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暖屋趴散得不算太晚,宋明媚从公寓里出来的时候,卞先生的车已经等在门口,正是冯晟口中的那辆迈巴赫。车身漆黑,映着路灯微黄的光,更像是金钱的颜色。
室外阴冷,零星的雪花还在飘着,夜色之下只见对面中央公园绵绵的树林。她挂上一个微笑,朝那里走过去。车门开了,里面透出灯光,还漾着一股暖气,像是这寒夜里唯一的庇护所,足以引得全世界卖火柴的小女孩们前仆后继。
“麻烦你这么晚过来……”宋明媚还是保持着原本的节奏,笑着对车里的人打了个招呼,不慌不忙地折拢了大衣下摆,坐到副驾驶位子上,收进一双长腿,再拉上车门。
“没有什么麻烦的,我正好在附近。你一个小姑娘,夜里在外面不安全。”卞杰明也笑着解释,发动了引擎。
到这时为止,两个人仍旧站在那条微妙的分界线上。
恰如今晚,他约她晚餐,她说已经答应了同学聚会。他倒也不介意,送了她过来,又接她回去。
临走往车窗外面一指,卞杰明问:“这个房子很不错的,你朋友住这里?”
“从前的室友,毕业典礼上你见过的。”宋明媚点头,只等着他的反应。
果然,卞杰明轻轻笑起来,看了她一眼,又摇了摇头。
宋明媚懂他的意思:你啊你啊,就是这么倔强。
去年十二月毕业之前,她在曼岛找房子,卞先生就曾给过她一张钥匙卡,说是在中城买的一套公寓,闲着也是闲着,叫她拿去住。
宋明媚婉拒,说她在格林威治村那里已经跟人签了合同,还交了半年的房租。
卞杰明倒也没再客气,后来请她吃饭,到那里去接她,迈巴赫也是这样停在路边,等着她下楼。
宋明媚住的是栋老房子,在那个街区司空见惯,红砖墙上爬满了绿色的藤蔓,有种城市波西米亚人的浪漫,说不定某扇窗户后面就曾住过垮掉一代的作家,楼道里回荡过民谣歌手的破嗓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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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当她从楼里出来的时候,就看见卞杰明站在路边,抬头望着周围的建筑。
她问他:你在看什么?
卞杰明低头笑了笑,起初只是对她说:你知不知道欲望都市里CarrieBradshaw的公寓就在这附近的PerryStreet上?
宋明媚摇头,脸上恍然大悟似的,心里却在调侃,大叔你还真有少女心啊。
等到上了车,他才告诉她真正的原因:此地让他想起自己刚到美国的时候。
那时的他也是跟人合租,而且住的还是中间的过道厅,两头的住客进进出出,都要从他的床边经过。虽然条件很不好,但那段经历却叫他记忆犹新,甚至还记得床头的墙上挂着一个房东留下来的装饰品。他后来才知道那是一辆老雷鸟跑车的方向盘,也是因为那几年里看了很多美国电影,无数画面中都有这款车在纽约街头开来开去,叫他有种跨越时空的熟悉感。
那个时候,他就决定了,自己将来一定要去纽约。
宋明媚认真地听着,心里却在想,这个故事你在杂志采访里也讲过。
两人相识是在2007年的夏天。宋明媚刚刚开始在G行IBD的暑期实习,也是不巧,才入职就遇到一个多事之夏。
6月份,传出贝尔斯登旗下两只与次贷有关的对冲基金大量亏损,而且杠杆高得吓人。
到了8月,法国又来了消息,巴黎银行也有三只跟次贷沾边的对冲基金宣布暂停赎回。
恐慌开始在街上蔓延,G行也受了影响。
外面市面惨淡,内部的竞争又如此激烈,她本来没奢望能够拿到returnoffer,只是想在简历上添一笔而已。但就是那一段为期十周的实习,让她认识了卞杰明。
第一次见面,是卞总来访,找她的老板吃饭。
不用旁人介绍,宋明媚在办公室门口遇到他,便称呼他为“卞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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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他看着她笑,一点架子都没有,说:“你叫我Ben就可以了。”
她认得这张面孔,是因为曾经在财经杂志上看到过一篇他的访谈,笔者描述他的职业是NewYorkFinancier,纽约金融家,跟《欲望都市》里的MrBig一模一样。
文章春秋笔法,说他的业务横跨中美两地,有丰富的成功操作经验,致力于将国际资本引入成长中的中国企业。
宋明媚当然不会错过这种networking的好机会,当即跟卞先生要了名片,隔天就打电话过去,自我介绍之后,求前辈指点,问方不方便聊一聊?
卞杰明当然也还记得她,欣然应允,两人于是约了一起喝咖啡。
那一次,咖啡她请。
作为回报,卞先生把自己九几年刚来美国时的光辉历史回忆了一遍,说他下飞机的时候口袋里总共只有五十七块美金,先去的俄州读大学,后来才到了纽约,在哥大读了MBA。毕业之后,他在大机构工作了一段时间,积累了人脉与经验之后,自己开了金融公司,眼下还是一本财经杂志的撰稿人。
宋明媚自诩聪颖,但听了半天,愣是没搞明白这人究竟怎么从五十七块美金一直走到今天,可以跟华尔街的老白男称兄道弟,一起品酒,抽雪茄,打高尔夫,被人称作“中国问题专家”,仔细算起来这中间也就不过十几年而已。
那天散了之后,卞先生很快又来约她。第二次是午餐,他请。
宋明媚当然知道是什么意思,但相比做有钱人的小女友,她更感兴趣的还是有钱人的财富密码。
她是个很实际的人。刚到康村时,留学生聚会,她跟丁之童一拍即合,也是因为这个。
旁的女孩子说:我要在30岁之前结婚。
她说:我要在30岁之前实现财务自由。
丁之童拍了一巴掌说:赞!
于是,第二次,她还是欣然应允,又去赴约。
卞杰明带她去很好的餐厅吃饭,但两个人聊的还是台面上的事情。
卞先生继续给她讲自己的故事,比起上一次又添了更多的细节。
他说自已是靠海外关系出国的,当时只有十八九岁,连英文都讲不太好。语言班之后,他进了俄州一所规模很小的浸礼会大学里读书,到了大四那一年,已经是valedictorianandfullscholarship最优生和全额奖学金,作为最优生之一,在毕业典礼上致辞。
还有,他二十出头的时候,就跟她现在差不多年纪,第一次参与一宗举办中美合资企业的谈判,那还是在1994年。
至少这一部分的经历,他说得事无巨细,真的好像一个耐心的前辈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