,调子听起来更像几十年后的一首南韩歌曲,据说,两首原创歌曲的相似度八成以上,不得不说,世间真有心有灵犀这回事。
斯特朗珠玉当前,跃跃欲试的南易自认水平不如人家,他不愿意施展钞能力,让牛仔们屈服于资本违心奉上赞美,只得安安静静的站在一旁当个听众。
九点将近,牛仔们纷纷退去,欢乐时光结束。
南易并没有回自己的房间,而是去牧场的装备库拿了夜视仪。
蒙大拿这里晚上经常会有狼群袭击牧场的事件发生,为了打狼,夜视仪已经成了牧场的标配,有条件的牧场都会备上。
带好装备,一行人徒步前往牧场东南面的一个小山丘,狼群非常警觉,汽车的动静太大,可能会把它们吓得取消今晚的袭击计划。
半个小时时间,6公里的距离,一行人到达目的地。在山丘上设置好狙击阵地,就进入漫长的静默等待。
万籁俱寂,风声、鸟叫声清晰入耳,不能说话,就算声音压得再低,都能飘出去一两公里。
两个小时一晃而过,南易并没有发现狼的踪迹,倒是发现两大一小三只西猯,这个野猪的近亲物种在蒙大拿的数量并不太多,而且对牧场也造不成太大的破坏,加上这玩意身上有臭腺,遇到危险就会分泌出一种极度恶臭的液体,牧场主们一般不会招惹它,只有职业猎人才会把它们当成猎物。
看了一会西猯的天伦之乐,南易又调转方向,四下搜索狼的踪迹。
又是将近一个半小时过去,一头狼终于出现在南易的视线里,这头狼行走的很慢,走一段就会停下观察一下四周,然后继续往前,就这么一停一走,十七分钟只往前走了不到两百米。
如无意外,这是狼群的排头兵,是被派出来撞枪口的,蒙大拿的郊狼已经和牧场主们缠斗了将近两百年,枪声已然被它们刻在自己的基因里,每年又有不少人会深入丛林猎狼,不管是先天还是后天,郊狼对枪声都是铭记于心,只要枪声一响,有多快就会溜多快。
南易观察了一会排头兵,又往它身后的区域搜索,很快,在一片土疙瘩的后面又发现一头郊狼,双眼直接看着南易几人的山丘方向,透过夜视仪,看起来有点晃眼。
继续等待,排头兵的路线非常明确,就是往牛圈的方向,狼二的路线也很明确,它是负责盯着排头兵的,只要排头兵一出状况,它立即会向还隐在暗处的狼群报警。
郊狼群从来都是团队协作,各司其职,没有个狼英雄主义。
还是等待,又是半个小时过去,南易终于看到了狼群的身影,嘴里默默念叨:“一、二、五、七,最后面那头应该是狼王。”
调转枪头,瞄准了狼王。
南易已经有了主意,哪头都可以漏掉,狼王必须拿下。
依然等待,风太大,只有等狼王进入二百米之内,南易才会射击,扳机不能轻易扣动,搞不好今晚只有开一枪的机会,要是错失,再想遇到就不知道猴年马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