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肋骨
如果要给表白下定义,它不是简单的表达心意,是展露自己的弱势,亮出软肋,任对方拿捏,一开口就很难再保持体面。
钟慎面前的那碗面没吃几口,现在更吃不下。他甚至不再看奚微,好像很怕那张冷酷的脸上出现让自己恐惧的神情,哪怕只是一个打量,一皱眉,一点迟疑,也是天崩地裂,让人承受不起。
但他的手还扣着奚微,机械性收紧,手心没一点温度,仿佛血液已经不流了。
奚微就这样被紧紧地攥了一分多钟,对方的颤抖通过脉搏传给他,压抑而浓烈的情感直抵全身,就算是最无情的猎人,恐怕也会抓不稳猎枪。
“说清楚点,”奚微反扣住钟慎的手,用压制来安抚,“是你希望我喜欢你,还是……你喜欢我?”
“……我喜欢你。”
钟慎低着头,终于松口,说完静了几秒,没得到回应的表白让他坐立难安,下意识找台阶:“对不起,抱歉……我知道现在不太适合说这些,你大概也没心情听。”
“不,我很有心情听。”奚微把椅子往前拖了拖,“你再说清楚点,我不太明白。”他问了个多年前问过的问题,“我想知道,你喜欢我什么?”
“……”
奚微身上有太多值得人喜欢的点,金钱,容貌,学识,每一种单拎出来都能成为一个人被追求的原因。但他自己不会因为金钱,容貌,学识爱上另一个人,它们便站不住脚,不是被爱的理由。
钟慎的表情和多年前那个表白者一样,怔了一下,但反应不同:“你是好奇……还是什么?”他嗓音发紧,苦涩道,“我喜欢你哪一点,对你来说没有区别吧。”
奚微不置可否。
交握的手无声传递彼此情绪,钟慎像一个从壳里探出一点触角的蜗牛,试探后没得到接纳,本能地又想退回去。
但表过的白覆水难收,没有后路可退。想来也怪,感情这么折磨人,他一个连死都不怕的人,竟然怕奚微的眼睛。
不知不觉,桌上的面凉了。时间好像变慢,呼吸漫长又煎熬,钟慎脸色发白,大概明白奚微的答案是“不可以”了。但奚微没有明确地拒绝,用莫名的态度吊着他,忽然问:“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钟慎道:“很久以前。”
“有多久?”
“五年,六年前,或者……”
更久以前。
这段感情是只有钟慎一人知情的隐秘,突然暴露在奚微面前,比期待更深刻的,是无地自容。他把自己的手抽回,放到桌下,仿佛这样能让他看起来不那么狼狈。
“钟慎,”奚微突然叫他名字,“你希望我感动,还是回答你‘好,我也喜欢你’?”
钟慎苦笑了声。
“我没发现你喜欢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奚微想了想说,“我都不太了解你。”
“这算另类的好人卡吗?”
“不,我说的是事实。”
“……”
爱情可能没有原因,情绪更不需要逻辑。但如今回头一想,这些年钟慎在他面前始终深藏不露,奚微曾经觉得自己能看穿他,但观点被一次次推翻,钟慎时而近时而远,时而清晰时而模糊,叫他理不出一个因为所以。
“你不想说?”奚微皱眉,“不说算了,我也不是很想听。”
他作势起身,却被钟慎一把拉住:“我说。”哀求的眼神盯着他,“让我稍微想想怎么说,好不好?”
“行。”奚微点头,十分宽宏大量地说,“给你一小时。”
“……”
钟慎没用上一小时。
他先是把碗筷收拾了,然后也去洗了个澡,大概是因为不知道做什么能缓解压力,藏进浴室——奚微看不见的地方冥思,出来的时候,奚微已经逛过他的书房,挑了本书躺在客厅的沙发上看。
但奚微把窗前的纱帘拉上了,光线被滤得朦胧,不适合阅读。钟慎远远盯了他一会儿,发现他没翻过页,应该是在想别的。
上断头台恐怕也没这么严肃,钟慎顶着一头潮湿的发走到奚微面前,沙发上没剩他的位置,他下意识蹲下来,和半躺着的人视线平齐。
钟慎犹豫了下,隐晦的目光落到奚微唇上,“你能不能,”他抿了抿唇,“先给我一点底气?”
奚微没懂:“怎么给?”
“让我吻你一下。”
“……”表白的人竟然还提要求,奚微严肃道,“不可以。”
气氛微妙一窒,钟慎低下头,无处安放的手落在奚微的手臂上,一寸寸滑到手腕,握紧手指。
然后,他突然亲了下奚微的手背,冰凉的唇印下一个不含欲念的吻,短暂的接触蜻蜓点水般一掠而过。他吸了口气,那沉重的呼吸和莫名的仪式感叫奚微头皮发紧,直觉自己不应该再这样躺着,但突然坐直也不合适,被他握紧的那只手慢慢地发僵,奚微突然浑身不适起来。
钟慎就在这时开口:“我不记得具体是哪天,是我拍第一部 电影之前那段时间。”
钟慎曾经陪奚微看书时读到过一个理论:“我们身上的感官之感知是无意识发生的:被我们意识到的一切,都已经是被加工过的感知。”
心动的发生也大抵如此:它先发生了,不愿承认的人下意识将其无视,直到某一天它浓烈到再也无视不了,那一刻被命名为“爱上”。
而那种感情被命名为爱情,本身也是一种基于俗世规则的加工。
钟慎希望它没有名字,别叫爱,这样便可躲过世俗的审判,让自己内心获得虚假的安宁。——这是后话。
心动的最初时间已经不可考,“爱上”的契机是一部电影。
钟慎入行的第一部 戏是电视剧,拍完后公司给他两个电影剧本,是两种不同的类型,让他选择。
当时唐瑜也刚入行,没什么经验,公司里有一个经验丰富的金牌经纪帮忙指点他,那人和唐瑜都选中其中风格较为清新唯美的一部,叫《香水》,理由是男主形象和他近似,适合他。另一部叫《海水尽头》,相对来说比较沉重、压抑,男主人设复杂,不好演而且演好也不讨喜,不算优选。
这件事在钟慎的职业生涯不是值得一提的大事,以后来的眼光看,不论选《香水》还是《海水尽头》,他都能演好,两部也都是好片子。
但当时毕竟是他第一次拍电影,又考虑到资源不是从正规途径得来,他更想演好,以免糟蹋了剧组里其他人的心血。
他将两本剧本反复读过好几遍,花大量的时间分析角色,认同公司说的,《香水》简单,讨喜,适合他。可他自己其实更喜欢《海水尽头》,下不定决心选择,一方面是由于刚出道,又是关系户,脸皮薄,违背其他人想法选一个不被看好的片子,好像他故意为难人似的。而且当时他没拍过电影,自己信心不足,也担心演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