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暂时是没有。”樊伉一副理所当然的语气,“可以我的身份,日后少不了想要巴结讨好我的人,我得先琢磨琢磨。”

无名一听没有人算计他便不管了:“以后若真有人给郎君送东西,郎君也不必在意,喜欢就收着,不喜欢就退回去。”

撇开郎君的才华不谈,光是郎君的身份就足够所有人巴结讨好了。

樊伉心想,这个系统估计不是他想退回就能轻易退回的吧!人家可牛了,比他这个宿主厉害多了。

“对了,刚才回来的时候碰到了阿沅,她让我问郎君,今年贺岁首郎君打算什么时候回长安?往宫中送什么贺礼?”

自从樊伉从舞阳回来,经济独立以后,樊家走人情都是送两份礼,樊哙和吕媭一份,樊伉单独又是另一份。

“啊?又到岁首了吗?”樊伉算了算日子,可不是嘛!

田地里的庄稼都成熟了,可不就到了岁首。

“这几天把实验地里的庄稼收了就回长安。”他想了想,又道:“我记得园子里种的蕃茄快熟了,到时候送一盆给宫里就行了。”

书院里有很大一块实验用地,他自己也建了个小暖棚,里头种了好些作物,一年四季都能生长。

这些作物全都是商城出品的,每种的数量都不多,主要是为了研究和育种用的。

因为商城的东西实在是太贵了,农作物人家都不论斤卖,而是论个卖的。

真要大批量从商城买种籽,他那点身家估计买个几亩地的种籽都够呛。

所以一株成熟的活的西红柿植株,对樊伉而言真的已经算是很重的礼了——至少比那些华而不实的玻璃制品贵重多了。

两人正商量着,乘光带着平安穿过院门进来了。

这几年因为食物充足,营养跟上去了,平安长高了许多,长期劳作让他的身体更加壮实,皮肤黑黑的。

他穿着一件素色的葛衣,脚底下穿着厚着的平底靴,针脚密密麻麻的,一看就知道是阿沅的手艺。

阿沅是个细心的好管家,知道樊伉看重平安他们,所以对他们也格外照顾。

平安进了屋子,对着二人行了礼。

“郎君,您唤奴?”

“嗯。”樊伉点了点头,将望远镜的图纸在桌上摊开,朝他招了招手,“你过来看看这个。”

平安这才上前走至桌边,认真地看了起来,结果看了半天硬是没看明白这是个什么东西。

樊伉看他表情就知道他没懂,这也正常。

没见过这东西的人谁知道这是干嘛用的?想也想不到那上面去啊!

樊伉把图纸从头到尾每个细节都详细给他讲解了一遍,说:“这主要是用来远距离观测的工具。里面涉及到的各种算学物理学计算公式我都标注出来了,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随时来问我。”

说到这个樊伉不得不庆幸自己当初因为对物理感兴趣,所以理科知识学得扎实以至于到了汉朝好几年了依然还记得。

这要是没有办法温故而知新,再过几年以前学的那点皮毛只怕全都要还给老师了。

所以要搞事情就趁现在,不然等以后什么都忘光了想折腾也折腾不起来了。

或许可以找系统商量,让他偷渡几套相关的书籍过来?

樊伉觉得这个对系统而言应该不算难,毕竟人家可是高等维度空间的系统么,他们这种低等维度空间的知识肯定懂了。

平安听了他的解释眉头依然皱得有些死紧。

他虽然也会挑课程跟着一起上课,但接触这些科学自然知识毕竟时间太短,基础浅薄不说,很多学识甚至颠覆了他以往的常识,这都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全接受改变的,他还在适应阶段。

但是郎君既然提出来了,那么这个东西是肯定能造出来的,他看不明白肯定是他懂得太少了的缘故。

和其他跟随樊伉时间稍长的人一样,现在气质越来越朝书呆子科研狂发展的平安对樊伉有一种迷之信任感。

但凡是郎君说的肯定是对的,如果不对那错的肯定是别人。

总之,郎君是不会错的。

望远镜这个东西说简单也简单,但对没接触过的人来说那也相当复杂精巧。樊伉也没指望平安一天两天就能搞明白其中的道理,将图纸折迭好放进木盒内递给他,说:“这个东西有点复杂,你拿回去慢慢琢磨,不用着急。”

平安接过来后小心翼翼地揣进怀里带回住处慢慢琢磨去了。

樊伉对平安这个技术型人才还是十分看重的,给他布置了单独的小院子,还特地寻了两个忠厚的聋哑人伺侯他的日常起居,让他不必操心这些俗务,一心一意搞科研就好了。

不仅是平安,别的有一技之长的匠人,比如阿沅闳翁父子俩还有玻璃作坊其他的几个大师级人物,待遇都很不错。

其实他还一直想拉拢申屠嘉来着。

这个人脾性耿直不畏强权,他很是需要这种强硬的护卫型人才,奈何人家志向远大,一心只想着保家卫国,根本不搭理他。

把望远镜的事情安排下去,樊伉就开始组织学子们收割庄稼。

这一天,天还没亮樊伉就早早地爬了起来,穿戴妥当后命人敲响了书院集合的那口铁钟。

那钟是樊伉特地命匠人仿造自行车铃铛的结构铸成的,内里安置了一个机关,使用的时候只需要拉下机关,铁铃里的弹簧捶便会敲打在弹到铁钟内壁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本来他是想铸铜钟的,因为比较有逼格,不过考虑到现在铜作为通用货币比铁的价值高多了,不得已之下才改的铁钟。

钟声一响,原本一片漆黑的书院宅落便陆续亮了起来,整个书院仿佛也从寂静中苏醒过来一般,忙碌了起来。

吕禄正做梦梦到自己在战场上以一挑百大胜匈奴,得胜回朝之时,人们夹道欢迎,甚至还有不少美人儿朝他扔鲜花手绢,正当他踌躇满志意气风发的时候,冷不丁被铃声吵醒。

睁眼一瞧,头顶上是白色的蚊帐,周围黑漆漆的一片,耳边只听到夏侯灶他们几个被吵醒的抱怨声,什么美人什么鲜花全都不见了踪影,唯余失望。

“总有一天我要把这口破钟给拆掉!”吕禄嘴里气哼哼地道,起床的动作却丝毫不慢。

没办法!

书院规定但凡铁钟响过五轮,所有人都必须去操场集合,若是有迟到者,要被罚绕足球场跑三十圈,外加抄书一百遍。

那么大的足球场三十圈跑下来,就是阿灶都受不了。

跑圈也就算了,还要抄书!

一本书一百遍抄下来,简直连死的心都有。

“行了,快点起来。”所有的纨绔当中,萧同反而是最能屈能伸的那个,适应能力超级快。吕禄抱怨的时候他已经光速起床,穿好了衣裳,顺便催促小伙伴们动作快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