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不是虐待罪,是故意伤害(致死)(第2/2页)

刘小梅没有悲伤,也没有后悔,只是叹了一口气:“死了也好,下辈子别托生女人了,遭罪。”

柳鹏程身边的小刘瞬间就感觉到了柳鹏程的暴怒,已经做好了拉住柳鹏程的准备,没想到柳鹏程只是站了起来,扣上警帽,轻笑一声,转身就出了审讯室。

第二天,柳鹏程没有上班,把自己关在八疗区的房间里。第三天,柳鹏程拿着一份文件给了林所长:“所长,你看看,你要是盖章,那就是咱所里的意见,你不盖章,那就是我私人的意见。”

林所长狐疑接过文件,刚看个标题就大惊失色:“小柳你可别瞎整,法律可不是开玩笑的,小娇娇的案子是板上钉钉的虐待案,全国这样的案子多了,不是你想翻就能翻的。”

柳鹏程说道:“全国的事情我不管,我就知道小娇娇的案子,不是虐待,是故意伤害致死!这是基于法律和实事做出的结论。我说所长大人,你能不能看看再说。”

文件名称:《关于刘小梅故意伤害(致死)案的若干法律意见》

虐待罪(致死):最高刑期有期徒刑七年。

故意伤害罪(致死):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