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三章 人人都在自取其辱(第2/3页)

曹王那一双快要被肥肉遮住的小眼睛,陡然僵住了,喉咙里咯喽咯喽的响个不停,看样子是被痰卡住了喉咙,云初立刻拉扯一下病床头上的绳子,很快就有一个大夫带着两个胡女走了进来。

胡女一看就是训练有素的,一进来,立刻就知晓该干啥,张开一张血盆大口就裹住了曹王的嘴巴,再用力的一吸,曹王被憋的通红的脖颈,红晕立刻就退去了。

而那个胡女一张嘴,就吐出来半碗青绿色的浓痰。

云初是大夫,所以看这一幕并没有感到恶心,李慎却不成了,抱着另外一个干净痰盂,吐的稀里哗啦的。

云初对大夫道:“不是说有人弄出来吸痰器具了吗?”

大夫一边给曹王摸脉一边道:“不如人好使。”

好不容易缓过气来的曹王一把拉住云初的手道:“宇初可以为本王作证,本王受了伤,一直在太医院养病,谁都没见,啥事都没做。”

云初道:“这是自然,这是自然。”

得了云初保证的曹王明,似乎松了一口气,让贴身宦官打开云初带来的食盒,见里面装的是各种各样的肉,就抓起一根肘子狠狠的啃一口,还冲着云初挑起大拇指道:“还是宇初知晓某家的心思。”

自始至终,曹王明都没有太理睬纪王慎。

离开了曹王明的病房,云初发现李慎似乎安定下来了,也不着急去看鲁王李灵夔的下场了。

病房外的芍药开的正艳,红彤彤,粉嘟嘟的满院子都是,云初就顺手摘了一些凑成一束。

武氏兄弟的病房可没有曹王明的病房大,里面的陈设更是远远不如,兄弟两在一个病房里,全身上下都是花花绿绿的。

好在云初没有伤及筋骨,就是嘴巴看起来很不对劲,还在朝外撇着,口水嘀嗒的。

滴答的不仅仅是口水,还有一根芦苇管子从武三思的胯下延申出来,也在嘀嗒着液体,看样子这家伙这些天一直就靠导尿才没有被尿憋死。

云初捧着一束花从窗前经过,兄弟两都看的清清楚楚的,武承嗣甩着肥大的嘴唇呜呜乱叫,武三思原本只是嘀嗒尿水的芦苇管子,顿时飙射出一股带着血色的水柱来。

李慎瞅着这两个极为凄惨的人道:“谁能把这两个人打的如此凄惨?这还有王法吗?”

云初倒空了武承嗣水壶里的水,灌了一些生水在水壶里,将采集来的芍药插在里面,原本压抑,阴森的房间顿时就有了一束亮色。

“是我打的。”

李慎点点头道:“那就是死有余辜。”

云初看着武承嗣跟武三思道:“无论如何,打人都是不对的,我这一次前来呢,一则是给你们兄弟道个歉,二来呢,是告诉你们兄弟一句话,别折腾你家的老仆了,皇后对于我殴打你们兄弟一事,就说了四个字。”

武承嗣艰难的道:“说了啥?”

云初道:“自取其辱。”

上一章内容出处

生死间有大恐怖

我有一双很好看的手。

这是双手被人从小赞誉到现在。

手的特点就是圆润,不大,五指纤细,到了指头根的位置上就迅速变得肥壮,肉太多,导致我的手指关节背面出现了四个看起来很好看的小坑。

由于出生在物质匮乏的74年,满村子的人,不论男女老少只要见到婴儿期的我,都会自觉不自觉的在我的手上咬一口,他们眼中迸发的光芒让我害怕,所以,我就大声哭,可惜,我越是哭的厉害,他们就咬的越发起劲。

在被数不清的人啃过手之后,我就不怎么愿意要这双手了。

再长大一些,愿意啃我的手的人就变少了,主要是我的手在很多时候都显得脏兮兮的,只有我妈妈,爸爸,姐姐们还愿意在我的手洗干净之后偶尔咬上那么一口过过瘾头。

再后来,这双被很多人赞誉过必定有福的手,就无人问津了。

直到我老婆在我生命中出现的时候,事情就有了一定的变化,她喜欢咬我的手,只要一发怒就咬,不高兴了也咬,我儿子尿床了她还咬我……痛彻骨髓。

等我儿子开始上学以后,就连她也抛弃了我的手,至此,这双手除过码字赚钱之外,再无他用。

今天,我的手被一个好看的姑娘拿在手里仔细地端详,她看的很是认真,翻来覆去的看,还动不动上手在我的手背上用她洁白的指肚摩挲,动作温柔而细腻……

然后,她就拿了一根带着长管子的针刺进了我的手背……一次不行,她就刺两次,三次……

看着美丽的小姑娘额头迸起的青筋,我就温柔的安慰她:“我的手胖,血管细,慢慢来……”

小姑娘在我的安慰下,似乎觉得被羞辱了,转身就跑出去了。

片刻之后,进来了一个帽子上有一道蓝色杠杠的年纪稍微大一些的女子,她拿起我的手,就像拿起一根猪蹄,如同解过千牛的庖丁一样,在手背上拍打两下,就一针攮进去了,深得稳准狠三要素。

我看着透明的管子里出现了一丝殷红,那应该是我的血,年长的女子拨动一下管子上的轱辘,我的血就混合着透明的液体,再一次进入了我的血管,凉凉的,有点舒坦。

因为跟主任是酒友,我居住的病房是一个套间,条件很好,还被馥郁的鲜花香气围绕着——如同一具等待被人吊唁的尸体。

朋友多,吊唁的人也就多,每个人脸上都带着浓浓的关切之意,这很好,就是他们送来的礼物一点都不友好。

可能他们觉得我是一个写书的作家,应该有一点格调的,所以,他们果断地抛弃了我喜欢的黄桃罐头,猴头饼干,八宝粥一类的礼物,就连人参,鹿茸,玛卡一类常见的礼品也不见有人送,他们把我期望的东西统统换成了价格昂贵,却屁用不顶的鲜花。

花束的主色调是由白色的且能散发浓烈香气的百合花组成的。

这就导致我躺在被白色,偶尔有几朵其余颜色点缀的花丛里孤独的看着天花板。

医院的天花板跟天堂一样,白的刺眼,环状的白炽灯散发着柔白色的光芒,宛若天使脑袋上的光环,圣洁的让人不敢逼视。

我觉得像我这种快要五毒俱全的人应该没有资格上什么天堂,再说了,我讨厌白色。

就在我盘算天堂与地狱有什么差别的时候,病房门被推开了,接着,探进来一颗农民特有的质朴的脑袋,满是沟壑的脸上带着浓烈的笑意,这是一位农民诗人。

以前跟我讨论最多的是——白萝卜的大腿,水淋淋的那啥,这么好的地方为啥留不住你,他觉得乡土文学主打的就是一个简单,直接,唯有如此方能将农民心中的压抑情感抒发出来,就该赤裸裸的写,赤裸裸的歌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