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务企业像衙门(第2/2页)
以上谈的都是国有企业,它们有级别,而私人工商企业从诞生起到清朝末年都没有级别,没有被官化。私人工商业者要想过过官瘾,只能自掏腰包买官帽戴戴,他们的企业并不能因此获得相应的级别。
清朝政府为了走出经济困境,鼓励私人企业发展。慈禧太后和大臣们认为最好的激励手段就是“赐官”,根据企业的资金额来赏赐创办者不同的顶戴。1903年,清政府颁布《奖励华商公司章程》,规定筹集资本五十万元以上者可获任商部五等议员,加七品顶戴;资金越多,品级越高,资金五千万元以上者“赏商部头等顾问官,加头品顶戴,特赐双龙金牌,准其子孙世袭商部四等顾问官,至三代为止”。
朝廷的动作不可谓不大,可惜门槛太高了,谁能有五千万以上的资金啊?就是有五十万的人也不多。何况当时卖官鬻爵大门已经洞开,官帽批发价持续走低,购买一个七品顶戴只要几千两银子就可以了,四品道台的标价也不到一万两。拥有数十万巨额资产的私人,早就官帽在头了,而且还多买了几顶,给儿子、侄子、孙子预备着。所以,清政府的奖励章程姿态大于实际,覆盖不到中小企业家,对大企业家又缺乏吸引力。
朝廷也许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在1907年修订奖励章程,大幅度降低了门槛,全场“四折优惠”,如最低门槛由五十万元降至二十万元,最高奖励由五千万元降为两千万元。同时,清政府颁布《华商办理农工商实业爵赏章程》,在“赐官”之外附带“封爵”。规定中国人投资实业两千万元、一千八百万元、一千六百万元以上的分别赏封一、二、三等子爵;投资一千四百万元、一千二百万元、一千万元以上分别赏封一、二、三等男爵;投资七百万元、五百万元以上分别赏三品卿、四品卿。最低门槛降低到十万元,凡达到者都赏给五品衔。为了吸引中小资本家,农工商部又制定了“部门规章”,推出七品、八品、九品三种“奖牌”,分别授予出资一万元至八万元的私人。总之是一定规模的企业一律“收编”,企业家都戴上官帽。
晚清官府往往做什么都挨骂,不过奖励章程却得到了私人企业家的好评。要知道,他们昨天还被认为“四民之末”、“为富不仁”、“无商不奸”,今天却被告知可以“加头品顶戴”、“赐双龙金牌”,不禁感慨:“今乃以子男等爵,奖创办实业之商,一扫数千年贱商之习,斯诚稀世之创举。”官帽对他们也有现实帮助,头戴官帽交际起来底气无端足了许多。县城里的那些芝麻小官,无端也不敢来找私人企业的麻烦了。所以,在理论和实践中,企业家都欢迎奖励章程——虽然他们的企业还是不能和国有企业相比。不过,古代企业走到这一步,算是彻底沦陷在官本位的泥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