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要阿谀要奉承要讨喜

周燕吃了个软钉子,尴尬得笑了笑,她还没说什么,老赵在对面不满意了,朝着时应斜了一眼道:“介绍个对象又能咋,你管那么宽!你和人家丫头谈恋爱了?”

“人家同意了?”

不等时应发作,他又挤着一脸褶子跟周燕继续话家常,“燕子啊,我看你特别有眼缘。咱们也交个朋友吧,加个微信,以后有我帮得上忙的地方,尽管说。我这边经常有送酒的活,我都介绍给你咋样?”

“我听时应说你就住他那层楼?他小子平常扰民不?有不满意你就给我说,我好好教训他。”

程思敏在卫生间用洗洁精干搓了一下脏污的地方,随后用少量水和纸巾将泡沫吸走,污渍一扫光,就是衣服有点湿,干脆拉开拉链抵在烘受机的位置吹。

不到五分钟,她处理好衣服,敞着怀重新从卫生间走出来。

饭桌上的周燕一看到程思敏立刻起身朝着老赵说:“赵总,你们先吃,我再出去烤几个饼子给大家下酒。”

“燕子,那炭火呛得很,还是我去吧。”

“不用不用,你坐,我去。”周燕最后这句话说得斩钉截铁,话毕起身迅速走出门外,老赵本来已经站起来了,这会儿面红耳赤,拍着自己的后脖子重新坐下。

张工李工隔着他对视一眼,即刻发出一阵哄笑。

他们一左一右,一个给老赵点烟,一个给老赵倒酒,声音嘚瑟得很:“完了,人家燕子没看上你。”

“要我说还是这个羊绒半袖的事,男不男女不女。”

老赵垂头丧气,也不吃肉了,闷头连干了几杯干红,程思敏有点看他的脸色,不敢朝桌子上的烤串继续伸手,侧目朝着时应打口型。

“你老板没事吧?”

时应扣在桌上的手机频繁震动,他掏出来看了一眼,一边回消息,一边朝着程思敏做了个放心的表情。回完消息,他放下手机又给程思敏擦了几十串签子,注意到她视线一直落在老赵拿来的那瓶起泡酒上,也用气流小声问她:“口渴?”

时应小时候学得最好的科目是语文,再加上应试教育向来信奉天下文章一大抄,他读文科没少背东西,脑子里有海量定式,最擅长用考究的辞藻把死的写成活的,把平庸包装成神通。

给到程思敏的酒品资料出自他手,那些酒瓶名称和文案介绍可谓是在广告法的范围内吹得天花乱坠。

山竹冰茉莉对应着爆炸清爽,青提冻荔枝对应着清甜多汁,全是吸引小姑娘的口味。

光是阅读这些文字,程思敏的口舌就有些蠢蠢欲动。

眼下见到实物,她非常想尝试一下赤霞酒庄出品的起泡酒,是不是真的有描述中那么丰富悠长的口感。

被识破心思的程思敏有点脸热,昨天她就在摊上喝了一回,女人喝酒无罪,但为了不让自己看起来那么像个大馋丫头,她瞪了时应一眼道:“没有。”

“哦。”时应唇角噙着笑,起身到冰柜里装了一桶冰回来。

晶莹剔透的锤纹玻璃杯两只,里头夹上冰块若干,时应拎起桌上那瓶酒,撕开锡箔纸,拧开螺旋圈。骨节匀称的手指按住木塞,朝着程思敏的反方向倾斜三十度角,缓缓拧动瓶身。

木塞被安静拔出,酒水一滴未洒。

时应给自己倒酒的时候看了程思敏一眼,有点循循善诱的意思:“正好周姐不喝,晚上咱们几个可以一起坐货车回去。”

“真不尝尝?可以算是为了工作,也不多喝,没什么大不了的。”

酒液一灌入杯子就炸出绵密的泡沫,空气中有股甜甜的果香。

烧烤和啤酒向来般配,起泡酒的话,程思敏很少喝,应该和小时候喝的假香槟差不多吧?不可能比啤酒更难喝。

程思敏鼻翼翕动,睫毛动了动,伸出手指,默默抵着另一只玻璃杯往他手边推了推,声音充满妥协:“那给我也来点。”

紧接着,她和时应对视,圆眼因为认真更圆了,又把时应的话重复了一遍给自己开脱:“为了工作。”

“当然,为了工作。”

色泽澄清的酒液上飘着透明的浮冰,随着气泡“簌簌”。几枚冰块从中央爆裂,发出跳跳糖的脆响,门外的篝火倒影在冰酒杯内,影影绰绰。

程思敏刚举起酒杯,旁边的时应已经用明显矮她大半个杯位的角度,低低地,用自己的杯口,和她的杯底碰了一下。

手中的酒水摇晃,程思敏的心池同样缓缓波动着。

中式酒桌文化是程思敏职场生涯的必修课,大学毕业,走进社会,第一次小组聚餐,她习得了碰杯主动矮人一头的谦逊姿态。

从那之后,她的酒杯就再也没有抬起来过。

跟客户,跟领导,甚至与跟自己平起平坐的同级别,那些目的性极强的聚餐场合,她总是绷着一根弦。要奉承,要阿谀,要讨喜,那就得尽量放低自己本就没有多少的尊严,不可能任由自己放肆尽兴。

这还是人生中第一次,她体会到被人碰半杯的感觉。

被人“追求”,被人“讨好”的感觉原来是这样,像陡然一脚踏在棉花上,让程思敏有点轻飘飘的。

为了压下胃里躁动的蝴蝶,程思敏垂眸,迅速稳住摇晃的酒水将被子凑到唇边。

小酌一口而已,也明白期待越大失望越大,想不到等待她的竟然是一发入魂。绵密的二氧化碳瞬间在味蕾上产生细微的刺痛,随之而来的,是充斥整个口腔,酸甜适中的愉悦感。

青提的微酸,荔枝的腻甜,油桃的清新,还有接骨木的馥郁,统统被装进一杯酒里。

程思敏不太懂酿造工艺,也没有任何品酒技巧,但遵循最原始的味蕾体验,她给出的评价就是捂住嘴巴,对着时应和老赵疯狂晃动自己的大拇指。

“我的天!”

时应和老赵异口同声:“好喝?”

“真的好喝!”程思敏迅速解决完杯内的余酒,直接拎起酒瓶又给自己满上一杯,抿了抿唇,她吮了一下舌面的余味道:“我不知道怎么说,就是不像别的甜酒,喝完嘴里有一股很奇怪的味道。”

程思敏又品了一口,让酒液充分与味蕾接触再入喉,用最质朴的语言赞美老赵:“感觉有好几种水果在我舌头上跳舞。”

老赵一听到有人欣赏自己的酒,一扫之前搭讪失败的阴霾,学着食神电影里周星驰的样子说: “是小粒白麝香。我用了特殊品种的麝香葡萄。”

“只用了葡萄就能让酒有这种口味?”程思敏以为,这种酒里起码会加些色素和调味剂。

夸赞自己的同时,老赵也不忘记贬低其他同行:“那当然了,不止我这葡萄不一般,是我养了十几年的品种,中途嫁接改良过。还有就是酿造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