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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事我都听说了,”普莱尔太太说,“有什么能帮得上忙的,您只管说。一个男人独自生活肯定不容易。”
“我们在想,你愿不愿意跟我们一起回家用一杯茶。”莫莉说。
越过二人,他看到阿瑟・西摩尔站在教堂拱门旁边向他怒目而视。德弗林说道:“你们太客气了,不过说实话,我今天状态不大好。”
普莱尔太太伸手摸了摸他,说道:“上帝啊,孩子,你都湿透了。赶紧回去洗个热水澡吧,要不然你会得重感冒的。”
“她说得对,”莫莉直截了当道,“你这就回家,照妈妈说的做。”
德弗林踩开油门:“上帝啊,保佑我别再碰上这么一群女人吧。”他骑上车跑了。
洗澡是件不可能的事情。要用后厨里的铜水壶把水烧热,太花时间了。他在大壁炉里把火生得旺旺的,这就凑合了。然后他脱光衣服,迅速用毛巾把自己擦了一遍,然后穿上一件海军蓝的法兰绒衬衫和一条暗色毛料裤子。
他饿了,不过更累,累得什么都不想做,所以他拿过一个杯子和加瓦尔德给他的布什米尔威士忌,又抽出一本书,坐在旧扶手椅里,就着火光一边暖脚一边看书。大约一小时光景之后,一阵冷风灌进了他的脖颈。虽然没听见门响,但他知道,她来了。
“你怎么耽误了?”他头也不转地说。
“真聪明。我黑灯瞎火地在湿地里走了整整一英里半给你送晚饭来,我本来以为你会表现得更好一些呢。”
她绕到火炉边上。她穿着那件旧风雨衣、高筒靴,戴了一块头巾,手里提着一个篮子。“肉馅土豆饼,不过我猜你是不是已经吃过了。”
他大发牢骚:“别废话啦,赶紧放到炉子里热上。”
她放下篮子,脱下长靴和雨衣。里边穿的是那件碎花连衣裙。她扯下头巾,晃着头发:“这下好多啦。你看什么呢?”
他把手里的书递过去,说:“诗。很久以前一个叫拉夫特里的爱尔兰盲人写的[72]。”
她凑着火炉翻阅书页。“可我看不懂呀,”她说,“是用外语写的。”
“爱尔兰语,”他说,“众王的语言[73]。”他从她手里接过书,读起来:
Anois teacht an Earraigh beidh an lá dul chun síneadh,
Is tar eis na féil Bríde ardóidh mé mo sheol...
春兹复回,暖昼渐长;
圣布里吉特之节[74]下,吾当启帆以航。
征途既定,安可彷徨;
终漫漫之行路,踏梅欧平原之袤壤……[75]
“好美啊,”她说,“真美。”她依偎着他坐在草席上,靠在椅子腿旁,左手抚着他的胳膊,“你是从这里来的吗?这个梅欧平原?”
“不是,”他勉力保持呼吸的稳定,“我从北边很远的地方来,不过这个拉夫特里是在梅欧郡长大的。”
“‘利亚姆’,”她说,“这名字也是爱尔兰人的吗?”
“是的,小姐。”
“什么意思呢?”
“相当于‘威廉’。”
她蹙眉道:“不好,我觉得我还是比较喜欢‘利亚姆’。我是说,‘威廉’也太普通了。”
德弗林把书抓在左手里,用右手的手背摩挲着她的头发:“耶稣啊,约瑟和玛利亚啊,快救救我吧。”
“这是什么意思啊?”她无辜地问。
“意思是,宝贝儿,你要是不赶紧把馅饼从炉子里拿出来放盘子里,我可不管啊。”
她突然咯咯地笑了,把头俯过去静静地贴在他的膝盖上。“噢,我真喜欢你,”她说,“你知道吗?从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德弗林先生,你在酒馆外面,骑着摩托车,我就喜欢上你了。”
他口中喃喃地说着什么,合上了眼睛。她站起来,理了理裙子,去拿炉子里的馅饼。
他和她越过田野,一起往家的方向散步时,已经是云开雨收,满是繁星的夜空再次露出了头。他们走在田间的小路上,冷风飒飒地在林间穿梭,把细枝嫩叶掷在他们头顶上。德弗林挎着霰弹枪,她挽住他的左手臂。
饭后,他们并没怎么说话。她让他又读了几首诗,偎着他,翘起一只膝盖。他可从来没考虑到这么糟糕的情况。这完全不在他的计划里啊。他有三周时间,一共只有三周时间,要做的事情太多了,根本没有分散注意力的余地。
他们走到农庄的院墙下,停在了门前。
“我在想,星期三的下午,如果你没什么事的话,可不可以来帮我干点儿谷仓里的活儿?有些机械得收起来准备过冬。妈妈和我来干的话有点儿太重了。你还可以跟我们一起吃饭。”
拒绝的话未免太失礼了。“当然好。”他说。
她伸出一只手抱住他的头,扳低他的脸,吻了他。这吻又泼辣,又热情,又带点青涩的匆忙,不可思议地让人回味无穷。她抹了某种薰衣草气味的香水,香不可言,大概这是她唯一能买得起的东西吧。他这辈子都会记住这一刻的。
她贴着他,他柔声朝着她的耳朵说:“你十七,我都是三十五岁的老头子了。你想过吗?”
她抬头看着他,痴痴地说:“哦,你真可爱,太可爱了。”
陈词滥调,放在其他场合下肯定会惹人捧腹大笑。可现在不会。绝不会。他再次吻了她,轻轻地在唇上点了一下,说:“回吧。”
她毫不反抗地走了,穿过农场的时候,鸡醒了咯咯地叫;房后什么地方,狗迷糊着汪汪地叫;门响了,“砰”的一下。德弗林转身,准备离开。
他绕过草地走上主路的时候,又下雨了。他穿过那个旧木牌对着的堤坝小路。木牌上写的是“霍布斯角”,太旧了,根本不会有人想起来战争期间需要摘掉它。德弗林一个人走在长长的路上,头低下来以免被雨淋到。突然,他右边的芦苇荡里窸窣作响,一个身影拦住了他的去路。
虽然下着雨,云层却不厚。一角缺月的映照下,他看到阿瑟・西摩尔蹲在他的身前。“我跟你说过,”他说,“我警告过你,但你不听。那你只能吃点儿苦头了。”
德弗林电光石火之间就摘下了霰弹枪。空膛,不过无所谓。“咔哒”,拇指果断拉开了枪栓,枪管抵住了西摩尔的下巴。
“可要小心啊,”他说,“爵士老爷亲自授权我开枪打死闯进来的野兽,你现在就站在爵士老爷的地界之内。”
西摩尔连忙跳了回去:“我非收拾你不可,不收拾你我就不是男人。还有那个小婊子,我要你们两个好看。”
他转身跑进了夜色之中。雨下得更大了,德弗林扛起枪,继续低着头向小屋走去。西摩尔疯了——不,也不算是疯——只是有点儿不管不顾而已。他完全不担心来自这个家伙的威胁,却想起了莫莉,心里一阵翻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