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这一晚,两个大小孩趴在飘窗上,听秦越讲每一块小石头每一个小贝壳的来历,然后你一勺我一勺吃完了那个丑不拉几的花篮蛋糕。
说实话,那蛋糕的味道和它的外表一样一言难尽,奶油有股子很浓的香精味,里面的蛋糕胚也很硬,又很粗糙,吃进嘴里简直就像在含沙子,但两个人就是吃的很高兴。
秦越还遵照“生日传统”,将一手指奶油抹在林钦舟鼻子上,对他说:“生日快乐,小少爷。”
林钦舟跟他强调过很多遍自己不是少爷,可秦越像是根本没把他的话听进去,仍旧一口一个小少爷的叫他,到后来林钦舟简直没脾气了,随他叫。
“你好像也没那么讨厌。”林钦舟真心实意地说。秦越闷声笑了笑,“谢谢夸奖?”
因为这句话,两人又开始笑起来,秦越热得要命,借了林钦舟一只铅笔当发簪,把头发挽了起来。
他大概也不常做这样的事,技术不太过关,把头发弄得乱糟糟的,跟个鸟窝似的,但架不住人好看,再怎么乱的头发都让人觉得漂亮,有一种凌乱的美。
很多年以后林钦舟再想起这一幕,觉得应该是秦越提高了他的审美标准,以至于哪怕分隔在上万公里的两地,哪怕他已经不记得,但他的潜意识还在提醒着他曾经见过怎样漂亮的人,再看别人的时候,就总觉得差了那么点意思。
“我那天不该说你是女生的,其实你留长头发很好看。”林钦舟说。
秦越还是笑:“谢谢。”
后来两个人又说了很多话,连怎么睡着的都记不起来,反正等林钦舟半夜醒来想去厕所的时候,发现自己居然睡在飘窗上,怀里搂着个人,散着淡淡花香的长发铺了他满胸口,他嘴里还不小心吃进去一小撮。
林钦舟:“……”
林钦舟的大脑因为这诡异的画面宕了机,懵了好几秒才蹑手蹑脚地起来,跑去厕所。
再出来时秦越也没醒,只是换了个姿势,侧躺着,弓着背,双手缩在胸口。
林钦舟先是跑自己床上躺了一会儿,结果怎么也睡不着,索性站起来,抱着枕头,又躺回了飘窗上,还把自己的枕头让了半个给秦越。
这才重新找回了睡意,安安稳稳地睡着了。
再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中午,林钦舟是被热醒的,不知道哪个缺德玩意儿停了他的空调,睡得他满身热汗,捞一把脖子,手上能滴下水来。
飘窗睡得他身上哪哪都疼,脑袋也很懵,坐起来缓了好一会儿的神,才想起来自己为什么会睡在这。顿时感到一阵不好意思。
下楼看见秦越正在给一对夫妻办理退房手续,林钦舟朝人瞟了一眼,那种不好意思的感觉更甚,低着头快速溜进了厨房,很久没出来。
“早饭已经没了,最后一碗沙茶面被姥姥拿去喂附近的流浪猫了。”秦越不知道什么时候过来的,懒懒地靠在门框上,语气里含着点不带恶意的调侃。
但不知道为什么,林钦舟觉得他很像自己之前看过的一部动画片里的少年,身上罩了一个透明的罩子,把自己和其他人隔绝开来。
所有人都看不见那个罩子,所以也就走不近少年身边。只有一只小刺猬用它尖锐的刺刺破了那个罩子,神奇的和少年成为了好朋友。
而秦越现在就像那个少年。这种感觉很奇怪,林钦舟甚至说不清为什么会那么觉得。就是感觉这人笑得并不开心,和昨晚有点不太一样。
“怎么了,在想什么?饿?”秦越还在笑,手掌在他眼前晃了晃,似乎是想将他唤回神。
“是啊。”林钦舟说。他昨晚没怎么吃东西,现在肚子里空空如也,是真的有点饿,“我到底是不是姥姥的亲孙子啊,怎么宁愿把面给流浪猫吃也不给我。”
他皮肤被岛上的烈日晒得有些黑,鼻子也才褪过一层皮,比周围的皮肤要嫩很多,带着点不明显的粉,看起来是有点搞笑的。
但他脸又是那种圆圆的婴儿肥,眼睛很大,故意鼓着腮帮子的时候总给人一种纯真无辜的感觉。
大概也正因为这样,才能让秦越总在不知不觉中对他卸下防备。
娇生惯养长大的小少爷,能有多少坏心思呢。
“姥姥说你肯定得睡到中午,可以早饭中饭连着一块吃。”秦越收起一点笑,走过去站在灶台边,“还有半小时就吃午饭了,如果你实在饿的话我给你弄点锅巴。”
锅巴是每顿饭余下来的,用油炸一炸,然后存进玻璃罐里,可以放很久。肚子饿的时候可以拿出来吃,干吃或者冲水加紫菜、加糖都好吃。
林钦舟点点头:“要。要一点点。”
少年人之间的喜欢和讨厌总是很简单,林钦舟因为一碗关东煮记恨上秦越,又因为秦越送他的花篮蛋糕和小贝壳,还有一碗糖水锅巴而跟对方化干戈为玉帛,悄无声息地将对方纳入了自己的朋友圈。
那之后的几天,林钦舟没怎么出去玩,难得宅在民宿,秦越整理房间、打扫庭院,他就在旁边跟着,一起帮点小忙。
但他翻个被套也能把自己罩在里面出不来,秦越嫌他笨手笨脚,之后就没让他再动手。
本来以为小少爷会生气走人,结果并没有,仍旧跟条小尾巴似的跟着,等到秦越忙完开始休息,他就搬出冰箱里的西瓜,拉着秦越到院子里吃。
要是西瓜不大,他就给姥姥留出一块,然后和秦越一人一半,用勺子挖着吃。
林钦舟吃东西是一小口一小口的,但速度很快,跟只松鼠似的,秦越却总是慢条斯理,往往林钦舟挖完了自己那一半,秦越还剩下大半个。
“你怎么吃那么慢,不喜欢吗?”
其实也不止是西瓜,这人吃什么东西都慢,如果不是亲身经历,打死林钦舟都不会相信这人会在路上抢别人东西,然后狼吞虎咽差点把自己呛死。
秦越挖了一勺子瓜,慢吞吞吐出一颗籽,又嚼了好几下,才咽下去。“吃太快尝不出味道。”
这什么奇怪原因,怎么就尝不出了,西瓜不就是甜味吗?像这么细嚼慢咽难道还能尝出什么别的味道?
林钦舟不理解,他觉得秦越总有很多奇奇怪怪的习惯是他理解不了的,像他的身份一样神秘古怪。
“算了,你慢慢吃吧,我去拿吉他。”
虽然自己才吃完半个,但看着别人在自己面前吃,难免还是会嘴馋,林钦舟决定眼不见为净,跑楼上拿了吉他,坐在榕树下边弹边唱。
林钦舟从小就泡在乐器堆里,什么乐器都会一点,但他最喜欢的却是吉他。
为此林珑表达过不满,自己是钢琴家,结果儿子却跑去弹吉他,这算怎么回事?
后来是看他实在喜欢,才允许他两样一起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