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男主极品亲娘(二十七)
赵元仪已经十四岁了,虽然长在极品人家,却没有长歪。
她懂得敦亲睦邻的道理。
其实,就算是赵老太、赵大媳妇等妇人,她们也是知道礼尚往来的。
但,家里穷啊,她们就忍不住要算计。
有来无往,多吃多占,一来二去的,赵家老宅的婆媳几个,变成了赵家庄有名的极品。
赵元仪今年十四岁了,懂了道理,脸皮儿还薄,还做不到阿婆、阿娘的厚脸皮。
有时看到阿婆、阿娘和婶娘们那般算计,几乎是不要脸的节奏,已经知道好赖的赵元仪还会忍不住的脸红,甚至是嫌弃。
等赵元仪嫁了人,日子若是艰难,她极有可能变成自己曾经讨厌的样子!
这就是现实,无奈又残忍。
不过,现在的赵元仪,没嫁人,还来到了有钱大方的三婶娘身边,她可以按照自己通晓的道理行事!
端着一盘还散着热气的蒸糕,赵元仪先是来到了东侧郑先生的家。
因为刚才郑先生的娘子万氏主动过来打了招呼,还热情的帮忙介绍周围的情况。
赵元仪对那位落落大方,看着就十分周到、能干的万娘子很有好感。
“万娘子好,我是隔壁顾娘子的侄女儿,我叫赵元仪!”
赵元仪鼓足勇气,敲开了隔壁的家门。
她学着顾倾城的模样,虽然腼腆,却还是主动进行了自我介绍。
她跟在顾倾城身边的时间不算太长,但她已经开始慢慢退去乡下人的自卑与胆怯。
“婶娘教我做了些蒸糕,特意给您送来一份,还请您不要嫌弃!”
赵元仪努力让自己不要低着头,哪怕做不到婶娘那般高贵,也要尽量大方些。
常年被晒而有些黑的脸颊,微微泛着红晕。
眼睛不敢跟万氏对视,却也没有眼神乱瞟。
赵元仪的仪态,算不得多优秀,可也没有太拉胯。
万氏看了,忍不住暗暗点头:对于一个刚进城的乡野村姑来说,这个赵、赵元仪的表现已经很不错了。
很显然,隔壁这家也是个有些讲究的人家。
至少讲规矩、懂礼数。
还有赵元仪的名字,嘶!一个乡下女孩儿,居然给娶了这么好的名字。
不是翠花、立夏之类,而是听着就像是读过书的人,用心想出来的。
“怎么会嫌弃?我在隔壁都闻到枣子的甜香了,正想着要不要去铺子买些蒸糕回来,可巧你就送了来!”
万氏笑着接过盘子,引着赵元仪进了门。
她客气的跟赵元仪寒暄,顺便打听一些消息——
“元仪,你这名字真好,是谁给你取的?”
父母嘛?
应该不像,这个小姑娘可是跟着婶娘和堂弟来城里的。
“是我婶娘取的。我婶娘小时候读过书,我堂弟是白云书院的学生。”
赵元仪刚刚得了好名字,正想显摆呢。
万氏一开口,她就急切的说了出来。
说着说着,赵元仪难免就会多说!
所以,只是送个蒸糕,并等万氏盛了一盘蒸包子的功夫,赵元仪就把自家的情况说了个七七八八。
当然,万氏也不是一味的套话,她也介绍了一下自家的情况。
“我夫君姓郑,在白云书院教书。”
“我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长子也在书院读书,女儿和小儿子是龙凤胎,今年刚满七岁!”
“我平时都在家,你家婶娘若是得闲了,可以来我家寻我聊天……”
万氏热情的做出了邀约,发出了积极交往的信号。
赵元仪赶忙答应着,然后捧着一盘包子便回到了家。
“没想到,隔壁的顾娘子还是个节妇!”
望着赵元仪的背影,万氏轻声说了一句。
刚才她可是见过顾氏的,那么年轻、那么美,却愿意为亡夫守节,着实难得。
或许病弱了些,或许不够能干,但只这份心性就足以让人敬重。
“阿娘,蒸糕真好吃!”
七岁的小女娃儿,拿着切好的红枣糯米糕,一边吃着一边夸奖。
“当然好吃了!人家用料扎实,干活儿也仔细!”
万氏从赵元仪口中套了话,知道这蒸糕是赵元仪这个小姑娘做的。
然后,万氏就暗自打量了赵元仪一番:
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衣服洗得干干净净,指甲缝里没有污渍,也没有随便吐痰、擤鼻涕等不良习惯。
做饭的人这般干净利索,做出来的东西,也能让人放心吃。
若赵元仪不够注意卫生,万氏会把东西收下,但绝不会让儿女们吃。
别看他们家表面只是小康人家,家里只有一个举人在书院做先生。
但事实上,他们家可是京中的官宦人家。
郑先生身体不太好,考进士的时候险些死在考场上。
郑先生自己被吓到了,就是他的家人们也不敢让他继续考科举。
幸而家里不靠他光宗耀祖、顶门立户,家人们索性让他按照自己的心意做个富贵闲人。
郑先生一番思考,带着妻儿回到了老家,正巧京中的一位世叔开了间书院,他便来做了教书先生。
他们一家,根本不靠着郑先生的束修过日子。
郑先生有分家的家产,万氏有嫁妆,省府的那位知府,还是郑先生父亲的学生。
在府城,万氏靠着“师兄”,也置办不少产业。
所以,郑家的日子看着平平无奇,实在非常讲究。
万氏只是不爱显摆。
又因为喜欢亲力亲为的照顾病弱丈夫,家里没有太多的奴婢,看着就像个寻常的小户人家。
不说外人了,就是万氏的亲闺女郑晚君,也一直以为自家只是小富即安。
她根本就不知道,自家的祖父、伯父、叔父以及同辈的堂哥等,都入朝为官。
祖父更是身居高位。
小口小口的吃着软糯的蒸糕,呃,什么蒸糕,分明就是年糕嘛。
郑晚君暗自吐了个小槽。
“阿娘,隔壁新搬来的邻居到底是个什么人家啊。”
这个苦逼的架空王朝,娱乐活动本来就少。
加上她是胎穿,一落地就是个婴儿。
长到七岁,最远的距离也就是前头的白云书院。
父母、兄长将她看得很紧。
对此,郑晚君倒也能理解,古代没有监控、没有Dna,一旦孩童被拐了,基本上很难找回来。
这个世界的家庭,虽然不是豪门权贵,却也小富即安。
父母夫妻恩爱,兄长颇有长兄之风,家里没有重男轻女,她甚至比同胞所出的弟弟更受宠爱。
她感受到了什么叫掌上明珠。
这样的原生家庭,郑晚君真的很喜欢。
她可不想因为一时贪玩儿,而被拐子盯上,继而落个凄惨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