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虽然本案仍在调查……(第2/2页)

朱翊钧半转过身,拿后背对着他:“不,我要看。”

拿后背对着皇上,那是大不敬,但儿子是亲生的,不敬就不敬吧。

隆庆让他坐着慢慢看,自己到旁边喝茶去了。

没了父皇捣乱,朱翊钧这才专心往下看,还让太监给他铺纸研墨,此案时间跨度太大,他需要对时间线做一个梳理。

元至正二十四年,太祖高皇帝朱元璋自立为吴王在徽州修改元税,称为“甲辰法制”。

元至正二十五年,行中书省发现徽州修改元税后,有些明细对不上,便开始进行“乙巳改科”,对徽州府下辖的歙县,黟县,休宁县,婺源县,祁门县,绩溪县,所欠下的“夏税生丝”折算成麦子征收。

朱翊钧又糊涂了,这里明明说的是“夏税生丝”,后来怎么又变成了“人丁生丝”?

这个歙县,究竟属于北方还是南方,他们征收“生丝”税的标准是什么?

朱翊钧继续往下看。

嘉靖嘉靖十四年,歙县有两个名叫程鹏和王相的人,他们就发现了歙县单独承担了徽州府的“人丁生丝”税,共计白银6146两,而徽州府下其余五县不用承担。

二人多次将这个情况越级上报给徽州府的上级——应天巡抚和应天巡按。但人事变动较快,巡抚和巡按不久之后调离。重点来了,此事具体负责官吏是其余五县的人,此事一直拖延,直到程鹏,王相莫名奇妙先后去世,此事便不了了之。

看到这里便应证了朱翊钧的猜测,这个出生军籍的帅嘉谟,他肯定实现就知道此事,所以才会有意去查税册。

接下来便是一大堆数据,从南京承运库每年需要收多少丝绢,到浙江、闽粤等产丝大区、应天等十三府需要缴纳多少匹生丝,最后是徽州府缴纳的数量。

朱翊钧拿着笔,愣在那里,纸上写着一堆数字。

隆庆问道:“钧儿发什么愣?”

“我在计算。”

隆庆看了一御案上的呈文:“上面不是都写清楚了吗?为何还要自己算?”

朱翊钧头也不抬:“要是他算错了呢,要是他本来给的数据就不对呢?”

说到这里,朱翊钧倒是抬起了头来。这些都是有据可查的,海瑞既然呈到御前,必然已经经过查验。

隆庆又说道:“这些事哪里需要你这个皇太子亲力亲为,朕叫人来算便是。”

朱翊钧说道:“不用。”

“这又是为何?”

“他们算得慢。”

“……”

隆庆又道:“那叫人给你拿个算盘过来?”

“我有。”

“在哪儿?”

“在我心里。”

“……”

隆庆笑眯眯的看着儿子,心想:“这个神童是朕亲生的!!!”

他感觉自己这个皇帝是有些多余了,正要走开,朱翊钧却抬起头来看着他:“父皇,我想要《大明会典》惠州卷《徽州府志》……噢,不用了,海瑞有摘抄原文,那就从户部找一个精通税制的人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