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我不怕的”

她失笑,说不信:“怎么可能,修溯是被父亲亲自提拔上来的,不可能会做出这样的事,再说了,当时不是彻查全军,确定是敌方预判了我们的计划,援军才被拦截的吗?”

她还笑钱守傻,守着马厩这么多年,竟然是为了找本就不可能存在的证据,对方却满眼坚毅悲悯,说她被情爱蒙蔽了双眼。

又说她不配做陆老将军的女儿。

那天她只当钱守受了刺激,没有计较,只是在对方咄咄逼人之时要求拿出证据——钱守没有证据。

两人不欢而散,她以为事情就此不了了之,但怀疑的种子已经悄无声息地埋下,并在林修溯一次又一次不屑于伪装良善的时候加深。

直到真相呼之欲出,她生出了与林修溯同归于尽的打算,他又联系钱守,两人商量过后,决定先把林痕送出去。

意外就出现在那一夜。

马匹受惊,横冲直撞,她抱着林痕摔下马时,看到了马后腿上淬了毒的暗镖。

污黑的血滴进淤泥,无声揭示真相。

“其实当时我真的一点证据都没有找到,送你离开也只是以防万一,”陆伏烟笑得很牵强,“那夜之后,就不再需要所谓的证据了。”

“所以,真的是他谋害了外祖?”

“对,后来他亲口承认的,在我断腿之后,他给我讲了他所有的计划,”说了太久,陆伏烟精神逐渐不济,但她嘴角还是扯出一抹讽刺的笑,“哈,都怪我识人不清,被耍了这么多年。”

林痕从不对林修溯抱有任何的期待,接受得还算快,他蜷了蜷手指,问:“为什么现在告诉我?”

“痕儿不是看到了吗?娘现在全靠身上的银针吊命,没几日可活了,总要把事情交代清楚的。”陆伏烟表情恢复平静,朝老杨树看去,起先还蹦蹦跳跳的麻雀似乎倦了,停在枝头不再动弹,见她看过去,又赶紧扑棱着翅膀飞走了。

“娘知道这样对你很不公平,但痕儿已经长大了,要能独当一面了。”

林痕其实没怎么听清陆伏烟在感叹什么,他的思维停滞在回忆起后颈那枚银针的刹那,久久不能恢复。

垂在膝头的手背覆上一层温凉,林痕缓慢抬眼,眼睛一动不动盯着陆伏烟放在他手背上的手,皱纹很深,再无法负荷岁月。

他忘记了躲闪。

“痕儿这些年有好好练武吗?”陆伏烟温柔地问。

林痕郑重点头:“有的。”

“那娘教给你的兵法什么的呢,有好好钻研吗?”

“有。”

“好,”陆伏烟这才真心实意地笑了,她拍了拍林痕的手背,道,“这些年里,我暗中和钱守组建训练了一队私兵,兵力虽不怎么强盛,但利用得当,也能算个利器,现在,我把他们交给你。”

林痕一时之间有些茫然:“娘,我……”

“对不起,痕儿,我这个娘亲做得很不称职,”陆伏烟打断林痕的犹豫,道,“我这一生,前一半轰轰烈烈,后一半却被林修溯攥在股掌之中耍弄,之后幡然醒悟,可惜明白得太晚,又变成了疯疯癫癫的样子,回首一生,辜负良多,最对不起的就是你,这支私兵交给你,也算是个弥补,望他们能代替我,护你平安。”

林痕心中涌起酸涩,他彷徨也感动,短短半天的相处,竟让他觉得儿时温柔的母亲又回来了。

他眸中的酸涩太过明显,陆伏烟看得心头刺痛,他伸手想像从前一样摸摸林痕的脑袋,却又想起林痕抗拒的摸样,伸出去的手僵在半空。

就在她要将手拉回时,林痕歪了歪脑袋,主动挨了过来,身子依旧僵硬。

梳得一丝不苟的头发很顺滑,也很硬,不如儿时的头发柔软,陆伏烟却摸得心脏发软,溢了满眼的泪。

“对不起……”她又一次说,“娘对不起你……我也不想的。”

林痕摇头,抽出帕子给陆伏烟擦泪,像小时候一样。

陆伏烟哭着哭着便笑了,她今天笑的次数比过去几年加起来还要多。

早年貌动京城的女子,即使病痛缠身笑起来也依旧漂亮,眉眼弯弯,眸光温润,像盛了一抔清澈甘甜的湖水,漾进心尖。

陆伏烟又静静地看了林痕片刻,开口:“想喝痕儿熬的粥了。”

林痕连忙点头,他把陆伏烟推进房中后,去厨房熬粥,明明步骤早就烂熟于心,但他还是像第一次做那样,步步斟酌,小心再小心。

粥熬好时,月亮已经跃上墙头。

陆伏烟强撑着精神喝了小半碗,夸赞一番便再撑不住,上床睡了。

林痕收拾完,去见了大夫。

“夫人的情况按理说可以撑到入冬的,但前几天夫人得知公子你要回来,便要求用银针刺穴,这样虽能保证疯病不再发作,但也太损耗身子了,如此下去,怕是难撑过半月。”大夫愁眉不展,不赞同陆伏烟拆东墙补西墙的做法,语重心长道,“公子要劝劝夫人才好。”

林痕手捏成拳,只犹豫了一瞬,便否决了大夫的提议:“按我娘的意愿吧。”

“可……”大夫叹气,“恕老夫不解。”

这次林痕没有犹豫:“她是一个很要强的人。”

因为要强,陆伏烟在女子被欺压定义为无能的环境中站出来,走上战场,成了皇帝扬声赞叹的巾帼英雄;也因为要强,陆伏烟无视父兄的阻挠,毅然决然嫁给林修溯,走上踏往深渊的不归路;之后种种,报仇也好,疯魔也罢,皆有“要强”作祟。

陆伏烟一生,成也在此,败也在此。

临终之愿,全了又何妨。

更何况,这个选择,也是在为他们母子二人弥补缺憾。

林痕选择尊重。

之后的几天,林痕陪着陆伏烟过上了最安宁平静的日子。

他揽了做饭的活,有时熬点白粥,有时炒些小菜,饭好后,就端到院子的石桌上,和陆伏烟边吃边聊。

陆伏烟则让林痕拿出帕子,用三天的时间,在上面绣了个“痕”字,针脚粗细不一,字也歪歪扭扭,丑得可爱,不愧是几乎从不做女红的陆将军。

但林痕很喜欢。

他们还会乔装打扮,寻个静谧的傍晚,出去逛一逛。

别庄地处临溯城外,一旁正好有片空地,晚秋的傍晚很冷,林痕给陆伏烟盖了条毛茸茸的毯子,来到空地一块看落日。

就在前一天早上,他们看完了日出。

今天是第十三天,是个晴天。

落日渐渐滑下,在天地的交界处留下一片赤橙的余晖,如火燎遍天空。

一阵清风拂过,带来渐深的秋意。

陆伏烟半张脸埋在毛绒里,眉心微蹙,眸光却被热烈的晚霞映着,暖意弥漫,她弯着眉眼道:“痕儿,我有一只玉佩,还在林王府放着,你一会儿能帮我取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