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第六种羞耻(6)

皮耶罗整整病了两周。

神父生病,这种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他的病会叫整个城镇陷入混乱之中,因为人生里的几乎所有重大事项都需要神父参与,从出生、结婚到家中的婴儿降生,再到临终时分和死后的葬礼,如果没有圣职者在场,那该是多么不体面。当然,大部分时候,这些事项都可以由牧师代理,但一个城市中总有些人需要神父——乃至于主教,为他们做这些事,不是么?

好在他现在在罗马城,而罗马城最不缺少的就是神父,很快就有人暂代了皮耶罗的位置,履行起皮耶罗的职责,并且取得了良好的声誉。

倒不是因为他比皮耶罗更擅长做事,亦或者口舌比皮耶罗伶俐,单纯是因为,唉,这位新来的神父,实在是生得一副神父的样子。

约翰神父胖嘟嘟的,和大多数胖子一样皮肤白嫩,行动缓慢。他没有肥胖到惹人生厌,而是圆润得恰到好处,仿佛一枚滴溜圆的面粉团子,还是裹了油的那种,令人一见到便生出亲切之感。

每个人的朋友圈都会有一个性格开朗、交际广阔、擅长调节气氛的胖子,他既不会优秀到使人胆怯,又不会愚蠢到令人不快;既不严厉到使人敬而远之,又不会松懈到令人毫无敬畏。约翰神父就是这样的角色。

“你要是再不好起来,”拉斐尔一边打开房间里的窗户,一边调侃道,“恐怕你以后在这座教堂里呆不下去了,皮耶罗。”

因为,当然,神父们也是有竞争的,他们不仅有竞争,而且竞争相当激烈。如果

“这座教堂里人人都知道我是会升为主教,前往教区的。”

皮耶罗的嗓子已经好多了,虽然还略微有点咳嗽,但体内的热度早就降了下去。之所以还卧床不起,纯粹是因为这场突发的急病似乎烧光了他的精力,皮耶罗感到自己在病后衰老了不少,肢体和头脑都不复以往。

“我想你的新任命可能还得过上一段时间才到,毕竟,你也知道,我们的圣父身体欠佳,大概率就是这几年的事情了。最有力的竞争者很欣赏我的画作和风格,我想我会有机会在真正的教堂里创作壁画。”拉斐尔轻描淡写地说,“何不休息几年,再等等别的机会呢?毕竟,你也不是那么着急。在我看来,亲爱的朋友,你只是想找个僻静的地方清修,远离那些——嗯,你知道我在说什么。”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这样。拉斐尔,你像圣人一样宽容仁慈到,却又对那些出现在你面前的所有苦难都漠不关心。你是主虔诚的信徒,却又对主毫无尊重。”

“还在想那些事?”拉斐尔叹了口气,“噢,皮耶罗。别想太多了,那对你没好处。”

“我无法控制自己的思绪。我要怎么才能控制自己不去想?不像你只是听说,我眼睁睁地看着她们被污蔑,被凌辱,被烧死,尸体被丢进河流。是我做的。是我宣判了她们有罪。”

“我会说你没有选择。但这显然没法帮到你,是么?”

“别说俏皮话了。”

“啊,皮耶罗。真是固执,看来我必须得说些真的能帮到你的话了。”拉斐尔说,“你见过天使或者圣人么?”

“我还没死呢。”

“嗯。我也没有。”拉斐尔微笑着,“但我见过,皮耶罗。”

皮耶罗一时间只觉得自己疯了才会跟拉斐尔聊这些:“……主啊,又是你的缪斯。而我竟然天真地以为你这些天一字不提是忘了那回事。”

拉斐尔笑得很明亮,他说:“我的缪斯,那可是只要见过一次就终身难忘的美人。我怎么可能会忘记那种美人呢?”

他带上门,准备离开。

“拉斐尔。”皮耶罗说,端端正正地躺在床上,双手合十放在胸口。他闭着眼睛。

“……”拉斐尔停在原地不动。

“你是认真的,对么。”

“我什么时候不认真呢?我向来都是很认真的,亲爱的皮耶罗。”

“所以。天使和圣人。”

“噢。那句不是。”

皮耶罗一口气差点没喘上来:“神圣的——”他为了忍住不吐出接下来那个绝对不适合神父说出口的词咬到了舌头,满嘴腥味。

“我不认为他是天使或者圣人,老朋友,没有天使、圣人会像他那样……性感诱人,能轻易挑逗得任何人血脉奔张,只凭借一张画像。我认为韦罗基奥甚至没能描绘出他万分之一的魅力。”拉斐尔顿了一顿。尽管他的低语细如蚊蝇,皮耶罗还是将他接下来所说的话听了个一清二楚。

他喃喃地说:“谁知道,皮耶罗?也许他其实是魔鬼也说不准呢。”

“魔鬼!退后!”

约翰咆哮着,挥舞着双手,竭力掩饰自己的色厉内荏。

他在几个星期前才来到罗马城,来之前就打定主意一定要留在这里,哪怕只是作为一个普通的圣职者也无所谓。

倒不是说他对自己的前途抱有什么特别悲观的态度,老实说,没点背景的人是不可能有机会出现在罗马城的,更别提站稳脚跟了。约翰没有显赫的姓氏,却有个身居高位的老师,虽然他并不是老师最偏爱的弟子,约翰始终相信,只要耐心等待,迟早有一天,老师的福祉会洒落在他身上。

事实也正是如此,在苦熬数年,始终如一地将自己搜集来的礼物寄送给老师——当然啦,他也知道自己勤恳工作得来的财物在老师看来恐怕只是些不值钱的零碎,可他更知道老师会将他的心意记在心中——之后,终于,他得到了机会,在老师的帮助下顶替了某位倒霉神父的位置,来到了这座圣城。

作为外来人,约翰尽量表现得像个正经的修士。也就是说,他收受贿赂、恐吓底层、谄媚贵人,对于同僚则慷慨大方,绝不独吞好处。

这一套很快就起了作用,一旦人们认识到他和那些在罗马城中呆了一辈子的修士没有任何区别,他就被毫不犹豫地接纳进了怀抱。约翰在这地方混得如鱼得水,也并不认为自己能更进一步。

他的职位走拢这儿就到头啦,再想往上,不仅是没那背景,更是没那手段。

约翰很有自知之明。他清楚自己资质鲁钝,贪财爱色,还特别爱吃,但总体来说,他多少也算是个好人。他有很多小毛病,可像是残忍啊,冷血啊,恶毒啊……这些词,和他是沾不上边的。

像是他过去任职的那座小城,从来没出过什么异教徒或者女巫之类的东西。无论如何,把事情厉害讲明白,敲诈、勒索、威逼,拿到对方的财富也就罢了,何必要送人上火刑架呢?

约翰可干不出来这事。他最多也就是在敲诈勒索也不管用的时候叫刺客干脆地解决掉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