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9章 小玲的小伙伴

晚上下了很大的雪。

这让艾莉莉来了精神。

大雪天的,她也不怕冷,吃完早餐之后,就怂恿着众人出去看雪景去。

这时候天空中还飘着雪花,能见度其实不怎么好。

但是对于在粤高官大的孩子来说,这样的雪景太难见了。

就这么待在屋子里,有点过于可惜。

她有这样的兴致,另外几人也不好拂了她的意思,都听了她的怂恿,穿上水鞋带着伞出了门。

严鑫还带上了单反相机,这样才能够拍出更好的照片来。

——现在他们用的手机都是 iPhone 4,拍照效果和以前的手机比起来算比较好的了,但和单反相机比起来,还是差了很多意思。

几个年轻人要出去看雪景,老两口也不好阻止,只是叮嘱了他们路上要小心一点,不要摔倒了。

雪地里滑溜,不小心的话很容易就会摔跤,弄不好还会摔伤。

下了一晚上的大雪,路边的积雪有点厚,都半尺多深了。

踩进去就是一个深深的脚印。

不过路上的积雪不怎么厚,已经被过往的行人踩实了。

大人一般没有那样的闲情雅致在大雪天气出来溜达,主要是小孩子们跑来跑去给踩严实的。

现在一年难得下一次大雪,遇上这样的天气,小孩子们还是比较兴奋的。

他们一路走过去,就看到路上有几个小孩子在打雪仗,还有那么几户人家晒谷场上堆着雪人。

艾莉莉还问严鑫:“等会儿我们回来了,要不要堆一个雪人?”

严鑫点头笑道:“可以呀。”

反正大雪天在家里也没有什么事做,满足一下艾莉莉的心愿,那也是好的。

一路走着,拍了不少的照片。

最后他们还登上了村里最高的山。

那是一座海拔一百多米的山,和地面的垂直高度不到百米。

山顶上还有一座庙,供的是黑公——严鑫也不知道那是道教的哪一位神灵。

以前那里供的是佛祖,有一个和尚在那里主持着,90年代中期,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和尚逃跑了,佛像也被毁了,庙空在那里,后面就把这一尊大神给请了进去,换了一个老头来主持。

作为附近几个村最高的山,又是唯一的庙宇,还是有一点香火的,比种地要强。

他们在风雪中上了山顶,然后发现这地方也有跟他们一样无聊的年轻人,比他们来得更早,在那里玩着,有去拜神的,也有拍照片的。

山上的视角显然更好,能看到不一样的风景。

上了年纪的人是不会冒着风雪来凑这个热闹,小孩子又不敢独自上山来,也就这些年轻人喜欢这样。

严鑫他们一行人到来之后,首先做的就是拜神,还给出了200块钱的香火钱,把庙里的老头给高兴得不要不要的。

拜完神后就拍照,各个角度的拍照。

拍雪景,还拍人。

严鑫还拿出手机录了几个短视频。

大家难得聚在一块儿,而且都在年轻时,把这个录下来,以后回忆起来,也多了一个美好的载体。

绕着小庙转了一圈,把各个角度能拍的都拍了,他们又在旁边的凉亭休息了一会儿。

在他们准备离开的时候,从山下又来了几个年轻人。

人还没有出现,就听到了他们说话的声音。

有男有女。

白小玲突然对严鑫说道:“我好像听到了同学的声音。”

严鑫笑道:“这有什么奇怪的?现在都快要过年了,出去打工的人也都回家了,在这里遇到,一点都不奇怪。”

声音越来越近,然后就看到几个人上来了。

“还真是她!”白小玲对严鑫说了一句。

然后往那边挥了挥手,叫了一声:“彭艳!”

那边一个穿着红色羽绒服的女孩子愣了一下,看向这边,有一些尴尬的笑着问道:

“你是谁呀?”

一边说着一边往这边走过来。

“我白小玲呀!我们以前住一个组的,你忘记了吗?”白小玲说道。

那女孩子惊呼一声:“小玲!几年没见,你变这么漂亮了?我真认不出来了!”

这话白小玲很爱听,笑着说道:“你也变得更漂亮了。”

两个人走近了,那个叫彭艳的女孩看着白小玲,啧啧道:

“你跟以前比起来,变化实在是太大了,你要不说我还真的不敢认你。”

这话也算是事实。

这几年来,白小玲五官其实没有太大的变化,但是气质上有了很大的改变,皮肤也有不小的改变。

生活条件变得更好了,还当了几年公司的高管,现在虽然还很年轻,已经有了那么一点女强人的范,和几年前刚毕业的时候比起来,有着一种脱胎换骨的感觉。

而这个叫彭艳的女孩子,跟以前并没有太大的变化。

所以白小玲能够一眼认出她来,她却认不出白小玲来。

她们是小学时的同学,初中就没有在一个班了,高中更是没有在一个学校。

不过住在同一个组,吴秀红没改嫁前,她们还是每年都会见面的,关系也还不错。

但是吴秀红嫁给严爸之后,母女二人就搬走了,她们也就没见过面了。

几年时间没见过,现在彭艳看到昔日的小伙伴,也有一些开心。

笑着说道:“听说你妈改嫁之后,你有了一个有钱的哥哥,还找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是不是这样的呀?”

“是啊,”白小玲牵住了旁边的严鑫的手,笑靥如花,“这就是我那个有钱的哥哥,严鑫。”

然后又指了一下正和艾莉莉站在一起让肖诗语拍照的冯曦:

“这个是我嫂子,以前跟我们也同过班,咱们村的学霸,冯曦。”

她们都是同一年出生的,都在村里的小学读书,同班很正常。

不过一个住在村东头,一个住在村西头,也只是认识,并不熟悉。

读完小学后,更是没有任何的交集了。

冯曦拍完照之后,也向彭艳点了一个头,笑着打了个招呼:

“彭艳,你好呀,还记得我吗?”彭艳道:“你是学霸,我当然记得。”

内心有那么一点尴尬——其实她早已经忘记冯曦长啥样子了,就知道人家学习成绩挺好的。

毕竟小学之后就没有再见过面。

但是,在她出去打工的生涯里,这个曾经的同学在她嘴里已经变成了她的好朋友,是她经常拿出来炫耀的存在。

没办法,谁叫和自己有交集的人里面,就这个小学同学混得最牛逼呢?

不过冯曦到底有多牛逼,她也不知道。

只知道她是学霸,高考考了700多分,是市里的高考状元,读大学的时候还创办了一家公司,据说赚了很多的钱,给家里盖了一栋大别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