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樊伉呆了一下, 说:“无名兄此话怎讲?”
他招部曲和无名兄的存在没有关系吧?
无名把玩着手里的匕首,状似不经意地道:“郎君若是有了自己的护卫,就不需要我随护在侧了。”
哦, 原来是为了这个。
樊伉挠了挠头,说:“可是无名兄本来就不是我的护卫啊。”
无名脸色“唰”地一下就黑了,樊伉没注意到, 自顾自地接着道:“无名兄是我的友人,就算将来我有再多的护卫侍从, 和无名兄也是不一样的。”
“是这样吗?”无名将匕首一收,说, “那是,你阿翁身边的侍从,我一个人可以打十个。”
声音平淡,语气充满了骄傲。
“是是是, 无名兄最厉害了。”樊伉恭维他, 一边无语地暗想, 果然十六岁的叛逆期少年伤不起啊, 看无名兄这中二病还不轻!
无名终于不磨匕首了,把匕首一收,一拍樊伉的肩, 说:“走吧。”
樊伉:“这么大雪,走哪儿去?”
无名:“陪你去挑部曲啊。”
“?!”樊伉:“其实可以不用这么着急的。”
关键这么大雪,他上哪儿去挑人啊。
如果要选退伍的老兵,等樊哙或者吕泽回来问问他们就可以了, 还能卖他们一个人情。
“去吧。”无名从衣架上取下斗笠和蓑衣,给他披上,说,“郎君先挑几个年幼根骨好的,从小培养,观察心性,剔除掉那些心术不正的,只留下忠诚勇敢的,才能成为关键时刻能够舍身护主的忠心家臣。我记得上次郎君安置流民的时候就看到几个还不错,正好我现在有空,可以训练他们。”
这个时候还是有家臣一说的。
绝对忠心,为了主家可以毫不犹豫地牺牲自己或是他人的性命,传说中的死士。
樊伉有点纠结,那无名兄不就成了他的保镖教官了?
他其实真心觉得这事可以不用那么急的,但骨子里性格向来比较温和的他,哪怕换了个身份一下子也强势不起来,只得被无名带着出去。
栎阳的府邸现在完全成了樊伉的私人别院,来往的下奴们看见樊伉和无名往外走,纷纷垂首侍立一旁,直到两人的身影离开。
出了府门,走在安春坊的路上,冰冷的朔风卷着风雪迎面而来,樊伉冻得直打哆嗦。
“好大的风雪啊,无名兄不如我们改天再去吧。”
樊伉缩着脖子,感觉狂风都要把他吹走了。
无名伸出手牵着他,皱眉说:“郎君需要多加锻炼,一直这样弱不禁风的可不行,以后训练部曲的时候,郎君也可以一起参加训练。”
樊伉:“……”
无名走在他身侧,只在身上披了一件半旧的薄皮裘,牵着樊伉的手心却又干燥又温暖。
樊伉用手指在无名手心里抠了抠,若得无名回头:“郎君何事?”
“无名兄会给人看根骨?是不是一摸人的骨头就知道是不是适合习武了?”
无名回头,奇怪地看了他一眼:“郎君从哪儿听说的这个?”
武侠小说里都是这么写的啊,原来不是这样的吗?
樊伉有些好奇:“无名兄怎么判断一个人根骨是不是适合练武呢?”
“很多方面啊,比如身体的柔韧性、力量体能反应快慢,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勤奋和悟性。”
樊伉想了很多,就是没想到无名会给出这么一个朴素的答案。
“勤能补拙嘛。”樊伉点头。
看来无论古今中外对于勤奋的理解都是一样的。
樊伉忽然有点好奇:“那无名兄你看我呢?根骨适合练武吗?”
做为一个从小就读金古梁温长大的武侠迷,谁心里还没有一个武侠梦呢?
虽然穿越了一回,他明白这年头所谓的侠客多半都是一群贫穷且丝毫不将律法放在眼里的暴民,一点儿也不浪漫,但这并不妨碍樊伉心中依然对侠客抱持着一种英雄主义的浪漫情怀。
无名没有直接回答,开始顾左右而言其他:“郎君上回炖的那个牛杂汤很好喝,什么时候再烧一次?”
“等明天我让人去市集看看有没有新宰的牛,有的话就给你炖。”樊伉复问道,“无名兄觉得我适合练武吗?”
“郎君你刚才说什么,风雪太大,没有听清。”无名走在前头,樊伉听到他大声地说,顿时觉得十分无语。
虽然风雪是有些大,有点影响走路,因为积雪太深,但其实并不太影响听力的。
至少他能听得一清二楚。
无名兄是练武之人,比他要更加耳聪目明,当然能听到了。
樊伉忽然明白了,说:“其实你可以对我说实话的,无论你说什么我都能接受。”
无名顿了一下,用一种简直称得上温和的委婉语气说:“郎君是有大才的人,比起做一名单纯的侠客,郎君把心思放在琢磨那些奇奇怪怪又异常好用的器具上面更有意义。”
比如红薯和纸就很不错。
一个可以饱腹,让天下从此再无饥荒。
一个可以传道授业,让天下更多的人知礼守法,不再愚昧无知。
其实那个烧酒也很不错的,就是太烈了,需要适应适应。
也就是说他是真的没有练武的天赋了。
虽然从无名兄避而不谈的态度已经猜到这个可能,但一旦真的确认,樊伉依然十分受打击,非常郁闷。
接下来的行程就不那么美好了,樊伉显得有些闷闷不乐,低着头只顾自己走路。
无名走在他身边,牵着他的手,偶尔还会托他胳膊一把,防止雪太深了他走不动。
好几次无名嘴巴动了动,想说什么最后还是一句话也没有说出来。
“吃柿子吗?”无名忽然说。
樊伉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只见一个独臂的老汉挑着担子等在路边,天下大雪,路上行人不多,偶过路过的也都是顶着风雪急冲冲低头赶路的旅人,很少有停下来问价。
从那两个依旧满满的箩筐可以判断得出,买的人就更少了。
见两人穿着华贵,不是葛衣,老汉拘瑾地上前招呼:“两位郎君要吃柿子么?又红又甜的柿子,不好吃不要钱。”
说着还从箩筐里拿了一个出来,递给樊伉。
樊伉刚要伸手接过,无名已经抢先一步将柿子接了过来两口吃掉,吃完才转头对樊伉说:“很甜,郎君吃吧。”
老汉连忙又递了一个给樊伉。
樊伉接过来吃掉。
那柿子个头有些小,但吃进嘴里非常的甜。
事实上柿子是所有水果里头含糖量比较高的,达到了百分之十二以上,比李子葡萄的含糖量还要高。
樊伉点头:“这些柿子我都要了,用钱还是用粮食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