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什么案子要叫刑警队,自然是命案。

傍晚,天已经完全黑了。闪烁红蓝警笛的车快速赶往小河岸,一路堪称风驰电掣,夜色中,警用白灯打开,河岸边拉起了黄色警戒线,几名同志在紧急保护现场。警戒线外全是看热闹的围观群众,任维持秩序的警员怎么驱赶都不听。

这里本来道路就狭窄,人之多堵得水泄不通,刑警队的车大排长龙,让场面看上去更壮观。

发现这车是真的进不去了,一辆警车只能强行刹车,车门打开,一条大长腿走下来,身后跟着一拎勘察箱的痕检员还有法医。

这仗势实在吓人,围观群众一下子更来劲了,“原来真的死人了!”

小警员立刻起身相迎,“秦队!”

远远走来的大长腿,是一个成熟的男人,身材高大,看上去三十不到,浑身散发着“精英”的气息。再走近几步,鼻梁高挺,浓眉深目,五官轮廓因过于张扬俊朗显得突出。

正是江州市局刑侦支队队长。

这人一出现,围观群众的目光都跟着对方转了。

这么年轻就当上市局支队的相当少见,不过秦支队的功绩赫赫在警局内部说也说不完,七八年前就以警校第一的成绩毕业,一路履破奇案大案,光是被对方亲手逮捕送入监狱的逃犯悍匪都数以百计,被他亲手端过的犯罪团伙两个巴掌也数不过来,这些精彩纷呈的履历流血流汗拿命换来的。俗话说,“三等功流大汗,二等功致伤残,一等功拿命换。”豁出去的不要命,敢在一线跟犯罪分子搏斗,还能活下来,没死没伤,升迁自然快。

秦居烈颔首,没时间多废话,他走在中间,身后跟着几个年轻脸嫩的见习警察。

一双双锃亮的黑皮鞋,避开现场勘查划出来的地,踩在野草碎叶子上有轻微声。

往灌木丛里一看,看到破坏严重的现场,秦居烈愣了一下,随后脸色十分难看。

到底是年纪轻轻就当上支队长的人,平日里随和可亲,没有领导架子,可一旦冷下脸,周遭人噤若寒蝉。

其他人不敢吭声,跟在他身后边的见习警自然也是,大气也不敢出。

法医、勘察员也笑不出来,瞧瞧这满地的鞋印,凉鞋,运动鞋、平底鞋、马丁靴,怎么还有高跟鞋的?深呼了一口气。

“现场怎么破坏成这样了?接线员怎么通知的?没让报案人保护现场吗?”

这不是平白增加工作量吗?要知道野外的案发现场从尸体本身、周围湿度密度、鞋印、花草植被等,往往都隐藏着庞大的犯罪信息。可如今再看看现场,湿润的土壤泥地凌乱不堪,到处都是脚印,已经搞不清楚哪个是凶手的了。

“怎么还有狗毛?”

白手套拿起一搓毛发,法医脸色表情一寸寸皲裂,真的要抓狂了。

如果这是凶手家的狗毛,自然皆大欢喜,根据狗毛就能测定犬类品种,再一只只根据买卖市场追溯过去。

可他一路走来时,听到了不少狗叫,由此可见……

果不其然,现场警员道:“那是报案人的狗。”

秦居烈一双眼睛扫视现场,他冷静下来,也勉强压下烦躁:“事已至此,迅速验尸。其余人调查围观群众,看看有没有目击者。”

众人听令,痕检员拿起闪光灯不断拍照,法医也在紧急验尸。

法医开始忙碌,围观群众也因此都能看到,一名七八岁的小男孩没有血色,安安静静地躺在草丛里,身上有浅浅淡淡的尸斑,白皙的胳膊肘和小腿有青紫伤痕,一时间抽气声此起彼伏。

“死人了果然死人了,还是一个孩子!”

初步结果也很快出来了。

法医走了过来,诉说他的验尸分析:“受害儿童脖颈处有明显掐痕,嘴上有胶带残留物,死因应是机械性窒息死亡,看掐痕大小和指痕属于一名成年男子,死亡时间大约两三个小时以前。受害人有挣扎的动作,但指甲缝被处理过,不确定指甲内是否还有残留DNA,要把孩子带回去才能进一步检测。”

他们还将儿童失踪案父母提供的照片,将眼前的孩子做辨认,确定是同一个人。

只不过比较残忍的是,父母提供的照片,孩子是爽朗微笑的,这里躺着的孩子是冰冷僵硬,没有呼吸的。

秦居烈低头看了一下手腕,那里戴着一块表,脸上神情十分平静,两三个小时前,那段时间正好是放学后。

而两个小时前,父母已经来警局报案了。

也就是,父母速度已经很快了,发现孩子没回来立刻果断报警。

众人心情一时有些沉重,心里不适。

比起那些父母疏忽大意导致孩子遇害的,这个案子父母报案已经很快了,重视程度击败了全国百分之九十九的父母,只是没想到,凶手比他们速度更快。

而且,到底是谁会对一个纯真无辜的孩子下手。

面对这孩子安静宛若睡颜的尸体,在场不少警员暗暗捏紧了拳头。

“还有秦队,这里的泥地湿润平整,受害人肢体不自然弯曲,鞋底也没有太多泥土,并没有踢蹬痕,衣物纤维有刮蹭痕迹,小腿手臂也有磨损,很可能是被装入后车厢或者行李箱。所以这里应该不是第一案发现场,而是凶手精心选择的一处弃尸地。”

秦居烈他本来是蹲在小尸体身边,深色警裤下的长腿挺拔笔直,隐隐还有肌肉线条,听到这句话他站起来,比旁人都高了半个头,更显鹤立鸡群。

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个凶手并不蠢,弃尸选择也很聪明。

小河岸距离主要交通道路也远,监控范围辐射不到这里,人迹罕至,看上去就是一片不宜久留、未曾开辟的野林草丛地。

其他人也认同这个看法。

不过也有一点疑惑摆在这里,凶手的弃尸地选择很高明,可隐藏尸体的手法却不是很隐蔽,这里草木丰茂,尸首也没遭到破坏。

如果想弃尸不被人很快发现的话,完全可以选择挖坑掩埋,这里的土壤本就湿润易挖,甚至破坏尸身面部,摧毁容貌不让人知道受害者是谁。

看似高明之处,又掉了一些破绽。

这一点就令人大惑不解,这到底是想被人知道,还是不被人知道。

说起高大的男子。

秦居烈一双锐利的眼落在围观群众中,他注意到一个男人,是报案人的丈夫,“排除报案人和其家属的嫌疑了吗?”

“排除了,报案人是来这里散步遛狗的,属于偶然路过。”

如果不是恰好路过,兴许这尸体要到第二天才能发现,如果其间恰好还下一场雨,许多证据直接就给冲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