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第六十六癫
大蕃离大奉万里之遥,应念安虽然自身能力足够,但毕竟在异国他乡,一开始掌权,难免掣肘,需要给她找个帮手。
这个帮手的人选,乔知予早就想好了,就是某个被她扔在城南外宅三年之久,惹得她那好大侄狂吃飞醋的波斯猫。
波斯猫名叫阿斯尔,原是大蕃附近某个名不见经传的西域小国的王子。自从这个小国被大蕃的敌国大月兼并以后,他就逃出故土,四处流浪,希望积蓄力量,让自己的国家摆脱大月的控制。
阿斯尔本在大蕃经营生意,暗戳戳试图攀上大蕃权贵。然而在大蕃向大奉求娶公主之前,两方边境有一次短暂交锋,大奉军获胜,随手把坐着驴车无辜路过的他一把子给掳了。
大奉军将领见他金发碧眼、毛色稀奇、腰细腿长,还会跳舞,颇有异域风情,把他当做战利品押到了盛京。太常寺领内教坊的中朝使一看他能歌善舞,性情驯顺的模样,欣赏得不得了,赶忙领了人,给他订做了一袭华贵的舞衣,安排他专门给王庭内宴献舞。
就这样,从王子,到商人,到俘虏,最后再到以色侍人的舞伎,倒霉的阿斯尔顶着一张深邃白皙的脸,身穿一袭露胸露大腿的舞衣,出现在三年前的一次庆功宴上。
作为压轴节目,这位异域美人混在一群胡姬中,摇着屁屁闪亮登场。
当时麟德殿内几乎都是血气方刚的武将,胡姬中的阿斯尔金发碧眼、面若好女、肩宽腿长,而且那一身赤裸的皮肉白得晃眼,一出场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这些人里面也包括乔知予。
倒也不是见色起意,主要是,阿斯尔是她的熟人。
第二世时,阿斯尔使得一手不错的刀法,而且身法轻灵,是个合格的刺客,在乔知予手下领一个分堂。据说当初大蕃某个贵族想对他用强,他忍无可忍逃出来,就此绝了回大蕃的心,一心一意在大奉攒钱做生意,然后用钱和美貌攀附权贵,让该权贵出手,介入西域纷争,把他那小国从大月的统治下解放出来。
第三世,阿斯尔还没来得及遇上那个试图用强的大蕃贵族,就被大奉军俘虏,阴差阳错的,献舞献到了大奉王庭。
可能是意识到此地高官贵人云集,光复故国的梦想指不定就能实现,阿斯尔一面非常激动,一面又还有些放不下身段。毕竟他其实还是更喜欢女人的,勾引权贵也还是优先女权贵。勾引男人牺牲太大,说不定要做下面那个,于是他的舞姿颇有些迟疑。
乔知予看出了他的迟疑,但那时她还没搞清楚他是怎么混到这内廷的,也不明白他的心思,只把他的迟疑看作是伺机而动。她可没忘记,第二世时阿斯尔使得一手好刀,是一名优秀的刺客,还曾就职于顶级刺客公司——摘星处。他这一边朝宣武抛媚眼,一边转圈圈,还伺机而动的模样,像极了刺杀的前奏,怕不是胆大包天接了叛军的私活,要来刺杀新帝!
为了确保宣武帝的安全,也为了阻止这个旧部犯下无法挽回的错事,乔知予在他舞过来时,扯住他的裙纱一扯,就让他歪倒在了自己怀中。
她大咧咧的把手伸入他那一袭华美金纱裙的缝隙间,摸索了两下,随后,当着众人的面,一脸从容的吐出了此生最放浪的一句话:
“嗯,抓住了。”
满座无声。
片刻,端坐主位的宣武帝、伫立在殿侧的执笔史官、以及一众武将,脸上神情齐齐狰狞。
宣武帝是见不来她被别人勾引,执笔史官是不知这句虎狼之词该如何下笔,至于各个武将,怕是没想到自己平日里道貌岸然正人君子的兄弟竟然是个白日宣淫的断袖!
乔知予没让他们崩溃太久,下一刻,手就从阿斯尔的裙间收回来,手上抓着一把薄如蝉翼的短匕。
“当啷”一声,短匕被她随手丢在面前的食案上。
流浪在外的这么多年,阿斯尔有个习惯,那就是无论何时,都会随身带一把防身武器。武器是把短匕,极短,只有两寸,也极薄极窄,锋利无比。
他用柔软的白羊皮给它做刀鞘,再用一条细绳将它紧缚于腿根,没有任何人可以发现。第二世时,许多次的刺杀,他都是靠这柄薄刃完成。
当然,这柄薄刃被她缴了出来,疑似刺杀未遂的阿斯尔也被下狱关了几天。等查出他确实背后无人指使后,他就被乔知予从狱中保了出来,薄刃也还给了他。
阿斯尔感激涕零,当即表示要以身相许,并请求乔知予这个大将军领兵踏破贺兰山阙后一路往西踏到他老家,把该死的大月一脚踢飞,还他这个可怜羸弱的小王子一个完完整整的故国。
乔知予认真的告诉他,大奉虽强,但还没强到吃饱了撑得,去管万里之遥外一个边陲小国的死活,哪怕是皇帝也不能如此随意妄为,让他要么就回西域寻找机会,要么就安心在大奉留下来经营产业,出卖色相是没有未来的。
她将阿斯尔安置在了城南的宅子里,又看在第二世的情分上给他办理好了户籍。
阿斯尔就此在大奉留了下来,不过臭小子死性不改,一边酿酒一边出卖色相,卖得红红火火,有滋有味。退了役的鬼面军中有一个擅长经营的女兵叫赵兰香,见这金发碧眼的胡人如此不要脸,十分欣赏,找上门去,与他合伙开了一家酒肆,叫金樽楼。
此后,阿斯尔负责酿酒售酒,出卖色相,赵兰香负责招聘厨子跑堂,外加维持治安。赚了钱,一半拿来聘请闯荡大奉的或美丽或俊逸的胡人为侍,顺带为这些他乡之客提供暂时歇脚之处,一半用来扩大经营场所。
三年过去,青绮街金樽楼竟然成了整个盛京规模最大最负盛名的胡肆,每日门庭若市,客似云来,热闹非凡。
天气晴好,乔知予翻身下马,站到了酒街青绮街的当头。顷刻之间,馥郁酒香、西域香料的暖风和着喧嚣的人声,和灿烂的阳光一起铺天盖地的朝人涌来,险些要把人掀个跟头。
四层楼高的金樽楼就矗立在她面前,青色酒旗插了满楼,风一吹,齐齐飘扬,气派漂亮。大门左右两侧,悬挂了红金相间,绣满繁复花纹的织金布幔以做装饰。镀金的招牌上,“金樽楼”三字笔走龙蛇,肆意洒脱。这三字下方,刻着密密麻麻十数种异族文字,每一种,都在诠释着金樽楼的名字。
华美的波斯地毯,从金樽楼里面铺出来,直铺到了门外大街上。檐下造型奇异的黄铜风铃轻轻撞击,声音曼妙动人。
楼内胡人男女,无论肤色黑白,俱高鼻深目,身量高挑,尽皆赤足赤腕,衣着清凉,通身佩戴金银首饰。或站立在门侧,或倚在窗边,充满活力,热情大方的招徕着酒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