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第二个弥天大谎

詹姆斯·戈登出现在镜头里。

背景是韦恩庄园, 一条条黄色警告线拦住了所有人入内。

这位哥谭的警长看起来还算镇定。他穿着一贯的长风衣,镜头之中他的手指摸索了下香烟,但是克制住了, 慢慢放开。一连串镁光灯映亮了他那张冒出胡茬和眼下泛起青黑的脸, 戈登保持着官方式的面无表情。

“请问蝙蝠侠是否真的谋杀了布鲁斯·韦恩!”

“从韦恩的尸体上搜出了蝙蝠镖,这件事是否确凿?!”

“目前韦恩庄园的新主人是否会得到警方的保护?蝙蝠侠会回来继续追杀他们吗?”

一连串问题蜂拥而至,残酷的像刀片,人们却急于从切割的创口里吮吸鲜血。

戈登表情空白。“无可奉告。”他说。

“等一下, 等一下!至少一个问题!”一个记者大叫起来,差点从人群中冲出来摔倒。他高高举着话筒:

“哥谭警局是否会将蝙蝠侠列为第一嫌疑人?!”

戈登一个字也没有说, 他推了推眼镜框,遮住目光中一闪而逝的悲哀。

——人们将此视为一种默认。

一只手摸索着电视遥控器, 慢吞吞伸出一根手指,换了个频道。

财经频道几乎是同样的东西。换句话来说, “布鲁斯·韦恩被蝙蝠侠谋杀”这件事已经成了全美国的新闻头条,这位蝙蝠侠的绯闻男友、著名的八岁遗孤、花花公子、亿万富豪,他以个人的死亡, 震动了大半个美国的经济圈。

屏幕里一群记者追着现任的韦恩企业执行总裁,一个年轻人,同时是布鲁斯·韦恩的第三位养子,提摩西·德雷克。

“德雷克先生, 你对布鲁斯·韦恩的死亡怎么看?”他们高举话筒,镜头开着, 黑洞洞的, 聚焦并放大当事人脸上的任何一个微表情。

镜头下德雷克的喉咙微微动了动, 有一瞬间他脸色苍白得吓人, 像是感到反胃。

或许在他的视野中, 追逐话题而不在乎亡者究竟是谁的这群人,比起人类,更像是恶劣的鬣狗。

一只手突兀的挡住了镜头。

其中一个镜头。

别的记者录下了这一幕:穿黑西装却系了一条宝石蓝色领带的成年男人,那是布鲁斯·韦恩前阵子刚认下的韦恩家长子,凭空出现的小托马斯·韦恩,布鲁斯本人的哥哥。

一种本能令他们突然闭上了嘴,空气毫无理由的一静,他们差点以为有一把小刀从自己喉咙前划过,顿时冷汗渗出了后背。

哥谭人向来有趋利避害的本能。这群人讪讪放低了话筒,想要趁早开溜。

小托马斯并没有阻止他们。他只是噙着懒洋洋的微笑,哪怕在布鲁斯·韦恩死亡的现在,他反而显得愈发漫不经心。

“我只能说,一切都是蝙蝠侠的错。”

小托马斯低头,对着话筒说。

“以及,滚。”

镜头里男人这么说,紧接着一阵短暂而叫人牙酸的摩擦声过后,镜头被他慢吞吞的捏坏了。

屏幕就在这时闪了闪。

但那并不是电视坏了,而是有人直接关上了电视电源。

“我不记得有放一个流浪汉进来,”酒吧老板说,靠在吧台上,充满审视地打量着来人,“店铺都没开,是谁把你放进来的?”

流浪汉没有怎么动弹。他戴着一顶快要磨破的棒球帽,上面写着哥谭橄榄球队的名字,帽舌压得极低,几乎看不见他的眼睛,而浓密的胡须又遮住了他的下半张脸。

他开口说话,带着一股浓烈的美国中西部口音:

“好久不见,汉森,”流浪汉说,以一种令人惊异的镇定,“你的儿子,亚当,在三年前的圣诞节收到过一份出其不意的礼物。说实话,我希望他喜欢它。”

“你——”酒吧老板倒吸一口冷气,流浪汉提起的关键词立刻使他想起了那段回忆:一个哥谭的暗巷,父亲和年幼的孩子,与一场未遂的持枪抢劫。他不需要任何别的证据了,因为亚当收到的那份圣诞礼物是凭空出现在他家窗口的,没有任何别的人应该知道这件事——那是一个超级英雄手偶,制作商是韦恩集团旗下的子公司。

酒吧老板受到了惊吓,但他缓了缓神,一只手伸向吧台底下:“谢谢你那时候救了我们,”老板说,“蝙——呃,骑士,”他说,“但是送一个黑暗骑士的玩具是不是太过于自恋了一点?我原本以为你不是那样的人。”

流浪汉依旧保持着镇定。“不,汉森,那一晚亚当穿的T恤上画了一个大写的S。显然,比起我,孩子们要更喜欢隔壁大都会的飞天英雄。”他说,“顺便一提,我进来的时候,就已经把报警装置破坏了,你不用再按那个塑料按钮了。”

酒吧老板明显的松了一口气,终于露出一个笑容:“别这么说,从那天晚上过去之后,亚当就已经成了你的铁粉。”

他这时候慢慢回过神来,意识到在这时蝙蝠侠出现在他家店里意味着什么。老板感到心跳加快,他用衣摆擦了擦手里的汗。

“我知道我不该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酒吧老板说,“但你出现在这里总该是有缘由的,你这昼伏夜出的夜行生物。”

流浪汉——蝙蝠侠——从帽檐下望向了他,开口说话,一个非人而沙哑可怖的嗓音。

“我来要求你帮我一个忙,”蝙蝠侠说。

老板深呼吸一次,“我就知道总会有这么一天,我们这群不愿离开哥谭的傻子,无意识中都把灵魂卖给了魔鬼,”他骂骂咧咧地说,但一个笑容在他脸上慢慢成型,“说吧,你要我做什么?有柄猎枪正挂在我家墙上,看起来是个老伙计,其实又快又准。说吧,骑士……你要我做什么?”

蝙蝠侠向前微微倾身,从夹克内兜里掏出一个信封。

酒吧老板下意识看向它。它不过巴掌大,雪白,封皮上一个字也没写,薄薄的。怎么看也不像是塞了什么至关重要的东西。

“隔壁街道第13个门牌号有一家最近新开的书店,我要你今晚午夜之前把它塞进门缝。”蝙蝠侠低声说,威严而恫吓的,“别做多余的事。”

酒店老板回答他,“知道,我知道,我是不是该像罗宾一样,跟你说‘明白了Boss’?”

同哥谭义警的近距离谈话使他激动得有点头晕,一个普通人的生活中突然出现了超级英雄……那不是平易近人会和大家聊天打招呼的那些英雄,超人,或者闪电侠。那个人是公认最不好接近的蝙蝠侠,他比罪犯更凶狠,比魔鬼更残酷……蝙蝠侠是属于哥谭的。

酒吧老板十分确信:他的儿子要是知道了这件事情,一定会兴奋的大叫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