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七章 会审(第2/3页)

没办法,现在是真缺钱,为了二百一十万两商税,姜星火就差自己开赌城了。

因为李至刚并没有被判刑,所以按照明代的规矩,他穿着囚服不代表是真的有罪,再加上有级别待遇,自然是不用跪的,只需要站着就好。

李至刚的对面坐着刑部尚书郑赐,郑赐左边是都察院左副都御史陈瑛,右边是大理寺少卿虞谦。

明代以左为尊,但三堂会审肯定官职地位最高的在中间,郑赐是个胖乎乎的中年男子,体态微圆,脸上满是笑眯眯的肉堆;而陈瑛虽然还不是左都御史,可实际上管着都察院,其人面容干瘦,目光阴沉,就这么看着桌面上的卷宗;虞谦只是临时顶包的副手,地位自然不如陈瑛,三人里地位最低,也最严肃,紧抿着嘴唇沉默不语。

“李至刚,松江府华亭人,前元至正十五年生,洪武二十一年中明经,以翰林检讨(从七品)选侍懿文太子(朱标),懿文太子薨,晋礼部郎中,因连坐罪谪戍边,未满一年,太祖高皇帝召回朝中任工部郎中,旋升河南布政使司右参议;洪武三十二年(建文元年)升湖广布政使司左参议,因失职入狱;洪武三十五年升通政司右通政、礼部侍郎、礼部尚书。”

郑赐接着照本宣科地念了几句话,大致意思是说,由于李至刚在朝廷为官期间,他的岳父涉嫌利益输送,勾结官员高价售出古董,甚至私下挖掘墓葬等等罪状,所以根据《大明律》有关规定,也就是禁止公、侯、伯、四品和四品以上官员及其家属、仆人经商,来逮捕李至刚。

除此以外,要重点审判李至刚是否涉及到贪污,官员贪污按照《大明律》则是以受财枉法的所谓“枉法赃”论处(一般量刑标准是是一贯以下杖七十,八十贯则绞,贪赃银六十两以上者枭首,并处以剥皮刑),所以被逮捕是否冤枉还有得辩驳,但这个罪名李至刚是无论如何也不能认的,认了就没活路了,这也是朱棣口谕的意思。

李至刚听完之后,又转头望向姜星火。

姜星火刚才跟他说的话,给了他莫大的鼓舞。

李至刚根本没想到,姜星火竟然还有这样的办法,能让他直接卡《大明律》的BUG,真不知道姜星火是怎么想出来的!

简直就是天才!

成竹在胸的姜星火则根本没看他,而是提着笔在纸上写写画画着什么,同时身边还放了几本小册子。

没办法,姜星火以前也没兼职过辩护律师啊,昨晚又失眠了。

姜星火之前倒是有充分的准备,《大明律》什么的都快翻烂了,而且确实给李至刚做了一些后手,但还是觉得发言可能不完备,如今只能是先把要点记下来,免得临场发挥的时候遗漏。

“李至刚!”

刑部尚书郑赐收起了笑眯眯的模样,以惊堂木敲击桌面,厉声喝道:“你可知罪?”

李至刚抬起头来,直视郑赐:“在下不知何罪之有。”

郑赐眉毛一挑:“哦?”

显然,两人以前为了争宠,就有不小的矛盾。

陈瑛这人虽然面色阴沉,但说出的话反而给李至刚解了围。

“郑尚书,李至刚现在还不是罪官。”

虞谦轻咳了一声:“可有诉师?如此争执不成体统。”

诉师这种职业,跟现代的辩护律师肯定是不同的,事实上在明代以前压根没有这个职业,以前状纸只要找识字的读书人帮忙代写即可,但到了明代,由于状纸的重要性提高了,而且法律越来越复杂,就出现了专门给人写状纸的讼师……此后讼师逐渐发展,演变成熟悉《大明律》等一整套法律体系的专业人士,帮不懂法律的人打官司,也就是周星驰电影《审死官》里的那种。

但是由于讼师是谋生的手段,为了赚钱肯定要多接案子并尽量胜诉,再加上官府也没有相关的职业资格等级考试,讼师队伍整体的素质参差不齐,很多讼师喜欢夸张,而《大明律》又规定:教唆诉讼者、给讼词添油加醋、增加罪情者,与犯人连坐……所以官员们其实是厌恶讼师的,而如今李至刚的案子作为最高等级的三司会审,也没有哪个讼师敢替李至刚写状纸。

姜星火在条桌后淡淡说道:“陛下允我旁听,亦是明确说了,李至刚没有讼师,若是有法令不懂的地方,可以问我,我亦可根据锦衣卫掌握和提供的证据做补充。”

此言一出,另一侧坐着的刑部侍郎马京、李庆等人,顿时为之侧目。

这便是虽无讼师之名,却有讼师之实的意思了。

但今日的三司会审涉及到刑部要给自己部门的利益,以及相关群体的利益做争取,因此虽然有皇帝的压力,三法司内部也确实统一了意见,但刑部还是要在过程中,拿李至刚的事情来卡一卡姜星火的。

这并不违背皇帝的意思,因为皇帝也不想让李至刚随随便便地轻松过关。

“李至刚,你是正二品大员,国朝律令明确规定四品以上官员的家属、仆人不得经商,你如何无罪?”

李至刚道:“家妻年幼时,岳父便已经商,及至家妻洪武元年与我成婚,彼时我方十二岁,尚在读书,无力养家,全赖岳父接济度日,若是不做生意,难不成一家要饿死吗?况且我岳父从商多年遵纪守法,未曾有半点税款隐瞒,平日里亦是修桥铺路,在街坊中有口皆碑,如何成了卷宗中所说那般奸商?”

此言一出,堂中众人皆是一怔,眼神中露出诧异之色。

他们没想到李至刚竟然能说出这番话来,看起来好像没什么重点,但若是细细想来,却不难发现,李至刚一直在强调,岳父经商是他入仕之前很久的事情,而且洪武元年他们成亲的时候是没有《大明律》的,不能拿现在的法去管过去的事情,这是司法裁决时的一个通识。

“避重就轻!”

郑赐冷哼一声,他得了皇帝的意思,今日不是要把李至刚怎么样,但一定得好好恶心一下李至刚……不过跟两位副手不同,郑赐不打算反驳姜星火,因为他不想得罪对方。

“洪武二十一年总有《大明律》的第一版了吧?若是此前的事情还可以不算,那你中了明经,点了翰林,又侍奉在懿文太子身边,如何不懂家属不得经商的道理?”

李至刚看了一眼郑赐,随即摇头道:“此言谬矣。”

“如何谬矣?不妨说来。”郑赐收敛了一些笑容,语气淡漠地说道。

但李至刚却始终不说话。

姜星火轻轻地咳嗽了一声:“李至刚有些难言之隐。”

这便是之前他跟李至刚私下说的那两句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