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4章 拿了炮灰剧本(四十九)

常爱国也被这几个人高马大的年轻人所吸引。

只是,他们太高了,如同几面墙,将那方小角落遮的严严实实,只有一个疑似年轻男人的头顶晃来晃去。

至于什么“师父”、“小师妹”,全都被挡住了。

常爱国心念微动,似乎想到了什么。

但,此时此刻,他更关注的还是自己多年未见的养女。

“娇娇!”

常爱国看着养女朝自己飞奔而来,早已将一切都抛到一边。

心底那点儿异样,也被压了下去。

【几年不见,娇娇都长成大姑娘了。】

【她这眉眼简直跟小敏一模一样。】

常爱国第一次见到郑敏的时候,就是中学时代。

那时的郑敏才十二三岁,年纪更小些,却已经有了她独特的魅力。

仿佛一朵空谷幽兰,又仿佛一支欺霜傲雪的白梅,在人群中,永远能够让人第一眼看到她。

常爱国有些恍惚,久远的记忆与眼前的场景重叠了起来。

曾经的美好,年少时的心动……

“爸~~爸爸~”

傅思敏飞快的收回了视线。

她确实羡慕嫉妒了,但不会因此而失态。

压下心底浓浓的酸意,傅思敏洋溢着欢快的笑容。

不管怎样,她都有养父来站台接站。

这可不是出站口,而是站台,想要在这里接站,是需要额外买站台票的。

在人均工资不高的九零年代初,不是所有人都愿意舍得花钱买站台票。

如果没有那几个“大哥大”,常爱国应该才是站台最显眼的存在。

而作为被他接站的对象,傅思敏也该最风光、最有成就感。

可惜——

不过,也不算太差。

至少在秦奕琛面前,傅思敏觉得自己维持住了团宠小公主的形象——

没有血缘关系,且多年未见的养父,依然对自己如此疼爱,足见她傅小公主的魅力啊!

“小敏……”

时空仿佛交错了,常爱国沉浸在恍惚之中。

看到近在咫尺的少女,他竟喃喃的喊出了藏在心底多年的名字。

傅思敏:……

“爸爸!!”

直到养父是母亲的仰慕者,也知道他对自己好,是爱屋及乌。

但,当面被叫错名字,这让心高气傲,唯我独宠的傅思敏,多少有些别扭。

幸好她的名字里也有一个“敏”字,不知道个中原因的人(比如秦奕琛),应该不会怀疑。

不过,傅思敏还是加大了音量,仿佛是许久未见,她格外兴奋,喊“爸爸”的时候,都更加激动。

常爱国被惊醒过来,瞳孔瞬间重新聚焦,“娇娇!你终于回来了!走!咱们回家!”

常爱国说着,伸手就接过了傅思敏手里的行李箱。

几年未见,但这对“父女间”并没有因此而疏远。

电话、信件等联系,一直都没有中断。

常爱国还会利用“出差”的机会,去京城探望傅思敏。

所以,再次见面,常爱国还是那个偏宠养女的好爸爸。

“嗯!回家!”

傅思敏并不稀罕所谓的“家”,不过,去到常家,她就能见到那两个异父异母的弟妹。

养父的偏宠,总能让他们对自己各种羡慕嫉妒恨。

傅思敏十分享受这种感觉——我知道那些人对我是何等的排斥,可又不得不忍耐!

没有对照组,她的成功、她的荣耀,仿佛就失去了光彩呢。

“爸,你开车来啦?”

走出站台,来到站外广场。

此时省城已经有了黄色的面包出租车,车站这样的地方,“面的”最多。

当然,站外广场上,还有极少数的私家车,以及一部分的公家车。

“嗯,我借了单位的车!”

常爱国来到一辆有些破旧的吉普车面前,打开了后面的车门。

这辆吉普车虽然破旧了些,但在普通人还在骑自行车,小富之家骑摩托车的年代,四个轮子绝对算得上“高奢”。

车站广场上进进出出的旅客们,看到这辆车,还是会投来或是好奇、或是羡慕的目光。

傅思敏满意了!

破就破些吧,比不得京城刚刚换上的白色桑塔纳,却好歹是小汽车。

在秦奕琛面前,更不会跌份儿。

“奕琛,咱们一起坐后面吧。”

“不用!我坐前头!”

秦奕琛没有太多的想法,小吉普什么的,他从小坐到大。

桑塔纳等小轿车,也早都坐腻了。

到了他这个层级,哪怕是爱叛逆、爱面子的青春期,也不会在意这种虚荣。

他吊儿郎当的打开了副驾的车门,一抬脚,就坐了进去。

傅思敏:……这人还真是个别扭的小少爷,不解风情,难伺候!

傅思敏暗自骂着,脸上却还是标志性的浅笑。

等常爱国吧行李放好,她便颇有名媛范儿的准备上车。

就在这个时候,小吉普的一侧,忽然开过来一辆簇新的豪车——

“凯迪拉克?”

作为四九城的小少爷,秦奕琛自然认得这些最新款的豪车品牌。

在国外,凯迪拉克或许已经日暮西山,但在刚刚与国际接轨不久的国内,凯迪拉克却是顶级豪车的存在。

就是在京城,要不是随处可见。

秦奕琛没有想到,在A省省城这么一个“小地方”,居然还能看到凯迪拉克。

“什么?凯迪拉克?”

傅思敏不太懂车,但她知道什么品牌是豪车啊。

她转过头,正好看到那辆凯迪拉克停在了小吉普的前侧方。

“……这辆车应该是洪援朝的车!”

眯了眯眼睛,常爱国好歹也是老公安,又在高新区工作,对于省城的几个数得上号的富豪,多少有些了解。

“洪援朝?”军二代?

名字都是有一定寓意的。

儿子叫援朝,基本上都是因为父亲曾经去那里作过战。

再比如霍远征,他的名字也是因为父亲曾经东征西战,并非常喜欢老人的那首诗。

秦奕琛从小在大院里长大,太清楚这些了。

“对!洪援朝,算起来他是我的战友,都在B省当过兵。”

常爱国提到这位“战友”,语气有些复杂。

同在B省当兵,自己只是普通的郊区小老百姓,而人家却是二代。

同样当了十几年兵,自己转业回地方,人家却有多种选择。

同样有了编制,自己不敢轻易舍弃,人家却能潇洒的辞职。

几年下来,“战友”已经有了天差地别的差距——

他,常爱国,还是个靠死工资的普通人;

而人家洪援朝却已经成为省城数一数二的富豪。

听说资产早已过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