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亲爱的我,你好。

初夏的天气多变,清晨的时候还出了一会儿太阳,到了早操时间,却又下起了小雨。

早操自然就取消了,这对学生们来说,多出来近半个小时的自由活动时间,简直是一大幸事。

于知乐走出教室,来到阳台这边吹吹风,雨势并不大,估计也就是过云雨。

空气显得湿润了很多,偶尔风吹来,还夹着一些细碎的雨丝落到脸上,清清凉的很舒服。

他看了看二班这边,跟一班差不多,男生们在打闹,或者拿着羽毛球拍和兵乓球拍跑去体育室打球,或者三三两两地聚集在阳台聊天,女生们手挽着手结伴去上厕所。

透过人群的缝隙,他看到在座位上坐着的夏枕月,外面的热闹对她似乎没有影响,依旧坐在原位安静地看书。

偶尔她会抬头看看教室里饮水机的位置,等到没人了,她才起身拿着自己的水杯,过去饮水机接水。

接完水走回来的时候,似有所感,抬头往教室外看了一眼,跟于知乐四目相对。

于知乐微笑了一下,她慌乱了一下,小手握紧水杯,低下头,步伐更快地走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真好玩儿,真是越看越觉得她有趣。

以前于知乐想不明白为何有些男生喜欢逗女孩子,现在他似乎明白了,偶尔逗逗对方,使其娇羞,掩面而逃,这可不就是青春嘛。

“老鱼,你笑的是越来越猥琐了……”

因为于知乐把叶杨的早餐忘带了,趁着这会儿的休息时间,叶杨赶忙跑到小卖部买了面包和可乐,并且毫无形象地在阳台大口吃着。

“你在看什么呢?”

叶杨顺着他的视线去张望,倒也没看到啥好玩的东西啊。

“看风景。”

“瞎几把扯淡,看风景是你这个站位的?”

两人便又转过身来,看向阳台外面。

雨已经停了,地板上湿漉漉的,叶子也被打湿,折射着淡淡的光,很多没在体育室抢到场地的同学,便拿着羽毛球拍在楼下打球,或者散散步,广播台也放起了歌曲。

【爱情来的太快就像龙卷风】

【离不开暴风圈,来不及逃】

【我不能再想,我不能再想】

……

“真是让人嫉妒啊!教务处要是现在来巡查,保证一抓一个准。”

叶杨大口撕扯着面包,看着楼下一对对打羽毛球的男女,发出来酸臭的声音,忽地又眼睛一亮,连忙拍了拍身边的于知乐。

“老鱼,快看,浅浅她们在踢毽子。”

于知乐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了一眼,钟浅浅正和几个女孩子在踢毽子玩儿,再回头看看叶杨,连啃面包的动作都温柔了。

“啧啧,她连踢毽子的动作都那么可爱。”

“……”

于知乐没啥感觉,无语道:“你把她追到手,就不用在这里羡慕了吧。”

“我也想啊。”

“你们现在进展怎么样?”

“还不错,没有变得更坏。”

于知乐表示对他心态的肯定,然后竖起大拇指让他加油,毕竟书里常说,爱情是盲目的,当事人是无法控制自己的。

对于恋爱这种事,复杂程度完全可以当作一个课题来研究。

“胖子,胖子……哎别看了,我有一件事比较好奇。”

“干嘛?”

“你当初是怎么喜欢上钟浅的?”

叶杨挠了挠头,略有害羞的笑道:“也没啥,就是感觉某个瞬间里,她看起来特别可爱,然后就喜欢上了,现在更是怎么看怎么可爱,你不感觉她很可爱吗?”

成功验证课题——情人眼里出西施。

于知乐左看右看,也不觉得钟浅有哪里可以吸引他啊。

“干嘛一副疑惑的样子,老鱼你就没觉得哪个瞬间里,有一个女生让你觉得很可爱、很青春、很美好吗?”

下意识的,于知乐的脑海里就冒出来几个画面,少女像小松鼠似的吃着包子、红着脸从他身边逃跑、呆呆地撞到他身后、伸出小拳头跟他的大拳头轻轻触碰……

真是奇也怪哉!为什么我会觉得这些瞬间很可爱?感觉自己被击中了似的。

“有是有的,不过……”

“那还犹豫啥,赶紧上啊!不是我夸你,你已经勉强拥有了我百分之五十的帅气、百分之五十的聪明才智、百分之五十的风趣幽默,只要老鱼你开口,哪个女孩子不是手到擒来?”

听了叶杨的话,于知乐心想真要是这样的话,说不定他昨天就开启青春的新篇章了,还好不是告白,不然人生一定会添加一笔告白失败的污点。

不过于知乐也挺好奇的,夏枕月对他到底是什么感觉?

“老鱼你看,你又在发呆了,我跟你说,这就是前兆!你现在是不是想着某个女孩子?”

“滚滚,我心里只有纯洁的友谊和学习。”

也许大概可能会有那么一丢丢想要恋爱的想法?不过就算有的话,也只是一丢丢吧,就两根手指捏起来的那么一丢丢。

听到于知乐说纯洁的友谊,叶杨有些感动,拍了拍他的肩膀道:“老鱼你放心,就算我追到了浅浅,我还是会带着浅浅跟你一起吃饭的,绝不会抛弃你。”

“那我可真是谢谢你。”

正在阳台聊天听歌儿呢,班上突然热闹了起来,班长手里拿着一大堆信件,纷纷给喊道名字的同学发放。

“咋了咋了?提前发录取通知书了?”

“想啥呢!胖子你的,还有这个,老鱼的。”

班长抽出来两封信,分别递给了于知乐和叶杨。

两人这才好奇地打量起手中的这封信来。

“哈哈,该不是哪个妹纸给我的情书吧?”

叶杨激动万分,信封也没看,赶忙拆开查看里面的信件。

于知乐打量了一下信封,手感很薄,里面顶多装着普普通通的一张纸,信封也很朴素,地址邮编邮票啥都没,只有他自己的名字-于知乐

笔迹很熟悉……于,这不是我自己的笔迹嘛!

他拆开了信件,信的内容终于是让他想起了高一的时候‘给未来高三自己的一封信’

当时组织活动时,大家都没当回事,他也没在意,当时写了啥也忘了。

这种感觉还挺奇妙的,有种跟过去的自己见面的感觉了。

致已经读高三帅气的我:

「亲爱的我,想必打开这封信的时候,你一定不会让我失望,我估计你已经做到了这三件事:」

「1.成为全校最帅的男人」

「2.从夏枕月手中把第一名抢了过来,牢牢地把她压在下面」

「3.跟喜欢的女孩子谈一场恋爱」

深吸一口气,于知乐只觉得有些羞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