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新经济政策的实施

粮食税的初步措施

粮食税的实施首先要取信于民,让广大农民相信这一措施的真实性和长期性。

俄共十大后不久,3月23日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发布《告农民书》说,“今后……粮食征收制废除,代替它的是对农产品的实物税。实物税会少于粮食征收制的数额。它应当在春播之前规定下来……粮食税的征收不应当实行连环保,就是说,应当落到单个的农户头上,使勤劳的业主不必为同村的懒汉交税。农民完税后剩下的东西完全由他自己支配……他可以用它们通过合作社和在地方市场集市上交换所需要的产品。”[41]

3月21日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关于以实物税代替余粮、原料征收制的决定》,为执行这一决定,人民委员会于29日颁布《关于1921~1922年实物税额的决定》和《关于在已完成征收余粮任务的各省实行粮食、饲料、马铃薯和干草自由交换的法令》。自4月21日起,人民委员会还陆续通过确定粮食、马铃薯、油料和其他农产品的实物税额的多项决定,把俄共十大的决定法律化并予以具体贯彻。

根据新的规定,1921~1922年粮食税额不超过2.4亿普特,撤销原来按照粮食征收制征收4.23亿普特的指标的法令。1.6亿普特的缺额将通过商品交换取得。

粮食税的实施标志着新经济政策的开始。新经济政策客观上要求放弃许多已经习惯但过时的观念,如对农民(小生产)的态度,对商业、金融和货币的看法,但是实际上有许多问题包括具体政策、配套措施、理论观点以及人的观念并没有解决。

起初,农民没有表现出向当局缴纳粮食税的愿望,他们不相信不会再征收补充税额的保证,因此征收头一批粮食税不比实行粮食征收制时征收粮食轻松。1921年5月下旬列宁在俄共第十次代表会议上表示:“粮食税的征收一方面要完成得彻底,另一方面时间又要尽可能短。”为了使支配余粮的自由真正像自由,必须迅速征税,使征税人不致长时间地同农民纠缠。为此还免不了要采取强制手段。[42]

为征收粮食税动员了1100名共产党人下乡,但力量仍然不够。1921年7月9日政治局认为必须派遣尽量多的党员实施粮食运动,甚至不惜为此关闭某些机关和一些人民委员部。组织局决定,派遣了24名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直接参加征收粮食税的工作。各地组织也派大量的干部从事这一工作。

农民对征税进行了反抗。在乌克兰隐瞒征税土地达40%~50%,其他地区也隐瞒土地和牲口数。当局发现有隐瞒情节就增加税额,如果找不到隐瞒耕地的所有者,就把税额摊到富裕农民身上,而土地收归村有。到1922年1月在44个省份共发现300万俄亩隐瞒的土地。此类行为被看作是富农和反苏分子的反抗,目的是破坏恢复工作,以打击苏维埃国家。这就是说,拒交粮食税不是看作经济犯罪或者一般刑事罪,而是政治罪,是反革命行为。

“背口袋的人”继续被看作敌人,虽然在多年食品不足、闹饥荒的情况下,“背口袋”是群众自我保障的一种办法。据《真理报》报道,到1921年8月初“背口袋的人”从农村运往城市的粮食多于国家收购的。

1921年9月全俄仅收到3150万普特粮食。只有两个省完成任务,10个省完成60%,10个省完成35%~60%。下年度的播种任务没有完成。1921年谷物播种面积为7980万俄亩,而1922年为6620万俄亩。不过,1921/22年度征收了23300万普特粮食,1922/23年度为36100万,最终消除了1921年的饥荒后果。农民相信了税收的稳定性。

1922年3月17日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通过关于1922~1923经济年度实行统一实物税的法令(按照统一的重量单位——普特小麦或者燕麦)。这刺激了粮食生产,但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越来越同实物税的形式发生矛盾。俄共第十三次代表会议决定征收统一的农业货币税。从这时起农民可以较为灵活地安排自己的生产,包括减少谷物的生产,通过经济作物的生产来缴纳赋税。

在国家缺乏商品的情况下允许买卖剩余粮食促使国家采取如下措施:开放小私人企业和非国有化的私人商业和工业企业。留在国家手中的企业不得不从平均主义的政策转向按劳动支付报酬。

1921年4月7日通过“关于调节个人劳动报酬”的决定,根本改变了工资制度。取消了对计件工资的限制,对重要工业企业临时实施实物奖励。1921年9月10日公布的“关于工资问题的基本条例”中强调把提高工资同劳动生产率的增长、产品量的增加联系起来。

1921年10月1日通过关于物资、货币和粮食供应的国家计划。由于粮食储备继续减少,计划大大低于实际需求,只好削减国家供应企业的数量,以便保存国家特别需要的工业部门。削减一直持续到1922年新的收割季节。结果由国家供应的工人不到半数。

没有列入基本企业的那些企业可以租给合作社和其他联合体以及私人。取消国家供应而又没有出租的企业必须关闭,工人分配到开工的企业。

农民恢复了对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自己全部劳动产品的权利。

实施粮食税以后,农民起义减少以至基本上消除。但军事共产主义的后果并没有立即消除。

1922年召开俄共第十一次代表大会,这是列宁最后一次参加的大会。大会的一个任务是建立新的能够发挥作用的市场机制,首先是恢复平衡的货币和金融体制。在党的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日程上首次列入金融政策问题,报告人是索柯里尼柯夫和普列奥布拉任斯基。此后开始了货币改革,发行新的稳定的货币切尔文卢布,有固定的汇率,甚至有黄金的保证。

从“产品交换”到“商品买卖”

新经济政策并不是一开始就是完善的政策体系,而是通过不断的摸索、实践逐步完善起来的。这里最重要的是对市场机制的认识,也就是说,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是否允许引进市场机制。

起初列宁在论证新经济政策时比较强调它同1918年春实行的政策的继承性,后来斯大林更是强调新经济政策的基本原则早在1918年春已经确定,并不是什么新东西。实际上,1921年春实行的政策同1918年春实行的政策有根本的区别,这就是1921年引进了市场概念。所以列宁说,“当时(1918年)根本没有提出我们的经济同市场、同商业的关系问题。”[43]正是这一点,使新经济政策在社会主义理论史上具有开创性的意义。后来布哈林在阐述新经济政策的意义时强调的正是这一点。他说:“据我看来,新经济政策的决定性因素是存在市场关系——在这种那种程度上。这是最重要的标准,它规定了新经济政策的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