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VIP] 极恶白魇(16)
在路鹤的目光中, 沈巷鸣将孟思期送到了五楼,还千叮万嘱她洗完澡就下来吃饭。
孟思期进屋后,第一件事就是去窗户那收衣服, 她知道衣服已经淋湿了, 外面风大,担心被吹跑。
她将被风刮紧的窗门向外推开,伸出收衣杆勾衣服。
“思期, 这件小背心是不是你的?”楼下的窗户传来沈巷鸣的声音,他嗓门大, 估计整栋楼都能听见。
孟思期通常不会将内衣挂出去晒, 但小背心, 实际上是一件汗衫,也算是贴身衣物, 她顿时有些面红耳臊, 没有回话。
在沈巷鸣又伸出脑袋问了一句后,孟思期不得已回了一声:“对, 我一会下来拿。”
“好,我先给你收着。”
这片楼比较老, 窗户隔音不好, 她猜想三楼的路鹤也听得清清楚楚,不过这也不是什么事儿, 她推门下楼, 敲了沈巷鸣的屋门,沈巷鸣见她这么快下来,又嘱咐了几句, 叫她快去洗澡,不然都感冒了。
孟思期回去烧了热水, 洗完澡换了衣服,穿了件白衬衫,吹干头发,又套了外套,换上运动鞋,确定比较正式后,她准备下楼,她刚才还洗了一半衣服,就差清水,时间已经过去近四十分钟,她料想沈巷鸣那边已经差不多,也不好让他亲自上来叫她。
她觉得路鹤应该已经过去了,他是很守时的人。敲了402的门后,露出了沈巷鸣的笑脸,他将她迎进屋关上门后,在灯光下看了她一眼,笑着说:“思期,你这长相要放到当年我们警校啊,绝对追你的男孩子排到对面科大校区。”
他的夸赞令孟思期感觉不好意思,因为她知道当年在警校,沈巷鸣疯狂追求过梁燃,梁燃应该很漂亮,要不然不会在警校传出那么多“佳话”。
这让孟思期意识到,赵雷霆说的那句话可能是真的,沈巷鸣这次来市局可能带着挑对象的目的。
孟思期笑着回了声“谢谢沈队夸奖”,又问:“路鹤在厨房吗?”
孟思期进屋第一时间是确认路鹤在不在,这间屋子结构和她的一模一样,客厅很小,一眼望穿,厨房传来滋滋啦啦的声音,她猜想路鹤在厨房给他打下手。
“哎,他还没上来呢,刚打电话下去,有点事忙。”
沈巷鸣围着围裙,和平时不一样,显得像一个长辈,面色很和气,即便看着他说话时眼神也是很平淡的,和平时的自大不一样。
孟思期就知道路鹤这会回来也没闲着,肯定还在整理案子的事情,应该是想掐着饭点上来吃饭。
“思期,桌上水瓶杯子,你自便,我还有两个菜。”沈巷鸣说罢朝厨房走去。
“好的沈队。”
沈巷鸣一边走入厨房一边大声回:“在家里不要叫沈队,叫鸣哥,队里都叫我鸣哥。”
孟思期抿唇微笑没回应,坐在四方桌上,给自己倒了杯热水。
刚刚抿了一口,窗外电闪雷鸣,看来这场中雨要变成暴雨了,窗玻璃已经被打得噼噼啪啪地响。
不一会,沈巷鸣将第一盘菜端了上来,是一盘肉末茄子,香味扑鼻,孟思期忙起身说:“鸣哥,我来帮你吧。”
“坐好,思期,你是客人。”沈巷鸣用抹布抹了抹她桌前的水珠,“你负责吃就行。”
沈巷鸣将菜上齐,五菜一汤,孟思期说:“那我下去叫声路鹤。”
“思期,你先吃,我去叫。”沈巷鸣一边拿开围裙一边说,“不用说,他肯定在忙案子的事,他这人经常废寝忘食。”
他将围裙搭在椅背上,打开门稍稍掩了下,走下楼,望了眼302的门,又转过身朝空荡的楼梯喊道:“路鹤,你这叫什么事?说好了一起吃饭,你不给我面子是吧?”
孟思期在屋里清楚听到沈巷鸣的大嗓音,“路鹤,你这叫什么事?说好了一起吃饭,你不给我面子是吧?”
不一会,沈巷鸣回了屋,摇了摇头,“路鹤这小子,说局里有急事,得回去一趟,思期,我们先吃吧,待会我给他留一份。”
孟思期有些犹豫,其实如果路鹤不来吃这顿饭,她也断然不会来的,但是现在就坐在桌上,她连筷子都拿了起来,要是毫无理由地放下,这以后恐怕关系都闹僵了。
不过,她今天确实要和沈巷鸣说清不去省厅的事情。而且还有一件事,她正想借助这个机会了解下路鹤的过去,路鹤的身上有许多她不知道的地方,他毕业后为什么离开家,来到偏僻的今阳市,他又如何安心在这奋斗了整个青春,不愿调到省厅。
*
“思期,这件小背心是不是你的?”
“对,我一会下来拿。”
“好,我先给你收着。”
雨水飞入窗户,路鹤关窗时听到了他们的对话,他握了握拳,窗户顿时松了手,随着风啪啪地作响,雨水扑打在他面颊上,让他上半身淋透。
雨越来越大,就像无数蝗虫飞过的声音,侵蚀着他的耳膜。
“路鹤,你这叫什么事?说好了一起吃饭,你不给我面子是吧?”
听到这句话,他已经无能为力,在电闪雷鸣声中,路鹤倒了下去,他艰难地爬向卧室,爬向那个木柜。
他的眼前又出现了那个幻觉,他身处无边无际的灰蒙蒙的环境里,地面上是湿漉漉有许多水坑的水泥地,四周是一片望不到头的迷雾和死寂。
他的面前再次出现了那个恶魔,恶魔的脸上像是血管全部破裂,纵横交错着鲜红的肉条,满脸的狰狞,眼珠里布满血色条虫一般的血丝,血丝在蠕动。
他张开黝黑牙齿的嘴巴对他笑,然而每一次,他恐怖的笑容下,都是他血腥的动作,他拿起一支长长的利刃,在女人脸上和身体上滑动。
那个女人就躺在他面前手术台大小的桌上,已经昏迷,她衣服被撕开,利刃慢慢在她雪白的皮肤滑动,如同切豆腐那样,轻快有力。
每次将女人切割得千疮百孔以后,他就会朝他走来,一刀划破他的喉咙。
无数次被割喉的感觉,让路鹤极其厌恶,他想逃离,迷雾中有扇门,他无数次想爬进那扇门,但每次都在半路被魔鬼劫持,一刀挥向他的喉咙。
这一次,恶魔踩着皮靴朝他走来,停留在他面前,蹲了下来,用长长的刀刃勾起他的头颅,望着他的眼,朝他恐怖地笑着。
“路鹤,”他的声音神经质般,“你永远都不会知道我是谁。”
路鹤想挥去拳头,每每这时,他就发现自己的拳头只是一个五六岁孩子的拳头。
在幻境里,他永远是个长不大的孩子,即便他在努力,他永远都看不穿对方的眼睛,他永远都走不出这片恶土,这个梦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