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舞会宣战

这样的妥协办法逐渐发展下去,令教会领袖最烦恼、认为最无意义的活动,就是跳舞。远古时代作恶的多半是女人,女人跳舞总是引起严厉的谴责。九世纪时,主教们在罗马大公会议上抱怨,女人来到教会只为了“唱不入流的歌曲,一起跳舞”。中世纪历史学家钱伯斯(E.K.Chambers)认为:“只要有盛宴或是年度庆典,成群的女人就会肆无忌惮地唱歌跳舞,跑进教会的管辖区,甚至跑进圣殿,几百年来,教会高层无不大声疾呼,这样的行为是侮辱上帝。”[4]

教会采取的策略是,祭出可怕的超自然惩罚来警告她们。传说中(现代人称都会传奇),德国凯比克(Kolbigk)的人坚持要在圣诞弥撒时跳舞,结果他们被处罚一整年都要跳舞,不得休息,大多数的人都因精疲力竭而死了。其他吓人的传说还有,跳舞时被恶魔带走、被雷击中或意外发现旁边伴奏的乐师就是恶魔本人。还有则古老的传说,服丧的人整夜在教堂墓园外陪伴死人时,绝不可跳舞,否则恶魔会抓错灵魂。

事实上,据说带领人们违反教规、肆意跳舞的,就是撒旦,跟狄俄尼索斯如出一辙。此外,酒神有时会以潘神的样貌出现,撒旦则被描绘成长角、有尾巴,造型跟狄俄尼索斯旁边的萨梯一样。作家史蒂文·朗斯代尔(Steven Lonsdale)写道:

魔鬼和萨梯一样,是个英俊潇洒的男人,半人半羊,有着长长的尾巴,头上长角或有像羊一般的耳朵。两者都是音乐大师——萨梯弹奏七弦琴和吹奏笛子,魔鬼则是小提琴。两者跑起来都像羊一般舞动跳跃。恶魔毛茸茸的外表和萨梯类似,举手投足古怪、滑稽,跳起舞来就像希腊合唱团中萨梯的角色,戏剧效果也一模一样。[5]

到了十三世纪,官方更加严厉谴责跳舞活动。1215年,罗马教廷在拉特朗公会议(Lateran Council)中通过新的审查机制——教徒每年都要向神父告解犯下的罪,而跳舞就是其中一项,有挑逗的姿势则罪加一等。“挑逗的”和“不合宜的”舞蹈再度被列入1317年公告的《神学大全》(Summa)。基本上,教会禁止的不是一般的舞会,而是在教堂里或教堂的周围跳舞。历史学家路易斯·贝克曼(E.Louis Backman)研究教会里的跳舞活动后,他写道:

1208年还没结束,巴黎的主教就禁止在教堂、教堂外的庭院或进行礼拜时跳舞……1206年卡奥尔(Cahors)的宗教会议后,教会威胁要把在教堂里面或外面跳舞的人踢出教会……1227年特里尔(Tri-er)会议后,教会禁止教堂庭院与教堂内有三步舞、绕圈舞与其他世俗的嬉闹活动。1279年匈牙利的布达(Buda)会议后,教会告诫神父,应防范信徒在教堂与庭院跳舞。在列日(Liège),信徒绝不可以在教堂里、回廊、庭院跳舞……1298年维尔茨堡(Würzburg)会议后,教会明确表示反对跳舞活动,宣称那是严重的罪行,犯者严惩。[6]

从这些禁令来看,教会官员多少把跳舞,特别是在教堂里里外外的活动,当成异教的习俗。许多研究中世纪的学者认为,这是因为教会经常刻意把历史悠久的异教庙宇改建成教堂,那些地方就是人们举行传统祭典的地方。由此看来,教会官方反对跳舞,就是对天主教之前的民俗传统宣战。天主教兴起之前,欧洲的传统信仰想必非常多元,民众因此普遍地转而在教堂里跳舞,但为何这些信仰会走向没落?如果一般民众这么想要跳“异教”的舞,何不避开教会的规定,在一般的场地跳就好了呢?

最可能的解释是,事实上,尽管教会不断大声疾呼反对,但在教堂里跳舞却是天主教长久以来的习俗。我们已经找到证据指出,教会发展初期,信徒在礼拜时就会跳舞,还有更牢不可破的证据指出,中世纪的信众会在教堂或周围跳舞。十二世纪,有个到威尔士旅行的人如此描述圣埃莉内德(Saint Eluned)纪念日的狂热舞会:

你可以看到,年轻的男子与未婚女子在教堂或在外头的庭院跳舞,有些则围绕着墓园转圈。他们唱着传统歌曲,忽然间,带头的趴倒在地,然后他身边原本祥和的那些伙伴,也瞬间进入出神状态,原地跳来跳去,像抓狂一样。[7]

事实上,有大量的证据指出,中世纪的神父也会参与这些活动,甚至带头在教堂跳舞。十二世纪巴黎大学的校长写道,有些教会的主教、甚至大主教在某些场合会与当地的教友玩游戏,甚至一起跳舞。其他地方也有类似的现象,教会执事在节礼日(St.Stephen's Day)、教士在圣约翰日(St.John's Day)、合唱团男孩在诸圣婴孩殉道庆日都会跳舞,而且成为惯例。[8]在法国利摩日(Limoges),教士每年都会在教堂的唱诗台上跳绕圈呼喊舞。某些主教的辖区里,新到的教士必须要表演一段神圣的舞蹈来活络首次的弥撒。[9]研究中世纪的学者佩内洛普·都柏(Penelope Doob)指出,在教堂跳舞的习俗深深影响了中世纪天主教的建筑形式。她提出证据证明,十二、十三世纪法国、意大利教堂的中殿地板上,会有如迷宫般的图案,这种当时常见的建筑特征,便是用来协助教士们在复活节时转圈跳舞:“迷宫与舞蹈结合在一起,这是神职人员(教士和修女)专属的庆祝舞蹈……不可思议的是,它模仿了宇宙的秩序,带来恒久的祝福。”[10]

教堂里的舞蹈是否有不同种类,神职人员表演高雅的舞蹈,一般人则沉迷于低俗舞蹈呢?很有可能。但我们有理由相信,神职人员不一定永远清醒又节制,教会的纪律既薄弱又不管用,很多教士公开和情妇住在一起,也没几个人看得懂教会的官方语言拉丁文。教士有时候不是因为在教堂里跳舞而被批评,而是与合唱团的男孩和女人发生一些逾矩的事情。十四世纪末以前,新进的教士与修女在立誓仪式上会跳舞,但这项活动终究因为是“粗鲁的行为”被禁止了。贝克曼承认,要清楚地区分中世纪“神圣”和“大众”的舞蹈是不可能的。

但如果在教堂里跳舞是天主教历久不衰的传统,为什么十三世纪有这么多的教会高层反对,甚至要打压它呢?他们可能害怕,若所有会众都起身、活力充沛地投入舞蹈,就不免会出现脱序行为。1338年,威尔士与英格兰的教会禁止在教堂里跳舞和嬉戏,理由是会损害教会的资产,也就是在教堂里跳舞总有不守规矩的事发生。出于其他理由,教会也害怕一般信众捣乱,尤其是占大多数的低收入者。天主教的教义将贫穷视为美德,但中世纪后期教会本身反而聚集了大量的财富,还有农地、男女修道院等资产,有的教会高层还过着奢侈的生活。中世纪天主教有这种内在的矛盾,一般信众还是乖乖的比较好管,至少在教堂里不要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