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2章 年终规划(第2/2页)

郡县制实际上由春秋时期的封君制转变而来,故而两汉时期的郡县制与后来的州县制、府县制不同,其保留浓厚的分封制特色,即郡太守如封君,执掌郡内绝大部分事务,且具有人事任命权。

从职位称呼中即可见略知,称太守,为府君;称刺史,为使君;称县令,为县君。君虽如‘先生’有普遍化的倾向,但在早期的称谓对象中,非尊即贵者。

同观称亭侯及以上者为君侯,其亭侯以上可自命家臣,甚至胆大之人可以称孤。如霍峻今为县侯,自称为孤,在礼节上没有任何问题。

当然随着时代的变迁,中央愈发集权,州郡的征辟权在南北朝时期陆续被废除。故而到隋唐时期,他们所接手的制度,与两汉时期有了不小的变化。

之前霍峻出于中央集权的考虑,建议诸葛亮收回刺史的征辟权。今霍峻既有为中央集权而考虑,又有为今下吏治而考虑。

“收郡守辟除之权?”

诸葛亮不由眉头皱起,说道:“郡守辟除之权,已是沿用四百年。今时收之,改由尚书台委任,于国而言虽有裨益,但却不知诸郡太守是否愿遵之。”

两汉时期,治理地方的主力抓手靠郡太守,太守贤则郡兴旺,太守庸则郡颓废。故而今南汉欲治天下,郡太守的想法至关重要。如果他们集体排斥收回辟除权,或是有异议,则是不好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