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明治维新(第3/5页)

不但如此,政府还十分注意承认国民意志的“适得其所”。在合法的公众舆论领域,即使是为了国民自身的利益,日本政府还是努力恳求人民同意,这样说绝非过分。比如,负责振兴农业的官员在改良旧式农耕法时,恰如美国爱达华州的同行们一样,很少使用权力来硬性推广。在鼓励建立由国家担保的农民信用合作社、农民供销合作社时,政府官员总是要和地方名流多次交谈,并听从他们的决定。地方上的事必须由地方解决。日本人的生活方式是,分别分配适当的权力并规定其行使范围。与西方文化相比,日本人对“上级”更加尊重——从而也给他们以较大的行动自由,但“上级”也必须严守自己的本分。日本人的格言是:“万物各得其所,各安其分。”

与政治相比,明治政治家在宗教领域中制定了更为离奇的制度。当然,他们仍然是实践日本人那条格言。国家把一种宗教置于管辖之下,奉之为民族统一与优越性的特殊象征,其他信仰则听凭个人自由。这种受到国家管理的宗教,就是国家神道。由于它被视为民族象征而赋予特殊尊敬,就像在美国之尊敬国旗一样。因此,他们说国家神道不是宗教。所以,日本政府可以要求全体国民信奉国家神道,却并不认为违反西方的宗教信仰自由原则。就好像美国政府要求人们对星条旗敬礼一样。这只不过是忠诚的象征。因为“不是宗教”,日本可以在学校里教神道而无须担心西方的非难。在学校里,国家神道成了神代㉑以来的诸神和“万世一系”的历代天皇统治的崇拜。国家神道受国家支持、国家管理。而对其他宗教信仰,佛教、基督教固不用说,甚至其他教派的神道或祭祀神道,也都听任个人意愿,几乎和美国一样。这两种不同领域甚至在行政上和财政上都是分开的:国家神道受内务省神祇局管理,它的神官、祭祀、神社等费用均由国库开支;一般祭祀神道以及佛教、基督教各派则由文部省宗教局管理,其经费靠教徒自愿捐赠。

由于日本政府对这个问题的上述正式立场,人们虽不能说国家神道是庞大的“国教会”,但至少可以说它是庞大的机关。11万多座神社遍布各地,从祭祀天照大神㉒的伊势大神宫直到特别祭典时司祭神官才进行清扫的地方小神社。神官系统的全国性等级制与政府系统并列,从最低层的神官到各郡、市和府、县的神官,直到最高层被尊为“阁下”的神祇官。这些神官,与其说他们是领导民众进行祭祀,不如说他们是替民众举行仪式。国家神道和我们平常到教堂去做礼拜毫不相似。因为它不是宗教,法律禁止国家神道的神官宣讲教义,也就不可能有西方人所了解的那种礼拜仪式之类。代之而行的则是,在频繁的祭祀日里,町、村代表参拜神社,立在神官面前。神官举起一根扎着麻绳和纸条的“币帛”,在他们头上来回挥动,为他们祛邪。然后,神官再打开神龛的内门,扯开嗓子尖声呼叫,召唤众神降临,享用供品。神官祈祷,参拜者们按身份排列,毕恭毕敬地供上自古至今视为神圣的小树枝,树枝上垂着几根细长的纸条。然后,神官再度尖声喊叫,送回众神,关闭神龛内门。在国家神道的大祭祀日里,天皇要亲自为国民致祭,政府各部门放假休息。但这种祭祀日和地方神社的祭祀日、佛教的祭祀日不一样,不是群众的祭祀节日。后者属于“自由”领域,不在国家神道范畴之内。

在这一自由领域,日本人进行各种符合自己心意的教派和祭祀活动。佛教非常活跃,至今仍是绝大多数国家的宗教,各种宗派有不同的教义和开山祖师。即便是神道,在国家神道之外,也有不少教派。其中有些教派早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政府推行国家主义以前,已经成为纯国家主义的堡垒。另有一些教派是一种精神治疗,常被比作“基督教科学”。有的信奉儒家教义,有的则专门从事神灵显圣和参拜圣山神社活动。老百姓的祭祀节日多数不属于国家神道。在这种节日里,老百姓涌至神社,每个人都漱口祛邪,拽绳、打铃、击掌,召唤神灵降临。接着,他们恭恭敬敬地行礼,礼毕后再次拽绳、打铃、击掌,送回神灵。然后,离开神社殿前,开始这一天的主要活动。这就是在神社院子里小摊贩上购买珍品玩物,看相扑、祓术㉓以及有小丑插科打诨逗笑的神乐舞。有位曾在日本居住过的英国人,说他每逢日本祭祀节日就不免要想起威廉·布雷克的一节诗㉔:

如果教堂给我们几杯啤酒,

和那温暖我们灵魂的欢乐之火。

我们将会终日唱诗祈祷,

绝不会想离经叛教。

除了极少数专门献身宗教的人以外,宗教在日本绝不会使人感到严峻。日本人还喜欢远途朝山拜庙,这也是愉快的休假。

明治政治家就是这样谨慎地划定国家在政治中的权能范围和国家神道在宗教中的职能范围。至于其他领域,他们都交给人民,但对认为与国家直接有关的事,作为新等级制的最高官员,他们则保证加以控制。在创建陆海军时,他们也有类似的问题。像其他领域一样,他们在军队中也废除了旧式的等级制,而且比在老百姓中废除得更彻底。他们甚至在军队中废除了日本式的敬语㉕,虽然实际上保留了某些旧习。军队职阶的晋升不是看家庭出身,而是凭个人的能力,其实行的彻底是其他领域少见的。唯其如此,军队在日本人中声誉很高,而且显然当之无愧。这确实是新军队赢得民众支持的最好办法。加之,排、连单位大多由同一地区的乡邻编成,和平时期服兵役大都离家不远,这不仅意味着士兵与地方上保持联系,而且每个人在军队服役的两年期间,军官和士兵、老兵和新兵的关系,代替了武士与农民、财主与穷人的关系。军队在许多方面起到促进民主的作用,在许多方面是真正的人民军队。在大多数其他国家中,军队都被作为赖以维持现状的巨大力量。日本则不一样,军队非常同情小农阶级,这种同情曾一再激起军队向大金融资本家及企业家抗议。

对于建立起这样一支人民军队的一切后果,日本政治家并不见得赞成。他们并不认为在这种层次确保军队在等级制中的最高地位是适当的。但他们在最高层采取了措施。这些措施并没有写入宪法,却保留了军部首脑对政府保持独立性的公认惯例。比如,陆海军大臣与外务省及内政各省大臣不同,有权直接谒见天皇从而能够以天皇的名义强制推行他们的措施,无须向文官内阁成员通报或协商。他们还可以阻止自己不信任的内阁的成立,其办法只需拒绝委派陆海军将领入阁即可。没有高级现役军官担任陆海军大臣,任何内阁都无法组成,因为文官或退役军官是不能担任此职的。同样,对于内阁的任何行动,军部如果不满,只需召回他们在内阁中的代表就可以迫使内阁解体。在这个最高决策阶层,军部首脑绝不容许任何人干涉。如果还需要进一步的保证,那么宪法中有一条规定:如果帝国议会否决政府所提的预算草案,政府将自动执行前一年度的预算。尽管外务省作了保证,关东军仍然武装占领了满洲,这只是军部首脑趁内阁意见不一致、决策未定之机,支持当地司令官的一个例子。对于军部,也像在其他领域一样,凡属有关等级特权,日本人都倾向于接受一切后果,这并不是由于他们同意该项政策,而是由于他们在特权问题上不赞成逾越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