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东墟

有了第一次的经验,这一回庄越没有紧张,直接潜入了水中,在他入水的第一时间,沈倾的手就扶了上来。

沈倾扶人的姿势堪称标准,他双手一左一右的卡住庄越腰身的两侧,手掌的力度适中,手臂的肌肉紧绷,准备随时发力。

庄越在水面下待了足足有一刻钟,沈倾就把他给扶出了水面。

庄越还莫名所以,看着沈倾抹抹脸上的水,说:“我还能继续坚持。”

沈倾说:“这种程度已经足够了,说明你的符咒效果不错,至少能在水下活动一个小时,或者进行一场一刻钟左右的战斗。”

庄越没想到这样简单,还以为练习就这样结束了。

沈倾说:“接下来,你要适应在突发的状况下施展法术,因为东墟海域的情况莫测,随时都有可能遇到海妖的袭击,你要保证自己能以极快的速度施展屏息术,无论是画符的速度和念咒法的速度,不仅要越快越好,还得互相配合得上。”

原来这才是今天练习的重点,庄越点了点头,表示明白了。

“试试以最快的速度画符,念咒。”沈倾松开扶着庄越腰的手。

庄越就举起右手,食指中指并拢,指尖亮起浅浅的灵光,以极快的速度画了一个符。

灵光拖曳着淡光,轨迹在空中形成了一个硕大的符咒,这一次庄越就没那么成功了,速度太快,其中几个线条出了错。

他咒法还没有念完,那符咒就好似遭遇了地震的架子,抖动着崩散。

“失败了。”庄越面露失望。

沈倾表情平静,“没关系,再来。”

庄越抿抿唇,这一次精神更加的集中了,快速的画完符咒,也念完了咒法。等符咒飘过来飞到身上,他就埋头扎进了水中。

可这一次没有两分钟,他就感觉憋得慌,肺里的氧气越来越少。

不等沈倾扶,庄越就抬起头离开水面,喘着气说:“怎么回事?屏息术不是成功了?为什么这么快失效?”

“这就是我要说的另外一个问题了,你速度虽然提高了,符咒却画得潦草不规范,看似成功的成形,效用却大打折扣,不及真实的效力十分之一。”

庄越沮丧,说:“怎么要求这么多,又要快,又不能潦草,还不能出错!”

沈倾冷静的说:“我们还有三天的时间,足够你用来练习。这次是时间紧,其实符咒最好用左手来画,关键时刻右手是要拿剑,应对危险。不过,也不用强求一定要用左手画符,右手足够快,也足矣。”

沈倾自己就是右手剑,左手符,降妖除鬼的效用极强。不过,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掌握左手符,毕竟左手不是惯用手,非常的不灵活。

庄越彻彻底底切身体会了一番,什么叫做严师。沈倾严格的监督他一次次的练习屏息术,直到他灵力消耗光,也不让他停下,而是掏出小回灵丹让他吃下,接着练习。

沈倾表情平静,庄越却觉得好心疼。这可是150云筹一颗的高级丹药!只拿来练习,也太浪费了。

为了不辜负沈倾,庄越也只能拼命努力,舌头都因为快速念咒被咬到好几口。终于在下一次大课前,掌握了快速施法。

庄越收拾了简单的行囊,带上佩剑百铮,在清晨的露水正重,薄雾氤氲的时刻,悄悄与沈倾离开了。

到了外门,庄越还记得那匹特别聪明机灵的骏马,这一次特意选了它作为自己的坐骑。不用俩人共骑,速度要快很多,只一天的时间,俩人就离开了明光宫所在的郡。

庄越穿越来的这个世界,有数千年的历史,从蒙昧的原始部落时期,人类就发现了天地间有灵气,初步掌握了修行之法。

伴随着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度,修仙的功法也越来越完整,终于出现了成仙得道,渡劫飞升的仙人。

史记室有这方面的记载,庄越整理资料的时候偶然看到过。

修仙者与普通人的生活一直紧密相连,最为严重的正是几百年前的前朝,甚至能左右皇帝的登基。也是到了新朝,开国皇帝与修仙界约法,仙门才渐渐从普通人的世界淡出。

这个国家占据着大陆东南的大部分土地,北方被一条高耸的山脉和冰封千里的雪原阻隔,西北方向则是茫茫的原始森林,据说有不少氏族部落。

三面都是海洋,东墟海域就处在大陆的最东。

庄越不知道跨过大洋,有没有其他的大陆,存不存在其他的文明和人种。

他觉得按照这个世界发展的脉络,说不定封建制度就是社会形态的顶头了。不过,也没准将来灵力被彻底开发,广泛利用来造福全人类,整个变革成现代修仙社会。

想想未来灵力车遍地跑,人手拿着灵力手机,坐在家里足不出户,只用手指点点灵力电脑,就有人送丹药上门,也挺带感的。

“你在想什么?”沈倾交代完店小二他们要吃的菜,回过头就见庄越端着茶杯,一副魂游天外的样子。

“没什么。”庄越回过神,啜了一口水,润着干渴的喉咙。

庄越:“我们已经离开的足够远,剩下的路就不急着赶,可以慢慢的往东海走。”

沈倾:“嗯。慢点走也挺好,还能有时间再练练屏息术。”

沈倾眼里带出笑意,说:“不怕咬到舌头了。”

一提到这个,庄越就心有余悸,咒法的发音本来就拗口,说快了可不是嘴瓢那么简单,舌头都差点咬烂。

要不是沈倾跟个小叮当似的,什么伤药都能掏出来,他到现在都没法好好说话。

“不怕。”庄越悻悻的说,“其实就是个熟练问题。”就跟学相声连顺口溜一样,念咒纯粹就是门熟能生巧的技艺。

俩人这天晚上,留宿在一座镇上的客栈里,他们到的晚,大厅里的餐桌大部分都有了人。一进门,没少人注目。

庄越跟沈倾样貌出众,穿着的衣物一看就跟平常百姓不一样。再加上手里拿着剑,惹得人们即使一阵阵好奇,也没多少胆量敢来招惹。

沈倾自己被看习惯了,觉得无所谓,只不过这些人落在庄越身上的目光,让他觉得不不快。

“明天上午不急着走,去镇上的成衣店看看,有没有合适的男装。”他冷冽的扫了一圈,那些偷看的人顿时被吓到,纷纷低下了头。

“好!”庄越立刻答应了,不光为穿男装方便,他也不喜欢太多人盯着沈倾看。

俩人身份一看就非同一般,店小二特别让后厨加快速度,没一会儿四菜一汤就端了上来。

吃完饭,俩人各自回房休息,一夜无事。

第二天,把马寄存在客栈,俩人去了镇上的成衣店。店铺里各式各样的男装都有,只不过尺寸有些不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