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我命中注定当不了兵。1948年我还是孩子的时候得了一场大病,落下终身残疾,45年来一直不良于行。1952年的一天,我按照义务兵役制的要求去做体检。那天早上最后一项是检查腿,负责的医生摇摇头,在我的体检表上写了几笔,然后告诉我可以走了。几周后,我收到一封官方来函,说我被列为永久不适于服兵役者。
然而,我又与当兵的有不解之缘。我的父亲参加过第一次世界大战。我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长大的,那时我家在英国住的地方是英军和美军的驻扎地,他们集结在那里准备进攻日(D-Day)挥师欧洲。我感觉得到,对我父亲来说,1917年到1918年在西部战线上服役的那段时间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经历。1943—1944年间繁忙备战的情景也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它激起了我对军事经久不衰的兴趣,所以1953年我到牛津大学上学时,选择了军事史作为专修课题。
要想获得学位,必须选一门专修课,仅此而已,所以我对军事史的研究满可以随着我大学毕业而结束。然而,我对军事史的兴趣在我做本科生的几年里愈加浓厚,因为我在牛津的大多数朋友和我不同,都服过兵役,他们使我感到我的生活里缺了点儿什么。他们多数都做过军官,许多人参加过实战,因为在20世纪50年代早期,大英帝国正在解体,为此打了一连串小型的殖民地战争。我的有些朋友在马来亚的丛林里或肯尼亚的森林里行过军,有几个在肯尼亚服役期间甚至亲历过真枪实弹的战斗。
从战场归来后,等待着他们的是古板的专业生涯;他们努力学习,争取导师的好感,为以后的前程做准备。然而,我看得清清楚楚,他们当兵的那两年给他们施了魔法,这魔法属于与他们将要进入的那个世界迥然不同的另一个世界。它部分地来自他们的经历,包括奇怪的地方、陌生的责任和刺激,甚至危险,也来自对指挥他们的职业军官的接触了解。我们做学生的都崇拜导师的学识和怪癖。而我的朋友们尽管离开了战场,却仍然对他们当时的上级指挥官钦佩备至,不过他们所钦佩的是完全不同的品质,是那些人的闯劲、锐气、活力和对日常琐碎的不屑一顾。他们经常提到那些军官的名字,回忆他们的性格和做派,描述他们的事迹——尤其是他们对权威人物充满自信的顶撞。听了他们的话,我觉得好像我也认识了那些洒脱不羁的军人。我特别希望能认识那样的人,哪怕只是为了使我对军人的世界了解得更加充分完全,因为我的那点儿了解全是靠苦读军事史教科书逐渐形成的。
大学生活结束后,朋友们各奔前程。有的当律师,有的当外交官,有的当公务员,还有的自己成了大学导师。我却发现他们对军旅生涯的回忆给我施了魔法,促使我决定研究军事史。这是个鲁莽的决定,因为学校里没有几个研究这个题目的职位。然而,完全出乎我的意料,培养陆军军官的英国桑赫斯特皇家军事学院很快出了一个缺,于是1960年我成为了那里的教员。那年我25岁,对军队一无所知,从来没有听到过战斗中的枪声,几乎从未见过一个真正的军官,对军人和军旅生活的了解完全出自我自己的想象。
在桑赫斯特的第一个学期,我一头栽进了过去怎么也想象不到的世界。桑赫斯特的老师分军事教官和学术教员两类,我属于后者。1960年,桑赫斯特的高级军事教官清一色都经历过第二次世界大战,级别较低的也几乎全部在朝鲜、马来亚、肯尼亚、巴勒斯坦或塞浦路斯打过仗,或参加过其他的十几场殖民地战争中的某一场。他们的制服上佩满了勋章绶带,许多是褒奖杰出勇气的授勋。我的系主任是退役军官,他出席集体晚膳时佩戴的是优异服务勋章和军功十字勋章带两道杠,而学校里有他这样荣誉的人不在少数。有的少校或上校佩戴的奖章证明他们在阿拉曼、卡西诺、阿纳姆和科西玛战役中表现了杰出的勇气(这些都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战役——译者注)。他们随随便便戴在身上的小小绶带诉说着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历史,十字勋章和奖章记载了战争的高潮时刻;但他们这些受勋的人对自己被授予的荣誉却淡然处之。
使我眼花缭乱的不止是各式各样的勋章,还有五颜六色的军服及其代表的意义。上大学时,我的许多同学带回了做军人时的光荣标志——团制服的上衣或军用双排扣短大衣。当过骑兵军官的在穿夜礼服的场合脚上仍然蹬着属于枪骑兵或轻骑兵制服一部分的漆皮靴,靴筒口边镶着一圈摩洛哥革,靴跟有安马刺的小沟。这使我悟到了一个悖论,那就是制服(uniform)并不一致(uniform),每个团的制服都不一样。至于有多不一样,我在桑赫斯特第一次参加集体晚膳时终于见识到了。枪骑兵和轻骑兵穿蓝色和红色的制服;王室禁卫骑兵的制服装饰着成堆的金色丝绦;步兵墨绿色的制服颜色深得发黑;炮兵的裤子紧绷在腿上;近卫兵团士兵的衬衫浆得笔挺;(苏格兰)高地兵团的制服分6种不同图案;(苏格兰)低地兵团士兵穿着格子呢紧身短裤;各郡兵团的步兵制服上衣则镶着黄、白、灰、紫或暗黄皮革的镶边。
我原来以为军队是一个整体,那天晚上我才明白并非如此。不过那时我还不知道,外表不同的制服所代表的内里差别要重要得多。我后来发现,各团确定自我特点靠的就是自己的独特性,而正是这种独特性使它们成为有效的作战团队,使它们的成员赢得了我在周围的人身上所看到的那些奖章和十字勋章。我那些当过兵的朋友最让人喜爱的品质之一是豪爽好结交,彼此之间亲如兄弟;但兄弟之情只到一定程度,对自己的团的忠诚才是他们生命中的试金石。个人之间发生争吵第二天就可以和好,但谁要是对自己的团不敬却会记一辈子。事实上没有人会出此种不逊之言,因为这种行为是对部落价值观的严重冒犯。
我看到的正是部落文化。按照表面的标准来看,20世纪60年代我在桑赫斯特所遇到的退伍军人与其他行业的专业人士没有什么不同。他们上的是同样的中学,有时连大学也上的是同一所;他们热爱自己的家庭;他们和别人一样希望自己的孩子有出息;他们也为钱操心。然而在军队里,钱,甚至晋升,都不是终极的或决定性的价值观。军官当然希望晋升,但并不以此作为衡量自己价值的标准。一位将军可能会受人敬佩,但也可能不会。引人敬佩的是他的将军军衔之外的东西,那就是他在同袍中的名声,而名声是他在所属的团这个部落的众目睽睽之下多年来一点点建立起来的。这个部落不仅包括别的军官,也包括士官和普通士兵。“和士兵处不好”是最严厉的批评。一个军官可以头脑灵活、胜任能干、不辞劳苦,但如果他不能赢得同团战友的信任,这些品质就都是白搭。他就不算是部落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