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四十六章 引入九品官人法(第2/2页)

就好比这一次张飞立下大功,职位上倒是有的说,但是爵位和军阶方面,却没有太多的可操作点,刘备只能选择给他增加食邑数量。

爵位上,按照秦汉的规则,张飞已经到顶了,没办法继续往上了,再往上就不是人臣领域了。

想要继续赐封,难度太大。

所以思来想去,刘备考虑到当前尚且忙碌的基本局势,决定暂时不动行政领域,先从军事领域下手,对军事领域方面的升迁赏罚体系做一次重新设定。

在这个层面上,刘备决定理清楚军职、军阶和爵位之间的区别,把第三帝国的军事系统给弄的丰富一些,不至于想要封赏的时候都不知道能给什么。

军职顾名思义,那就是在军队里的实际职位,也是主要代表军事权力的存在。

在第三帝国的军队里,精简军事建制之后,基本按照管理十人的什长、管理百人的屯长、管理五百人的军侯、管理一千人的军司马、管理三千人的校尉为基础架构。

管理一万人的中郎将和管理人数不计的将军则是这个体系中的高层。

从最开始的小兵,到最后的将军,如何升迁降职,如何封赏惩罚,其实都已经有了比较明确的规定。

这个体系构成了战斗力强大的三十万汉军的基石,是汉军得以保持强盛战斗力和完整编制的重要缘由,所以这个基础体系没有必要做什么改变。

然而这个简单的体系并不能完全满足军队的升迁需求和荣誉需求。

所以刘备决定增加军阶这一存在。

军阶层面,刘备决定直接引入九品官人法的规定,自从九品开始,一直设置到正一品,凡九品十八阶,分别对应从普通士兵到将军的每一个序列。

士兵从入伍开始是没有军阶的,如果立下功劳,就可以从从九品开始积累军阶,基本上从士兵到什长,可以授予从九品到正九品的军阶,从什长到屯长,则可以授予从八品到正八品的军阶。

到了军侯级别,就可以授予从七品到从六品的军阶,到了军司马级别,则授予正六品到正五品的军阶,到了校尉级别,可以授予从四品到从三品的军阶,中郎将级别,授予正三品军阶。

正三品往上,属于将军级别的军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