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二章 黄宗羲定律(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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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晋升为官的渠道尚可以再说,可现在已经让小吏参加科举了啊……怎么才能拓宽上升渠道,解决地方小吏求官不成只能求财,继而盘剥地方百姓的问题呢。”
朱高炽深深蹙眉,陷入了跟他爹刚才一样的困扰。
这里面有一个在姜星火前世广为流传的误解,便是如很多人觉得小吏不能晋升为官一样,很多人都觉得小吏不能参加科举。
甚至许多学者、作家,未经详细考证,也会这般传播。
但值得一提的是,就如同小吏不是不可以晋升为官,而是只能一品到三品的衙门里的小吏才能晋升为官一样,小吏同样也不是不能参加科举考试。
这个误解,来自于大明太祖高皇帝朱元璋在洪武四年的一份诏书,洪武四年七月诏曰:唯吏胥心术已坏,不许应试。
——也就是全面禁止吏员入试。
但这个政策,是有其前置的特殊历史时代背景的,那便是元代吏员地位颇高,且可参加科举考试,而大明开国初期百事草创,天下尚未统一,战事仍在进行,为便于政权平稳过渡,多承袭元朝旧制,所以在洪武三年八月首开科举时遵循惯例允许吏员入试,其入试条件是在役、无过犯、曾习举业。
为什么短短一年时间朱元璋就翻脸了呢?
那便是因为大明开国初期,对地方行政的掌控能力较弱,几乎是全面仰仗继承自元代的地方行政系统,而科举考试也是如此,这就导致了利益在地方上盘根错节的小吏们腐蚀科场,纷纷翻身做官,引得朱元璋不悦,大范围罢免了一批在洪武三年通过科举成为官员的小吏,并且通过十余年的时间,逐步完成了大明对地方行政系统的控制。
而这个整治过程完成后,朱元璋就宣布再次允许小吏参加科举考试了,而此时的大明,对地方行政系统的掌控力度,也已经极大增强了。
洪武十七年三月朱元璋恢复科举时,对吏员入试的规定是“罢闲官、吏不许入试”,也就是说,在过去被整治的小吏,不能参加科举,其他不再限制。
在升官方面,小吏能当官,能参加科举。
在发财方面,不能给小吏加俸禄,加了也注定没用。
能做的都做了,对于这帮油盐不进的小吏,还能怎么办?
朱高炽的目光,只能投向那面布满了细细裂纹的窃听扩音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