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过了一会儿,有脚步声靠近门口,李轻鹞不用抬头就知道是陈浦。他的脚步声总是比别人要快一点,但是走得很稳,脚下生风的感觉。

陈浦今天穿了件深灰色外套,里头是白T,敞着没拉拉链,他还是沉着脸,俊朗的脸好像凝着一层冷霜,径直走到桌旁空位,这才往李轻鹞的方向扫了一眼,对上了眼神,没什么表情,就坐下了。

李轻鹞觉得这样很好,她就喜欢陈浦工作起来这股六亲不认的劲儿。他要真黏黏糊糊,时刻对她特殊对待,她才要嫌烦。

李轻鹞是真觉得,最好的男朋友,就得识分寸,懂进退。有些话,有些尺度,两人不用说就有默契。之前她还有点担心,怕他对她太热情,毕竟第一天他就亲得她嘴都肿了,抱了她好久才肯放下。不过现在看来,那只是他独在她面前露出的一面。工作起来,他完全就恢复了那副又冷又硬的刑警做派,这样很好。

会议开始了。

技术部门先展示了新鲜出炉的嫌疑犯画像。李轻鹞凝神望去,和向思翎描述得差不多,但更加直观。男人大概三十几岁,有着浓黑的眉毛和粗隆的脸部骨骼,很短的平头,鼻梁挺拔,厚嘴唇。画像师功力了得,只是素描,男人的那双眼也让人印象深刻——阴冷、透亮,弥漫着一股说不出的死气,叫人看得心里发毛。

几个部门轮流汇报了目前的工作进展:

一、现场只发现了钱成峰、向思翎和钱思甜的指纹和毛发,如果存在第四人,那他应该戴着手套甚至头套。

二、这个人在现场穿42码鞋,从步伐幅度来看,个头不高,在170-175之间。由于现场土质较硬,足印质量不高,无法判断体重。

三、双耳锅、帐篷地垫和汽车雨刷上的血迹,都属于钱成峰,现场没有发现其他人的血迹;

四、钱成峰脸庞附近的地垫上,点滴状不明液体,是钱成峰的口水;

五、凶手捆绑钱成峰的绳索、还有塞住嘴巴的毛巾,都是常见物品,无法追踪来源;

六、法医证实,钱成峰右手手腕的伤口,是由解剖刀造成,一刀割到动脉,干净利落;

七、子弹的弹道分析结果出来了,是从一把美国产M1911手枪射出。这是一种经典老枪,古典与时髦兼具,可以安装消音器,是很多枪械爱好者的心头好。

八、对于凶手杀人后的逃亡路线,当时警方已第一时间封锁黑黎峰相关道路,查找监控。凶手下山的足印,中断在半山公路附近。从那个位置,有三个方向可以逃离:两条公路,或者直接从没有路的山坡徒步下来。目前三队的人正在排查案发时间段,所有车辆和行人,还有所有的山坡。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听完这些汇报后,丁国强思索片刻,先点了陈浦:“把你刚刚给我汇报的情况,也说一下。”

陈浦就把薛丽的情况,介绍了一遍。众人一片哗然。

陈浦环顾一周,目光锐利而沉冷:“目前我们所掌握的,和凶手有关的情况,全都是向思翎的一面之词,包括画像也是她描述的。她现在是罗红民案的头号嫌疑人,一旦我们掌握证据,抓到路星,就能抓人。所以,在往下查之前,我们要搞清楚一个问题:向思翎所有的这些话,究竟是否可信?能信多少?”

大伙儿交头接耳,议论起来,有的甚至还低声争论起来。

有的说信,因为从向思翎的口供看,有理有据,细节充分,她不可能凭空捏造出这么一个人;也有的人说不信,向思翎鬼话连篇,说不定钱成峰根本就是她杀的。从她抵达现场的时间,到报警的时间,正好够杀人。足印那些,都是可以花时间伪装的。且凶手不杀她、反而和她聊天的事,也过于离奇和牵强了。

但立刻又有人说,向思翎那么爱她的女儿,为什么要带女儿去目睹父亲死亡过程,如果计划杀人,根本没必要。

丁国强听了一会儿,示意所有人安静下来,他拍板定下后续调查基调:“向思翎的话,作为参考,继续搜查对比画像中男人的身份,但不作为唯一的侦查依据。我们回到凶案现场,一切让证据和事实说话。”

李轻鹞听到这里,不由得佩服丁国强这个老手。查案时,会遇到很多线索,有的时候,线索本身也是诱惑。就譬如向思翎的口供,简直就是条捷径,把凶手的脸都画出来给你了,你能不心动?谁不想早点破案,谁不想立功,有人自然就动摇了,主观倾向于向思翎。但丁国强的心就稳得很,要求所有人回归犯罪现场,看事实说话,不受干扰,这也算是一种保持初心吧。

她又看了眼丁国强身旁的陈浦,此刻和他师父同款沉冷梆硬的脸,显然想法一致,巍峨不动。

丁国强说:“现场主要是二队勘探的,二队先说。陈浦你最后说。”

“是。”

方楷是二队老资格,这种时候往往靠他挑大梁,打头阵,当仁不让第一个发言:“我有三点想法,第一,凶手是死者的熟人;第二,凶手训练有素;第三,如果存在第四人这么个凶手,那么他早就认识向思翎,并且知道她会来,做好了心理准备。

为什么这么说呢?

第一,现场所有脚印,都是清晰、成串的,每个人的行进路线清晰,也就是说,没有在帐篷外,发生肢体冲突和搏斗。帐篷外,还留下了凶手摆放鞋的一对整齐鞋印,鞋头冲着帐篷。如果是陌生人,钱成峰不可能允许他进帐篷,鞋印就不会是那样。所以我认为,死者与凶手认识。

第二,钱成峰虽然常坐办公室,但是个头高,身体结实,哪怕凶手是个男人,制服他也不容易。但在开了那一枪之后,凶手只用了一击,就制服了钱成峰,继而控制住他的手脚。这其实是比较难的事。凶手有搏斗经验,身手利落,换句话说,很会打架;

第三,从凶手的表现看,肯定是有计划的犯罪,不是激情犯罪。那么他一定提前盯梢,确定了钱成峰的行程,伺机下手。从钱成峰准备的那些东西看,谁都知道,他很可能约了向思翎母女。这对于凶手而言,就形成了一个两难的选择:现场天时地利人和,没有监控,易于逃脱,是杀人的好地点,再等下次这么好的机会,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但如果决定动手,就很可能碰上向思翎母女。但最后,凶手还是决定动手。这说明,他早就知道向思翎的存在,知道她是谁,并且做好了心理准备,被她看到脸,也无所谓——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向思翎没说谎。我个人认为,向思翎和钱成峰的死无关,凶手另有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