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 考试
乔明则这个人,要说他多坏,那还真没有,很多时候,他甚至是抱着好心的。
但他有点何不食肉糜。
他从小到大相处的朋友、同学,全是上海本地人,这些人不一定家境多好,但在七八十年代,都有国家分发的票据,不至于吃不起饭。
这几年情况虽然变了,但上海工作机会多,只要愿意干活,都能赚到钱。
他不知道真正的穷人是什么样子的。
桥头村其实压根不算穷,它位于鱼米之乡而不是山区,而且进入八十年代之后,工作机会就多了起来。
冯老头种菜卖菜都能挣到钱。
但有些地方是真的穷,冯易和卢海军聊天,就听卢海军说起过他的家乡。
那里到处是山,粮食都种不出多少,他爸妈供他读书的钱,是他爸砍了柴,走上一整天去城里卖掉,这么一点点攒下来的。
其实要不是他成绩特别好,老师们喜欢他,他都没机会读初中,也没机会读高中。
他来了H大之后舍得每顿花两毛钱吃饭,是因为H大每个月会给学生十九元的饭票,算下来的话,一天正好六毛。
大学还不收学费……他爸走之前反复交代他,让他好好吃饭,免得饿坏了身体,他也就没有打用饭票换钱寄回家的主意。
冯易也觉得吃饱是必须的,饿着肚子的话,是真的读不进书。
冯易对贫困是有所了解的,但乔明则……之前在寝室里,乔明则甚至说自己家很穷。
冯易没有回答乔明则的话,问乔明则:“要气球吗?”
乔明则:“……”他一个大学生,怎么可能要这么个气球!
乔明则不搭理冯易,去排队买汉堡了。
跟乔明则一起来的三个人都不太喜欢冯易,跟着去排队买汉堡。
这边的情况,姜丽云都看在眼里。
冯易跟他的同学,似乎处得不太好。
这一点不奇怪,冯易其实不太喜欢交朋友。
他不会跟人起冲突,也能融入集体,但他不会跟人交心亲近。
上辈子冯易活了几十年,都没什么朋友。
这辈子的话……离开砖瓦厂之后,冯易就不跟砖瓦厂的同事联系了,也一点不想念砖瓦厂的同事。
孙金山就不一样,他时不时回去,跟那些曾经的同事联络感情。
在九曲镇,认识孙金山的人那可太多了,而且所有人都觉得他很有钱,是大老板。
很快,就轮到邵成栋他们点单了。
因为是邵成栋请客,他排在最前面。
姜丽云是有点见识的,一眼就看出来邵成栋身上的衣服不便宜,邵成栋的手表也价值不菲。
这人家里应该挺有钱。
果然,邵成栋一口气点了一百块钱的东西。
切尔斯汉堡店卖得最好的,是最基础的炸鸡汉堡,就连稍微贵一点的鸡腿堡,买的人都不多。
店里卖的比萨什么的,更是很少有人买。
但邵成栋专门挑好的点,还点了四杯咖啡。
店里的咖啡可不便宜!
姜丽云在打量邵成栋,邵成栋也在看姜丽云。
姜家姐妹的长相都不差,姜丽云的相貌并不比姜丽萍逊色。
要不是这样,找对象看脸还一直很挑剔的谢祖根,也不可能一眼就喜欢上姜丽云。
单论气质的话,姜丽云还比姜丽萍更出众。
而且重生后,姜丽云就一直很重视身体,她每天都会保证充足的睡眠,吃的东西营养均衡,还坚持锻炼身体……
她的身体状态非常好。
而且二十出头的年纪,哪怕素面朝天都是好看的,不要说她这会儿还化了淡妆。
邵成栋家里虽然有钱,但那里是个小地方,远不如上海繁华。
邵成栋自从来了上海,就被上海的花花世界迷了眼,觉得这里什么都好,现在他更是被惊呆了——他没想到就连一个卖汉堡的服务员,都这么漂亮。
这姑娘一直看他,是不是因为他花钱大方,所以被他迷住了?
邵成栋站直身体,觉得自己现在一定很吸引人。
姜丽云笑道:“你们是冯易的同学吧,送你们一份小食拼盘。”
他们买了一百块钱的东西,但因为是一单,按照店里的规定,是只送一份无骨鸡柳的。
但一来这是个大单,二来这是冯易的同学,她就改送小食拼盘了。
小食拼盘里有无骨鸡柳、炸薯条、炸南瓜饼、炸虾球和炸鸡翅。这么满满当当一大盘,单买要十八元。
虽然姜丽云提了冯易,但邵成栋依然觉得,她是因为自己买的多,才会送自己这么多东西。
他这样大方的人,肯定不常见!
要不是后面有人排队,他肯定要跟这个漂亮的服务员多说几句。
邵成栋心里有点飘飘然,自觉很有脸面。
等他们四个端着一大堆东西往楼上走,他就更得意了。
周围人都在羡慕他!
得意的当然不止邵成栋,乔明则等人也觉得面上有光。
而等一行人坐下,邵成栋就忍不住开口:“那个服务员真漂亮。”
除乔明则以外的两个上海本地人纷纷点头:“对,她长得真漂亮!”
“还很有气质!”
乔明则却有点酸:“那是冯易的姐姐。”开学那天他看到姜丽云的时候,就觉得姜丽云很漂亮,但那是冯易的姐姐。
冯易看不上他,他也就不喜欢冯易的姐姐。
“冯易的姐姐?”邵成栋有点吃惊。
“开学那天,就是她送冯易来上学的。”乔明则道。
邵成栋笑了一下:“那我们还挺有缘分的!”
自从来了上海,见识到大城市的人的生活,邵成栋就迫切地学习周围的一切,想要过大城市的人过的生活。
他还想要一个漂亮的女朋友。
姜丽云是他这段时间见过的人里最漂亮的,就是身份有点低,只是一家店里的服务员。
但他又不是要结婚,只是交女朋友的话,也没有什么关系。
邵成栋越想越美,拿了一个炸虾球吃。
才吃了一口,他就被惊艳了
邵成栋家里有钱,但他以前待的就是个小地方,也就从未吃过炸鸡。
今天是他第一次吃,而他脑海里只有一个想法——这也太好吃了!
炸虾球好吃,别的东西也都好吃!
外国人吃的东西就是不一样。
喝着咖啡,吃着炸鸡,邵成栋突然就觉得自己高档起来了。
切尔斯的东西不便宜,但一百块钱,也已经能买很多吃的了。
他们的桌上放满了吃食。
但四人都是二十不到的小伙子,是最能吃的时候,最后竟是将这些东西全给吃了,吃得肚皮滚圆。
“这里的汉堡真好吃!”
“比萨原来是这样的。”
“我今天还是第一次喝咖啡,好香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