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八百七十四章 为苏州人贡献了一年的笑料(第2/3页)
或许是因为这事儿闹得满城风雨,主席台坐了两位审判员一位陪审员,对于离婚案,配置不低了。
被告席坐着四个人,苏大强进来后就一言不发,他的右手边是苏明玉,在往那边是二儿子,左手边是西装革履的律师,虽然还是苏明玉请的,但不是上次帮苏大强打赡养官司的刘律师。
原告席坐着两个人,蔡根花和一名脸看起来很油腻的中年男子,那应该是她请的律师。
书记员确认完毕到场人员报与审判长,又喊声起立,在场众人皆站起。
宣读完会场纪律后正式开庭。
“被告苏大强,蔡根花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向本庭提起诉讼,要求与你解除婚姻关系并分割你们二人名下财产,对此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苏大强两眼无神看着桌面,一句话也不说。
直到苏明玉用手肘碰了碰他,这才从失神状态恢复,看着主席台说道:“我不想和小蔡离婚,我还爱着她。”
下面的人交头接耳,有人面露耻笑,黄土都埋到脖梗子的人了还把爱挂在嘴边,这老家伙是真不知道羞耻为何物。
或许是台下的议论声刺激到了蔡根花,她前倾着身子,一脸冷漠:“可我不喜欢你,一点都不。”
“咳~咳……”
中年律师给蔡根花使了个眼色,意思是别多说话。
“审判长,我当事人的意思是结婚后相处了一段时间,发现她跟苏大强在生活观和人生观上有很多冲突的地方,这些都是不可调和和改变的,既然感情已经破裂,为了避免继续伤害彼此,综合考量之下提出了离婚,但是苏大强拒绝签署离婚协议,我的当事人万般无奈才诉诸法院。”
这话就比蔡根花说得严密多了,给人的信息是结婚后发现三观不合,最终走上离婚的道路,而不是感情没有,就奔着财产去的。
“审判长。”受苏明玉聘请的王律师看了一眼台下众人:“蔡根花在和苏大强结婚前曾经作为保姆一起生活了三个多月,这期间两人并未爆发任何冲突,小区居民经常能在楼下看到他们一起散步,晨练,逛街的身影,所以原告律师讲的三观不合并不成立。”
中年律师辩解道:“蔡根花在受聘苏大强保姆期间,本着服务精神,必然是以取悦雇主为重心,但是两个人结婚后,夫妻之间身份平等,生活中出现矛盾是很正常的。”
台下众人纷纷点头,觉得中年律师讲的很有道理。
面对衣食父母,那自然是客户虐我千百遍,我待客户如初恋,但是换成家人,有几个会像对待客户一样有耐心?
中年律师心下得意,觉得这种官司基本就是白送,提成稳拿,男女双方豁出脸面闹到对簿公堂的地步,有感情不破裂一说吗?
这时苏明玉举手说道:“审判长,我有话讲。”
主席台上的人看了她一眼:“请讲。”
“我的父亲苏大强是真心对待蔡根花的,这一点湖西派出所的民警可以作证,今年夏天,苏明成发现蔡根花采购日常用品的账目有问题,曾将蔡根花赶走,苏大强为了逼我们把人找回来,不惜用跳河来威胁。之后又瞒着我们三人向蔡根花求婚并领取结婚证,还在基本上由大哥出钱购买的南山丽舍小区三居室的房本上加了蔡根花的名字……”
中年律师趁她换气时出言反对:“审判长,婚前的事情与本案无关。”
王律师说道:“审判长,既然离婚诉讼有分割财产的请求,那有关房产的信息当然重要。”
审判长望中年律师说道:“反对无效,被告辩护人请继续。”
苏明玉继续说道:“因为这件事,大嫂对大哥失望透顶,两人反目,协议离婚。”
哗~
台下一片哗然。
大家都知道苏大强搞得二儿子倾家荡产,夫妻离婚,没想到现在又毁了大儿子的生活。
同德里的街坊和苏大强的同事对着被告席指指点点,嘴里的话难听得很。
苏明哲留学美国,是斯坦福大学毕业的高材生,赵美兰活着的时候最以大儿子为傲,大家都说赵美兰命不好,没有享受到来自大儿子的孝心,苏大强就幸福了,因为他去美国生活水土不服,回到苏州后大儿子又是给买房又是雇保姆,结果当爹的就是这么疼爱大儿子的?
苏明玉瞟了面无表情,好像事情与自己无关的当事人一眼。
“买三居室的钱是大哥拿的,但是其中的270万由岳父母那里借得,因为大哥和大嫂已经协议离婚,这笔欠款就成了大哥的心病,为了让大哥能够尽早还上这笔钱,我提议变卖老宅,但是父亲不同意,跟我们讲这是他和蔡根花商议的结果,大哥一气之下回了美国。”
如果说刚才是哗然,现在下面就是轰动了。
世界上还有这样的父亲?
一些人面面相觑,感觉苏明玉的叙述颠覆了三观。
“我真恨不得带俩鸡蛋砸到老苏头上。”
“你就算有这打算也带不进来了,经过上回的事,这次法警盘查得很细致,老贺带保温杯都不让进,还非得喝一口试试毒。”
“老苏怎么变成这样了,现在出去喝酒,朋友们谈起他没有一个不撇嘴的。”
“以前有多羡慕,现在就有多恶心,为了一个才认识几个月的女人,从小养大的儿女都不要了。”
“坑完老二坑老大……我听说老三的大房子和豪车也都卖了。”
“我听说老三是因为和老二闹矛盾变成这样的。”
“她是真卖了,还是把钱转移到别的地方,比如姓蒙的董事长名下……碰上这样的爹,只要儿女不傻,都得留个心眼儿。”
“……”
同德里的街坊和学校的老职工议论纷纷,对于苏大强,只有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失望”。
审判长和审判员也在交流,但不是针对苏大强的所作所为,而是针对苏明玉的陈述。
哒~哒~哒~
过了一会儿,审判长敲了敲法槌。
旁听席上的人纷纷住嘴。
“被告辩护人,你能就苏大强大儿子出钱买房这件事提交书面证据吗?”
林跃知道,这是审判长在给他们机会,可是……
子女给父母买房,即便房本写的是父母的名字,可是只要闹上法庭,如果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据,房款是可以被视为借款的,也就是说,放在苏大强身上,如果他们能够拿出苏明哲出钱买房的证据,那么房款可视为借款,苏大强作为最初的房主,是要承担还款义务的。但是如果没有实证,那只能被认定为赠予。
他们有实证吗?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