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食物的香气氤氲开来,对面的人在专注地吃东西,一言不发。
肖华倒觉得太过安静,他没看时间,感觉差不多了就拿叉子搅拌着挑着吃了一口,发现对面的人正看着自己,他抬头看她,“怎么了?”
“是不是很好吃?”
“还行。”
“哦。”
见她又沉默地低下头吃东西了,他问了句,“你经常吃吗?”
“没有,我也好久没吃了。”孟思远想了想,“以前有段时间,工作很忙。我晚上加班时的念想就是回家吃泡面,再啃一盒鸡爪。想着夜宵,加班效率都能高一些。”
“经常加班吗?”
“没有,遇上紧急情况时,加班加点地赶一下。”
孟思远当然不会说自己上一份工作经常加班,那时公司的业务部门经历了重创,人都被带走了一半,她不得不身兼多职。哪里缺人,她就得现学现卖了顶上。加班是家常便饭,头一年每天平均工作十二个小时。
之前在分公司,也会有加班。不过是阶段性的,总有忙的时候,孟思远一并会给下属申请加班,在审批流程上从未被为难过,也未被多问。这些细节点,也是她对公司的观察。
也许是公司未到增长停滞的阶段,但孟思远觉得,面前这个人,在管理上有着极大的克制。他自己为公司寻找增长点,遇到问题时也不会用延长员工工作时间这一万金油来解决。
话题有点敏感,就算她是真心的夸赞,顺带奉承,也会怕不够了解他而掌握不了度,不如少说少错。
“来京州还适应吗?”
“我就是京州人,大学毕业后就离开了。这么些年一直在外面读书和工作,刚回来还有些不适应。”
肖华没由来得想起了她刚才的背影,“哪里不适应?”
很多,旧有的联系几乎全部都断了,这座城市已经陌生到让她需要重新扎根。可过去这些年,几乎是每隔两年,她就会换个城市。A市特殊些,如果她答应结婚,就会得到一种较为安稳的状态。频繁的切换城市,让她对任何一个地方,都没有多少值得留恋的东西。
孟思远喝了一口面汤,“很多啊,比如以前吃的小饭馆,都早已不在了。我一个本地人,都不知道有什么好吃的餐厅。”
肖华笑了,“那我可以给你推荐几家。”
“好呀,那可不能太贵,不然我吃不起。”
“都很便宜的。”
听着他一本正经的回答,孟思远忍不住笑了,一个亿万富翁的私藏菜馆,能便宜到哪去。
肖华看着她,“你笑什么?”
“便宜是个相对概念。”
“你爱信不信。”
泡面吃完,孟思远回办公室拿了包,与老板同上一部电梯。等他按完楼层后,她按了一层的按钮。
“打车回去吗?”
“骑车,晚上有风,骑车很舒服。”
肖华看了眼她的裙子,没有多问,这能骑车吗。
看着快到一层了,孟思远先向他告别,“老板再见。”
肖华点了头,“路上注意安全。”
她笑了下,“好的,您也是。”
电梯门打开,孟思远总算觉得轻松了。跟大老板呆一块,哪里能轻松,就算是一句玩笑,她也得揣摩下是否恰当。
更要知分寸,他那一句推荐餐厅,她怎么可能会当真。
孟思远没有很忙,可还是在工作日的晚上约了妈妈吃饭。
见面这件事,给她的心理压力之大,还不如加班。
餐厅她已经提前定好,没到下班点,她就先走了。不想这一身职业装穿去吃饭,她回家换了身衣服,牛仔裤和T恤,是她喜欢的休闲搭配。走到楼下发现忘了拿礼物,在出租车到之前,她又匆匆赶上去拿。
东西不大,玲娜贝儿的玩偶放在了金饰店给的礼品袋里,旁边是一个红色的包装盒。
孟思远不知道小女孩喜欢什么,就买了至少是现在很多年轻女孩喜欢的玲娜贝儿。不知道买的是不是正版,但这个价格是盗版的概率有点低。
给妈妈,她买了个金镯子。毫无悬念的礼物,买别的估计要被说不实用,还是黄金最稳妥。
从美国回来工作后,孟思远每年都会给妈妈买个金首饰,过年时再给一万块钱。自己收入不断上升,有时觉得就给一万是不是有点少,但想想还是算了。
她看着袋子里的玲娜贝儿,想起自己小时候唯一有过的玩偶是一只史努比,还是亲戚家小孩玩腻了送给她的。不过她不甚在意,自己从小就没多少童心,不爱看动画片,看到可爱的玩偶知道零花钱不够,也就作罢,不会绞尽脑汁地非要得到。
没有与妈妈约周末吃饭的原因是,妈妈得陪着去上兴趣班。她小学的时候,没有上过要花钱的兴趣班,免费的奥数班,但要通过考试才能去上。她进了奥数班,学了半个月,觉得太难了,就退出了。
那时她的玩伴不多,要么忙着上兴趣班,要么被父母关在家里学习。周末的午后,甚是无聊的她跑下楼,到一堆老头老太的聚集的地方去玩。挺有意思的,能听到许多八卦,她颇有兴致地在头脑中拼凑出关系网,这比奥数有趣多了。
直到有一次,她在吃饭时听妈妈说到一个人名,她当即卖弄地来了句“她搞破鞋”。结果就是她差点被揍,并严令禁止她接近一群只会搬弄是非的老人们。
孟思远看着车窗外,天已经黑了,去往市中心的路总是拥堵的。在旧城总会记起旧事。多年后想起这件往事,她在想那些八卦的孰真孰假。
在门口等到妈妈,孟思远喊了声人,见她是一个人来的,心里松了口气。餐厅她定了两位,人要是来多了,她可不保证能坐得下。
刘丽萍见到了女儿就抱怨,“你定这么贵的地方干什么?这些菜哪里不能吃到,非得来这吃。”
孟思远挽着她进去,“难得请你吃饭,别念我了,贵有贵的好处嘛。”
点完单后,她将礼物送了出去,“买了个镯子,你试试。”
刘丽萍拆开盒子,是一个金镯子,在饭店灯光的照耀下很闪亮,克重不低,“很贵吧,你也要节省点,赚钱哪这么容易。”
“你喜欢就好。”孟思远见她要脱下收起来,“挺好看的,就戴着呗。”
“好,那我就戴着。”
谁不喜欢金首饰,刘丽萍喜不自胜地看着手上的金镯子,“可真好看,回头我得跟你姨妈去炫耀下。对了,你有空也请她吃个饭,回来了总得多联系的。”
孟思远喝了口茶,“你别给我提她。”
这命令的口吻,刘丽萍心一紧,女儿冷下脸时有种随时会翻脸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