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四章:几女喝酒
“八百万我给了,房子的话你看着给吧,有几套算几套。”
“放心,保证给你最好的,实不相瞒,如果不是这次金融危机,这几套房子以后少说升值十倍,修哥你要是不急着用钱的话,就留着吧,以后可能用得着。”
“魔都那边靠江的地方有个大平层,我两百八十多万收的,北平这边有个开发商修的新式四合院,一百五十万,四环那边有套学区房……”
秦刚一共给了丁修六套房子,其中过百万的就四套,最贵的是魔都大平层,两百八十多万。
六套房子,一共八百七十多万,秦刚算成八百万给丁修。
也没磨叽,丁修给高媛媛打电话,说自己要用钱,让她转八百万到公司。
丁修的卡虽然一直都是高媛媛保管,但要是他用钱,高媛媛那边从来没有吝啬过,也很少过问。
大家都是聪明人,她知道丁修把卡给她是让她放心。
丁修知道这笔钱自己想用随时都能用,也可以用一百种方法把卡拿回来。
大家彼此心照不宣。
搞定完秦刚这边的事,丁修随即回到横店继续拍戏。
半个月后,象山影视城。
这是剧组第二个取景地点。
在这边,丁修的戏份很多,每天都是忙得晕头转向。
杨思唯那边给他重新弄了一个助理过来帮忙处理日常事务,赵丽影腾出手来,把更多时间放在拍戏中,渐渐进入佳境,不像之前那么紧张。
因为唐烟已经决定签约秦朝娱乐的原因,倒是和赵丽影玩得来。
刘思思那边也处的不错,她和赵丽影都是出道不久的艺人,非科班出身,共同话题比较多。
杨蜜依旧在红楼和仙剑之间两头跑,嗯,两头挨骂。
对她这个年纪来说,轧戏还是太勉强了,李少虹那边要求高,仙剑这边不敢马虎敷衍,两头兼顾,只能是精疲力尽,整个人都麻了。
见她状态不好,丁修又给李少虹那边打电话,给杨蜜请半个月假,让她专心拍这边的戏才好点。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杨蜜差点没给丁修磕一个。
她太不容易了。
两个剧组跑,睡觉时间都没有,有时候拍着拍着,她都不知道自己演的是唐雪见还是晴雯。
这次丁修帮她争取了半个月,总算能缓缓。
……
时值六月,天气开始炎热起来,不拍戏的时候大家都是躲在遮阳伞下。
身上厚厚的戏服不能脱,发型也不能乱,不然补妆很麻烦,几个男主演差点都崩溃了。
特别是饰演重楼的演员,他的服装最厚,化妆也最麻烦,一场戏拍下来背心都能拧出水来了。
最好的还是刘思思和唐烟,两人的戏服是裙子,抹胸那种,唐嫣的还是透明网纱,风一吹别提多凉快。
“喂,我是丁修,什么事?”
下午,丁修在房车睡午觉,刚睁开一会眼睛,电话响起。
来电显示是张木野,鬼吹灯作者。
认识时间不短了,这哥们不怎么给他打电话,或许是写网文的作者都比较宅,社交圈子小。
“修哥,没吵你吧?”
“没。”
“有个事我想给你说一下,关于小说的,你现在方便吗?”
穿着拖鞋来到桌边,丁修给自己倒了一杯凉白开水,喝着水道:“方便,说吧。”
“是这样的,鬼吹灯我打算完结了。”
电话那边,张木野吞吞吐吐说道。
“你是作者,你定,该完结就完结呗。”
说起小说,丁修有一段时间没看了,最近忙着拍戏,没时间。
“是这样的,我这一部不是马上完结了吗,我想写第二部,开启新的篇章。”
“好事啊,一招鲜吃遍天。”丁修笑着说了一句,想到什么,说道:“你是有什么难处吗?”
要是这么简单的话,张木野就不会是这个语气了。
“修哥,真的很感谢你把我的小说捞出来,没有你就没有今天的我,我对你一百个感谢,但是第二部我想自己写。”
鬼吹灯之前是买断给丁修的,他拿买断价格和电子订阅,写书以来确实赚了不少钱。
不过比起丁修的出版费,他这边就有点小巫见大巫了。
除了出版分成,听说丁修这边还卖了几个版权,都是几十万上百万的。
如果是自己写的话,这些东西就是自己的了。
人往高处走,他也想多挣点,没机会没实力的话就算了,现在机会就摆在眼前。
鬼吹灯的名气已经打出去了,再写第二部是不缺读者的,写的好的话,版权也能卖。
稍微有点过不去的是丁修这边。
两人要是单纯商业关系,他也不会怎么为难了,合约上写的是鬼吹灯的买断,他现在完结重新开新书完全没有问题。
大不了新书就换个名字,不会和之前的鬼吹灯有版权纠纷。
问题是当初丁修以读者的身份把他捞起来的,那会鬼吹灯也不赚钱,丁修就是单纯喜欢而给他买断。
当然,他也可以说,这么些年,他帮丁修赚钱了,光是版权就赚了几百万,大家谁都不欠谁。
但是,在沙漠里人家给你一瓶水,你不能说回到城市后买一瓶还给人家就说扯平了,良心过不去。
“我想在魔都买房,而且年纪也不小了,该考虑结婚的事……”
听着那边断断续续的凄惨,丁修没有打断,等张木野说完后才道:“理解,是该为自己考虑了,你也不用不好意思,人之常情嘛。”
“当初买断你的小说,单纯是我喜欢看,并没有想赚钱的心思,我也不差这点钱,行吧,要写第二部你就写,等发书了记得跟我说一声。”
“谢谢修哥。”张牧野暗自吐了口气:“改天你到了魔都我请你吃饭。”
“可以,我这边还有点事,回头聊。”
“等等,修哥,我这边有个朋友也是写盗墓题材的,你们公司要是看得上,可以考虑一下他的版权。”
盗墓题材最开始就是张木野写的,丁修还不知道市面上有比他更好的,值得公司买版权。
“什么小说?”
“名字叫盗墓笔记,和我一样,他之前是在天涯论坛上免费连载写着玩,后来转战小说网站,成绩还不错。”
丁修恍然:“是他啊,我回头让公司问问。”
他有点印象,这哥们好像是鬼吹灯的读者,嫌张木野更新得慢,自己就写了一个同类型的。
听说热度还不错,但比起鬼吹灯,还是有点不够看。
盗墓笔记丁修扫过几章,专业性不够,讲计谋,情义的内容比较多,不如鬼吹灯那么纯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