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伏羲设局 做爱,以神的名义
祭祀的高潮和余兴,是篝火晚会。
这很有必要,甚至不可或缺。事实上,原始时代的祭祀礼仪并非规行矩步,庄严肃穆,而是载歌载舞,天恩共沐。那些充满激情的歌舞,也是献给神灵的礼物。
礼物从来就是丰盛的。
首先是牺牲和粢盛,也就是肉类和粮食。这是食物。其次是玉帛,也就是玉器和束帛。这是红包。牺牲、粢盛、玉器和束帛,合起来就叫“牺牲玉帛”。既有食物,又有红包,可见请神吃饭态度之诚恳,仪式之隆重。
盛放牺牲玉帛的器皿,有鼎、簋(读如鬼)、簠(读如府)、豆。簋是圆形的,簠是方形的,用来盛放粢盛。鼎则有圆有方,用来盛放牺牲。不过,簋簠之类要到商周才有,都是青铜器,原始时代大约用陶豆。豆,是古代餐具,类似于高足盘,有的还有盖。盛放玉帛的器皿,和盛放牺牲的豆,叠加起来就是“豊”字。它读如礼,意思也是礼或礼器。[6]
◎甲骨文“礼”(豊) (甲一九三三) | |
◎金文“礼”(豊) (豊卣) |
当然粮食和肉类,神吃不掉;东西,也拿不走。玉帛之类,大约会重复使用。牺牲,则在仪式后由族民分食,叫胙肉(胙读如做)。分食也不完全是怕浪费,还因为肉上已经有了神的祝福。分而食之,正是为了共享太平。
牺牲和粢盛是吃的,玉帛是用的,歌舞则是看的和玩的。这同样是人神共享。没人知道,神灵们是否会坚持看完这台晚会。也许,享用了盛宴,拿走了红包,又观赏了部分节目,他们已心满意足,要回天庭或山林打盹。
然而分食了胙肉的族民们却意犹未尽,兴致正浓。毕竟,请神吃饭的事,不可能天天都有。既然这日子相当于逢年过节,那又何不把它变成嘉年华?
篝火晚会,弄不好就通宵达旦。
那是一种怎样的歌舞啊!在青海省大通县孙家寨出土的陶盆上,我们看到了这样的场面:五人一组,手拉着手,头向一边侧,身向一边扭。他们的头上,飘着一根东西,疑为发辫;两腿之间,则翘着一根东西,疑为饰物。
嘻!这是土家族的摆手舞吗?这是纳西族的篝火舞吗?这是藏族的打阿嘎吗?这是维吾尔族的麦西来甫吗?
也许是,也许不是。
也许,它就是古人一再回忆的“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阕”。[7]
这样的原始歌舞,一定虔诚而又蛮野,热烈而又谨严。那是先民们在庄严仪式上生命活力的体现。据说,乐器是女娲和伏羲的发明。因此,我们完全可以这样来描述——如醉如狂,神采飞扬,伏羲琴瑟,女娲笙簧。
值得关注的,是两腿之间那疑为饰物的东西。
没错,它应该就是腰饰。但原始人的所谓腰饰,从来就是可疑的。它们往往是一些树上扯下的叶子,地上捡来的羽毛,或者松鼠和野狗的尾巴,遮蔽性极差,装饰性极强。人类学的研究表明,这些腰饰还是舞会上专用的,目的显然是要引起观赏者和参与者的特别注意。[8]
这可真是欲盖弥彰。
不难想象,月色朦胧,火光飘逸,疯狂摇摆飞速旋转的裸体上,唯独某一部分有着闪烁不定的珠光,摇曳生姿的流苏,会给春情勃发的青年男女以怎样的刺激。
因此晚会的尾声,恐怕不是齐声高唱“难忘今宵”,而是三三两两走进密林。个别性急的,也许还等不到那一刻。
做爱,以神的名义。
做爱,在神的面前。
这就是远古的礼乐。它是神的盛宴,也是爱的盛宴。
用不着大惊小怪。在原始时代,饮食和男女,原本就是同一件事情的两面,同一个目标的两手。这个目标和这件事情,就是族类的生存和发展。神,当然是赞同的。
这,才是祭祀仪式和篝火晚会的主旋律。
[6]礼起源于祭祀,已成为学界共识。礼字上半部,是一个盛放了玉的器皿,即王国维先生所谓“盛玉以奉神人之器”(《观堂集林·释礼》)。郭沫若先生更明确认为是放了“两串玉具”(《十批判书》)。
[7]见《吕氏春秋·古乐》。
[8]请参看格罗塞《艺术的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