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回京◎
惊蛰之后, 上京的雨水变得多了起来,一连多日的阴雨,让整个上京都看起来灰蒙蒙的, 连那园子新翻出土的嫩草, 都显得失了几分生机。
林信今日不上值,晨起带着小郎君去世安院请安, 回来后一进院门,冯氏便带着仆妇迎了上去,小郎君被仆妇带去旁间用早膳。
林信朝冯氏打了个眼色,等两人进屋合上门窗,才听他叹气道:“我方才请安时才知,林海前两日便往秘书省递了辞呈。”
冯氏情绪没有太大起伏, 只是感到惊讶的时候愣了一瞬,然很快心中便莫名生出一丝爽快。
其实, 这股情绪也不是当真莫名, 那林海从前总是人前人后不知避讳地训斥她家温温,说得那些话比她还要严厉,想到这些,冯氏蓦地又酸了眼睛,她恨那时的自己, 她就不该去忍让, 而是该直接闹到大房, 仗着长辈的身份,好好教训林海一通,看他日后还敢在温温面前吆五喝六。
冯氏合眼深吸了一气, 郎中说她的眼睛可不能再哭了, 若不然会坏了眼, 她强将眼泪咽下,倒了盏茶给林信,不冷不淡的语气里若是细听,可探出些阴阳怪气的意味,“不是说那秘书省不好进么,大房怎么舍得让他辞官呢?”
“是不好进。”林信又是叹了口气,“可也没有办法,他如今这副模样,根本不能再往上升了,顶多便是一辈子当个九品的校书郎。”
冯氏终是忍不住,冷哼出声,“那是他们心气高啊,若是寻常人家,九品校书郎怎么就当不得一辈子了,多少人怕是盼都盼不来吧?”
林信也不由点头,“那倒是。”
若他得了这职位,铁定是愿意的,校书郎又清闲,俸禄也不低,成日也不用同旁人应酬,多好的职位,这要是能做一辈子,岂不是连头发都比旁人白得晚。
“但话也不能这样说。”林信夹起一个藕盒,放进冯氏碟中,“那孩子毕竟是林家嫡孙,自幼都是捧着他的,如今身子有了伤残,又高升无望,心里自然有落差,受不住也是能想到的。”
想起去年冬日,林海被人从马车上拉下来的那一幕,冯氏到现在还心有余悸,也不知他到底得罪了哪个狠人,将他身上戳了好几个血窟窿,脖子上都是划痕,双唇乌青,指甲都是青的,据说将人抬进清书院的时候,卢氏险些吓晕过去。
“可弄清到底是何人所为了?”冯氏问。
林信摇了摇头,“林海还是不肯说啊。”
一般这种情况下,要么是对方势力太大,让林海心生畏惧不敢追究,要么就是他自己理亏,没做什么好事。
不管是哪个原因,他自己不说,大房就是再心急,也只能作罢。
冯氏又问,“那砍他手的人,可查出眉目了?”
这件事更加令人心惊。
林海从城外回来后,那身伤养了足足两个月,好不容易身子恢复了,带着卢芸出去散心,结果刚出府不到一刻钟,就被人直接撞翻在地,压着他的胳膊就是一刀。
手起刀落,林海的左手便滚落在地,一旁的卢芸当场就被吓得晕厥过去,等金吾卫和府卫赶过去时,那人已经跑得没了踪影。
上京街头,堂而皇之出了这样凶残的事,府衙自然相当重视,可不知是那人实在了得,还是旁的什么原因,总之,查到了现在,还是查不出一点蛛丝马迹。
自那以后,林海便很少外出,整日将自己关在房中,不是喝酒就是和卢芸吵架,这样想来,他也的确不适合再在秘书省任职了,便是他不主动辞官,怕是不久后也得被罢免。
房中的门紧闭着,可林信还是下意识朝外面看去一眼,将声音压低道:“今年乱事多,林海他自己都不肯细说,府衙顶多只是走个过场罢了。”
言下之意,林海的左手算是白丢了。
林信虽然也不怎么喜欢林海,可到底也是林家的孩子,他不免有些唏嘘,随意吃了几口,便擦着唇角又道:“对了,还有一事,今晨娘与我说,想将林泽过到卢氏名下。”
林泽是林修的妾室所生,八九岁的年纪,说大不大,说小也不算小了,通常若不是万不得已,很少会让将这个年纪的孩子过继到嫡母名下。
这若是过两日让林海知道,想必又有的闹腾。
“唉。”冯氏也搁了碗筷,叹道,“也不知林家这两年是怎么了,怎就这般不顺呢?连顾家那孩子都能出事。”
半月前太子下令,让顾诚因七日内即刻返京,谁知限期已到,顾诚因却一直未曾露面,路上那么多驿站,没有一个有得到他的消息,这人,就好像忽然人间蒸发一样。
太子愠怒,直接下了缉捕令,于顾诚因是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提到顾诚因,林信微微怔住,半晌没有说话,冯氏也沉默了片刻,最后忍不住又问起了林温温的消息。
林信深吸一口气,许久后才缓缓呼出,他合眼摇了摇头,握住了冯氏的手,抬眼道:“我一会儿要出城一趟,若是回来晚了,不必等我午膳。”
冯氏忧心道:“如今上京这般乱,好端端为何要出城去?”
林信宽慰她,说不是什么要紧事,只是之前托人查讯,总得与人应酬一下,去城郊某园子聚聚罢了。
冯氏只好不再说什么,只眼皮莫名跳了几下。
用过早膳,林信出门前换了一身衣裳,在给系那荷包时,他动作不由一顿,酸涩的感觉再次涌入鼻中,怕冯氏看出端倪,他佯装打了个哈欠,顺势揉了揉泛湿的眼角。
上了马车,林信才从袖中拿出了另一个荷包,这荷包与他腰间的那个几乎一模一样……
昨日下值,他在回府的路上,一个孩童倒在他车前,随从上前训斥,惹得孩童大哭,林信连忙下车,随从说是孩子自己撞上来的,林信朝递个眼色,让他莫要再说话。
那孩子坐在地上揉着腿,地上掉着他买来的馕饼,还有些零零碎碎的小东西。
林信一边轻声安抚,一边弯身帮他捡东西,在目光落在地上的那个荷包时,他整个人瞬间愣住。
“这、这……”林信的手止不住地发抖,一双眼睛又涨又红,他不可置信地看向那孩子,“这……你是从何处……”
不等他说完,那孩子忽然拉住了他的手,一个纸条便落进了他的掌中。
随后,那孩子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拔腿就跑,只眨眼的工夫就消失在了人群中。
林信立即收敛神色,佯装无事发生一样,甚至还笑着摇了摇头,说现在的孩童顽劣。
说完,他起身回到车中,再度将荷包与纸条拿出,这荷包上的一针一线,他jsg再熟悉不过,可以说,第一眼看到的时候,他便认了出来,这荷包一定是出自他家温温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