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学步车

毫无疑问,叶静潭是个背负数罪的重刑犯,为了让他活到接受法律制裁那一天,叶家没有将他从ICU里拖出来扔大街上不管不顾,而是每月派人往医院打一笔不菲的医药费。

只是两年前叶静潭坠楼伤的不算轻,失血过多加上短期休克,当时的主治医师就提到过脑死亡与植物人的可能。

加上后续治疗中,他始终没有醒过来的样子,连负责这桩案子的警方都从半月一次问询变成了一月一次。

几乎所有人都认为,他不会再醒过来了。

“我奶奶派人去看过了,只是睁开眼了,但似乎意识还不大清楚,不认得人,警方去问话,他也答不出来,哦,对了,他现在就是个半身不遂的残废,屎尿都控制不住那种。”叶聿风将打听回来的消息事无巨细讲给了郑秋白。

叶静潭坠楼时伤到了尾椎,下半身有高度瘫痪的风险,加上在病床上躺了整整两年,浑身肌肉萎缩,如今的身形都不是成年男人的模样,瘦骨嶙峋,像一具骷髅。

据医生说连复健的可能性都很小,估计是终生离不开轮椅与护工了。

郑爷抱着熟睡过去的花生,听到这熟悉的状态,有一瞬愣神,“真瘫痪了?”

“千真万确,”叶聿风压低声音,怕吵到软趴趴的外甥,“就是现在很麻烦,他这种状态,压根没有办法进去蹲大牢。”

监狱可不是慈善机构,那是要劳动的地方,把这样的瘫子货接进去,难道还要狱警给他伺候屎尿吗?

“可以监外执行吧?”

“说是这样说,不过他这样的监外执行,不就是找个养老院给他关起来?这也太便宜他了!”

叶聿风这个恨,他也想提前养老,再也不去上班,什么便宜都叫那小贱种碰上了。

郑秋白起身,把熟睡的儿子放回婴儿房,关门出来,“我看这样的生活对他而言,会比死难受。”

郑秋白了解叶静潭,苟活从来不是那个精神病想要的东西,而就连身体都无法掌控的现状,更会让这个偏执的男人趋向于崩溃与癫狂。

这是对他慢刀子的凌迟。

因为叶静潭只是醒过来,却还没有彻底清醒,无法做最后的认罪,所以郑星星又被警方叫去配合,回忆两年前的情况和细节。

当然,郑星星作为被害人可以拒绝,郑秋白也希望他能拒绝。

两年前郑星星在事件发生后接受了好一阵子的心理诊疗才慢慢缓过来,眼下又马上高三了,这档子事如果影响郑星星之后的生活,那威力不可小觑。

“没事的,哥,我可以,我不怕了。”两年过去,大概是周围环境和自己心情上的转变,郑星星觉得那时被虐待的经历似乎没有那么不可言说了。

做错事的人也不是他,他不应该为此感到恐惧和愧疚,这件事也不会影响他以后的人生和选择,他要越来越好,才对得起爱他的人。

除了郑星星,对这件事反应最应激的,就是霍峋了,从港湾飞回来的霍总很焦灼,在郑秋白眼前左右踱步,原地转圈,“他竟然还活着?”

这该死的东西,命可真硬。

慢条斯理看金融期刊的郑爷把书搁到床头柜上,扭头安慰急躁的爱人,“放心,活着也蹦跶不起来了。”

郑秋白以为霍峋这样跳脚,是因为气愤与担心,毕竟叶静潭从前实在劣迹斑斑罄竹难书,现在他们有花生了,做父母的天性让他们自然会有趋利避害的选择。

不过,并不是这样。

霍峋觉得叶静潭醒的太巧合了,今年的郑秋白一十五岁。

根据霍峋上辈子偷偷观察收集来的信息,郑秋白大约是和他分开两年后,也就是一十五岁那一年,着了那姓叶小贱人的道儿,从此霍峋彻彻底底成了见不得光的前任,背地里不知道受了多少气。

想起上辈子,霍峋真是生吞活剥叶静潭的心都有了。

虽然知道这个理由十足牵强,但安全感不多的霍峋还是抱着郑秋白的腰把他心上的结说了出来,“你不许笑我。”

郑爷靠着床头软枕,抱着怀里的大脑袋,并没有‘嘲讽’霍峋的担忧,因为按照上辈子的节点,现在的确是郑秋白该失去自我,对着叶静潭死缠烂打、掏心掏肺的开始了。

霍峋一讲这个,郑秋白都有点忧心,忧心叶静潭还真是带光环的男主,大难不死,现如今又睁开眼了。

不过,转念一想,如果这个世界真的是本小说,那更不至于要个半身不遂屎尿失禁的货色来当男主了。

哪有人愿意看这样的小说?

又不是讲护工保姆指南的纪实文学。

郑爷视线下移,对上怀里年轻爱人英俊又忿忿的脸。

他说什么来着,明摆着霍峋更适合当男主。

霍峋依旧在喋喋不休:“我根本不知道你看上他什么,那种小家子气的男人!你给我讲讲,你到底喜欢他什么?”

郑爷挑眉,“你真的想知道吗?”

霍峋憋气,这种时候不该说‘其实根本不喜欢他’、‘只是凑合’之类的话来哄他开心吗?

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霍总还得硬着头皮点头,“真的。”

他倒要看看,郑秋白还能不能讲出‘眼瞎’之外的理由。

要是能,那今天晚上他可一宿都不准备睡觉了,在这张床上,郑蝴蝶也别想睡。

“其实我也不记得了。”郑秋白捏捏霍峋的耳垂,“是真的不记得。”

上辈子对于叶静潭的感触,郑秋白留有印象的更多是负面的情绪,那份‘爱’充斥痛苦和悲哀,他被蹉跎成了一个不像他的人。

站在郑爷如今的视角看,哪怕是年轻叶静潭,也达不到惊艳他、使他一见钟情的程度,除了眼瞎,郑秋白根本找不到其它更合理的理由,来解释他的斯德哥尔摩。

非要说,那可能是他被小说既定的人设?

不过这太荒谬了,直到现在,拥有爱人和孩子的郑秋白,也不是特别情愿相信,他生活在书中的世界。

他有血有肉,有感情,有家人,有事业,活的足够漂亮,他的人生与生活,怎么会是浅薄的几个词句、轻飘飘几张书页能轻易诠释的呢?

“不过,”虽然郑秋白不记得他对叶静潭的初心,但,“我记得我为什么会喜欢你。”

还欲发作的霍峋立马噤声,翘首以盼等待郑蝴蝶的下文。

“因为你长得帅,我没见过你这么帅的人。”

霍峋听到这话,立马反应过味儿来,“你怎么糊弄我?”

“没有,这是我的真心话呀。”郑秋白唇角的笑意若隐若现。

“你——”霍峋气急败坏,去咬郑蝴蝶的嘴,这分明是他当初讲的话,郑秋白这算作‘剽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