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8章 第七种羞耻(21)
离开牢笼前亚度尼斯检查了一下这个小房间,为洛基添上了酷似阿斯加德的植物。他尽量将此处布置得符合洛基的心意,尤其选择了为他留下美好印象的花园作为基调。洛基对此倒是没说任何反对的话,大概是因为他们都心知肚明,在亚度尼斯这里,洛基没有任何秘密可言。
他的心路历程。他的恨与爱。亚度尼斯早已梳理得一清二楚,甚至远比洛基本人都更清楚。
“你到底想要什么?”在亚度尼斯离开前,洛基问他。
亚度尼斯心说我只想要你和托尔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而这是必然发生的事情。
和人类不同,长生种几乎不需要太多的外部手段做推动,就算什么也不做,事情也终将走向同一个结局。
而他在这种事情上总是很宽容,更有足够的耐心等待。再说洛基也实在是很好用,好用到简直让亚度尼斯怀疑他是否就是被放任成这种工具神性格——在这方面,他们的父亲并不算无辜。
洛基是个完美的对照组。相比起来,托尔的年轻气盛和思虑不周都算是小毛病了,迟早会随着时间补足,洛基的任性、冷酷和不负责任,反倒更加衬托出托尔的好来。
不过又有什么必要这么做呢?亚度尼斯搞不太明白。洛基存在或者不存在都不会影响到托尔,从这个角度说,奥丁也可能就真的只是不擅长教育。
还好他们家的孩子都不需要教育,亚度尼斯颇有些冷幽默地想,母亲生下的那些后代除了味道和营养上优点卓越外,最大的用处就是被召唤出去受人驱使。
他朝着洛基摆摆手,语焉不详地回答:“我的所求,在达成的那天你自然会知道。”
洛基若有所思。
想去吧。他再怎么想也不可能猜到亚度尼斯的思路。再聪明再洞察人心也没用。
这一点上,亚度尼斯对自己还是很自知之明的。他清楚他的行事有一种既事正常人又一点都不正常的风格,主要突出一个时而理智时而神经质。
也只有和他相处时间足够久、足够深入,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到他计划中,并且保留了大部分与之相关的记忆的康斯坦丁,偶尔能猜中他在想些什么,又计划了什么。
曾经的布鲁斯其实也……
算了。够了。
“就这样?”康斯坦丁说。
听完案子后他并不是不失望。坦白说整个事件的曲折程度在《福尔摩斯探案集》里根本排不上号,哪怕真的能被写出来,估计也就只够个短篇的,情节更是排不上前列。
也就案件波及的范围广泛,涉及到的人员又十分高贵而已。
“案子通常都这么无聊。”福尔摩斯平静地说,“不论死者是谁,失踪了什么,一旦案件解开,给人的感想总是失落。哪怕是那些较为离奇、罕见的案子,最终的结局也一样俗套,无非利字而已。”
康斯坦丁想吐槽你不是办过不少和感情纠纷有关的案子吗,不过又忍住了。他觉得福尔摩斯口中的“利”可能也包含了感情的部分。
华生说的对,福尔摩斯确实是个很有感情的人,但这位大侦探很愿意用纯粹逻辑的方式去解释这些感情。
……颇有些掩耳盗铃的意思了。
不过行,都行。
谁叫他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呢?别人这么干是自欺欺人,福尔摩斯这么干就是妥妥的人格魅力。
另一边的华生,同样是听完了整场分析秀——康斯坦丁有绝对的证据证明福尔摩斯滔滔不绝地说那么一大通其实就是专门说给华生听的——此刻已满眼闪着星星,满脸写着崇拜,满身都是与有荣焉。
“太厉害了,福尔摩斯!”他兴冲冲地说,“难以置信,你竟然能从这么多琐碎又杂乱的线索里找到唯一的正确解答。你的智慧实在是无与伦比!”
康斯坦丁:“……”你说的是实话,可我听着怎么那么浑身不得劲儿呢。
“那没有什么困难的,华生。”福尔摩斯温和地说道。
康斯坦丁决定暂时性地打断他们。
“事情既然完了,我就动身去罗马了。”他说,“你们呢,想好了没,到底是跟我一起去还是回家等新案子?”
答案不出所料。福尔摩斯毫无兴趣,而既然福尔摩斯没有兴趣,华生的兴趣也没有强烈到和福尔摩斯分别的地步,那自然就只有康斯坦丁一个人去了。
康斯坦丁对此其实有很多话想说。
他忍住了。
我说什么呢,他想,人家天生一对,你情我愿,互相磨合成了这样的结果,也没有什么谁忍着谁、谁让着谁的说法,起码人家自己不这么觉得。而有些细节,既然别人自己都不放在心上,旁人说话只是多管闲事而已。
康斯坦丁虽然经常多管闲事,可绝对不喜欢多管这种闲事。
于是他背过身,挥一挥手,告别了这两位鼎鼎有名的大人物。
他没说自己还会不会再返回贝克街221B,福尔摩斯和华生也没有问。
罗马,倒是个新鲜地方。
康斯坦丁不记得过去来过这里,或许他也真的没有来过这里。天知道事实如何。他现在已经非常能对自己的无知保持视若无睹的状态,因为真相的价格往往是极其昂贵的,昂贵到他情愿不去承受代价。
他转动着眼睛,研究壁画浑身赤裸的美人。洁白的身体,长到腰际、如同海浪般微微打着卷的金发,脚边丢落一捧白布,严严实实地遮盖过她的脚背,却又欲说还休地暴露出一部分脚踝。
站在康斯坦丁本人的立场上说——他觉得很难不怀疑这些代表了艺术的画作实际上展示了一些放在现代相当大众的XP。
毕竟,如果浑身上下真的片缕不着,那肯定是艺术,令人心中生不出亵渎;可倘若稍微遮住了某些地方,到底还是不是艺术,就实在是难说……
也可能是他的心已经脏了。
没有要事在身,康斯坦丁好好地参观了一通。
城市本身并没什么可说的,尽管踏足其上时能分明地感受到历史的余韵,可换个角度,也能说明这地方的现代化做得极其糟糕。
街道走起来硌脚,道路的规划一团乱麻,空气中飘荡着不知从哪里传来又无处不在的诡异酸腐气息,令思路畅通的康斯坦丁高度怀疑附近的民居指不定就藏着食尸鬼和几具尸体。
但一切糟糕的观感都在见到万神殿的那一刹那消失殆尽。
古往今来,一切象征着伟大事物的建筑都必然会被建造得足够庞大。庞大,那本就是伟壮与奇迹本身。我们所居住的地球如此庞大,然而比之太阳无异于石块;太阳系如此庞大,然而比之于宇宙又不过一粒微尘。万神殿,它足够大,大到任何人都会在它面前生出自身不过蝼蚁的体悟,而这种体悟,又何尝不是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