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陷阱◎
沈遥凌一顿:“宁澹, 你怎么在这里。”
宁澹抬眸看着她,黑眸很深,好像一口深潭, 当人望进去的时候, 有一点失重的心悸。
宁澹说:“我看你跟着魏渔, 就也过来看看。”
“哦。”沈遥凌摸了摸鼻尖。
宁澹看了眼窗内, 难受道:“你有什么话, 就非要跟魏渔说吗?连你我之间的事也要老老实实告诉他。你知不知道, 他一向是个心眼子很多的人,方才也是,他分明知道我在门外, 所以故意问这些, 想引得你我吵架。”
沈遥凌本来就正尴尬,被他这样质问, 更是有些挂不住,又听到宁澹这样猜忌魏渔,心中又急又恼。
“我尊魏渔为师长,老师关怀我,有什么错,我与老师肝胆相照,又为何要有所隐瞒?你心里有气,也不要对他发,话是我说的, 你怎么不怪我?”
她不再开口,走向院外。
宁澹沉着脸咬紧牙关, 跟上她, 步步紧逼。
沈遥凌感觉到他跟在身后的步伐, 虽然他未开口说一个字,却似乎有无尽的话藏在身周的空气里。
沈遥凌实在有些受不住,左右无人,她停下步子,转身对宁澹说。
“方才我跟老师说的话,想必你也听到了。我也不做什么解释,关于你我之间,我本来想的也就是如此。不过,还有一点,不论以后是分是合,都不要牵扯别的,不要生了仇怨。毕竟,眼下我们还要一同共事。”
宁澹下颌紧绷。
沈遥凌想给的,与他想要的,显然不是一回事。
但是他哪里有立场去争取更多。
仿佛许诺一般,一再用讨好的语气保证。
“你能不能别想跟我分开的事,我会想方设法让你高兴,你想要的东西,我都会找来给你。”
沈遥凌淡笑:“我想要的,我自己去拿,不需要别人给我,别人也给不了。”
宁澹眼底难免露出失望。
是这样吗?可是,他想要的,只有她能给。
“为什么,你会想到要分开?”宁澹深吸一口气,语气苦涩。
沈遥凌出神地想了想:“这个,往后的事情我怎么说得定?跟你说实话吧,其实我是想,如果时间久了,以后没那么喜欢了,就也不必留在一起互相折磨。”
她是经历过一世的人,她很清楚,激情之下萌生的感情哪里能维持多久?
即便是维持下来了,又怎么能保证不发生改变、一切如初呢?
况且,要她和现在的宁澹谈情,她享受之余,其实也总是弥漫着一层尴尬,仿佛是她偷窃了自己上一世的际遇。
说到底,在她心中她已有丈夫,而年少的这个宁澹,即便是真的下落凡尘了,也应该由年少时的沈遥凌来接住才对。
因着这层缘由,她与宁澹之间总是隔着无解的难题,便更加不能保证以后。
宁澹面色难看,瞧不出一点高兴的样子。
沈遥凌打量了他一会儿,轻声道:“你是不是不能接受?你要是因此生气的话,我们便不要继续下去了,还是回到原来的样子比较好。”
宁澹强行抬了抬嘴角:“没有,我没有生气。”
他又补充道:“无论什么时候你都要一样喜欢我,我不敢做这样想,也不会这般要求你。不过,只要你还有一丁点喜欢我,就不算我们终结的时候,你想要我去做的事情,我都会去做的,你想去哪里我也会陪你去。”
沈遥凌定定地看着他,忽然收回目光,抚了抚自己的胳膊。
她从来没见到过宁澹这种姿态,也不明白宁澹为什么突然变得会讲情话,但是她没有办法否认,这些话的确使她感到欢喜,只不过这种欢喜的情绪也不至于沸腾起来,反而是平缓的淡淡的,像烟雾一样,她可以接受它出现时的美丽,也可以接受它随时消散。
或许她确确实实已经过了那个为了喜爱的人疯狂的年纪,感情成了桌上的一道酱料,蘸一下确实美味,不蘸也能吃饱。
沈遥凌移开目光:“那今日的事情就到此为止。”
宁澹点了点头。
得到另一世的记忆之后,他已经明白自己身上有许多的错处,也就顺理成章地认为,他现在与沈遥凌之间的鸿沟是来源于他做得不好,只要改正就可以。想得那么轻松,结果他竭尽全力地去学着改变,却仍是前路茫茫。
现在他虽然能够和沈遥凌亲近,但难受似乎并没有比先前减轻多少。
或许这是因为糖与黄连一起吃,会衬得黄连更苦,也或许是因为他原先痴人说梦,想得太过简单,在他没预料的时候,他与沈遥凌之间积累了太多的矛盾,一时清理不完。
可是宁澹又偶尔会感到奇怪,沈遥凌给他写了花笺,分明是喜欢过他的,哪怕是一夜之间决定不再喜欢他了,为什么又会生出这样多的艰难险阻?
宁澹仔细回想,也想不到自己在十八岁以前到底还做过些什么罪大恶极的事,能让沈遥凌对他的失望如此之深。
但沈遥凌对他的防备和警惕,又确实不是一日之间能够形成的。
想到这些,宁澹便忍不住有些提心吊胆,总觉得还有什么自己未曾察觉之事,就如上了战场之后才闻到前方陷阱的气味,却怎么也找不到那个深坑。
沈遥凌和魏渔、宁澹二人分别谈话,总算是在表面上和好如初。
宁澹仿佛丝毫也没有与太子争权夺势的想法,整日跟在沈遥凌身边,紧追不舍。
沈遥凌也无心管他,她研究着商路。
据乌尔所说,在大宛的更西边,还有一个千城之国大厦,那里军阀割据,商业和交通都极为便利。
大厦之后再往西边行进,穿越一整片沙漠,还有一个强大的帝国,叫做罗马,大厦就是靠着与这个帝国做生意,赚得盆满钵满。
那个帝国古老而神秘,据说四季宜人,泉水淙淙,池子底部铺满黄金。
不过,因为太过遥远,乌苏也从未有人去过那里,只有耳闻。
但这个消息已经足够让沈遥凌确认,这条看似通向天堑的黄沙之路,一定能带来大额的财富。
沈遥凌盘算着。
“沙漠地处炎热,白天里离开河谷和绿洲基本上是寸步难行,即便是阴天时也燥热难耐。乌苏的服饰虽然轻薄,但也不够散热,不如我们大偃的丝织品,而且观赏性也不可同日而语。”
沈遥凌捧着两块布细细对比,宁澹自觉替她抻直边边角角。
听到她这样说,回忆道:“与叛军交战时,我们亮出大偃的丝织军旗,在日光下色彩浓丽鲜艳夺目。后来叛军节节败退,看到丝绸军旗便腿脚发软,看来是印象颇深。”
沈遥凌眼睛一亮,唰唰提笔在信纸上写下丝绸,又道。
“这几日我听说了一个事情,不是有个百夫长来报,说发现了一个逃兵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