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1章 规矩(第2/2页)

“镇抚使司的参议陈与义,以后专职于官吏的监察。监察一定要严,惩罚一定不能打折扣!只要监察破了口子,吏治就无从谈起!包括我在内,都要接受监察,不允许有谁例外!”

“总而言之,以后的官员要精选合适人员,给予较丰厚的俸禄,给予较大的权力,同时要有严格的监察!只要是犯了事,必须惩罚,这些惩罚必须记录在案!实不适合的官吏,及时革除为民。说句不好听的,接下来的日子,会有许多官员被革除出去。当然,我也希望有更多的人员进来。”

“给你们三个月的时间,把前段时间多吃多占的钱补齐。不只是欠官府的钱,也包括你们欠属下公吏的钱。据我所知,许多官员上任之后,还是依以前习惯,事事要公吏花钱。离谱的如顺阳知县隋横,自上任之日起,每顿饭菜都是公吏给他家里买,更不要说其他的事情。接下来的三个月,用你们的俸禄把这些钱全部补给公吏。俸禄不足的,到银行里去借款!”

“我这个人呢,没有那么刻薄。只要你们依规矩做事,就一切好说。哪个要犯了规矩,就要接受惩罚。我劝不要有人心存侥幸,要试试我的刀利不利!我们要做的事很多,我不想在这上面花功夫。我也不喜欢做事三板斧,推出这些规矩,就要拿人出来做例子。规矩很明白,这三天内,你们在襄阳都看得烂熟了,回到地方讲给别人听。哪个犯了,陈参议照章办事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