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九十八章 事前准备

古堡的地理位置确实不错,建造得十分的牢固,但前面已经说过,再精明的女人也有一个漏洞,更何况是建筑,所以千好万好都没用,只要有一个漏洞,就会被别人堵得死死的。

也许别人都没发现古堡有什么特别的漏洞,但有时候心细如女人的古枫却发现了。

古堡本身确实是无可挑惕的,但它的位置却有问题,而且还是很大的问题。

它的地型,是一个盆地。周围环绕着山丘,站在高处往下望,那感觉就像是一个没有水的池塘,只要有足够的水灌进去,场面一定很精彩。

当古枫第一次看到古堡的时候,就已经有了这样的认识!

那天他和眼袋准备与眼竟会合的遇袭的时候,为了逃脱敌人的埋伏,两人逃到了古堡以南约有四五公里之外的地方才下山的,而在下山之前,古枫发现侧边就是一个大型的湖泊水库,站在上面可以直接看到下面的古堡,也是在那个时候,他就已经动了要水淹古堡的心思。

不过用人祸来制造这种天灾毕竟有点做孽,以前白素珍水漫金山的时候可是遭了千年的罪责的,所以古枫虽然有了这样的计较,但心里还是极为犹豫的。

思来想去,他还是决定一探古堡的虚实,看看韩明珠是不是真的在古堡里面再说。

狙击屠杀之后,军队的敏感反应,让古枫意识到,韩明珠肯定是在里面的,否则朴勇俊的二叔大费周章的出动这么大的场面,既然如此,古枫就觉得自己没有必要假惺惺的装慈悲了,因为蜂后已经说过,只要是任务需要,古枫可以不计手段不计后果。

这个时候,当他把自己的计划向眼袋一组人说出来之后,众人纷纷震惊了!

只是仔细沉思一阵,他们却不得不承认,此计真的很绝很妙,水漫古堡,韩明珠想不出来都很难了。

等众人平静下来后,古枫指着一图上堤坝所在问爆破专家眼皮:“你有没有信心在它的半中炸出一个窟窿?”

眼皮问道:“要多大?”

古枫道:“不用太大,在水利人员抢修完成之前可以淹到下游的古堡就行!”

眼皮皱眉道:“你又想淹古堡,又不想造成特大伤亡,这是很有难度的啊!”

“废话,没有难度要你这种爆破专家干嘛,我直接就扔两个手榴弹去不更轻省了事!”古枫骂了一句,又有点紧张的问:“你就告诉我,你到底能不能做到吧?”

眼皮很认真的想了想,点头道:“给我一个小时的时间安装炸药,一切都没有问题。”

古枫看了看时间,凌晨五点几了,外面也差不多天亮了,于是道:“事不宜迟,你最好现在就前往水库,安装炸弹,中午之前我必须要听到你的回报。”

眼皮问道:“要安装定时的,还是要摇控的,再或者是定时加摇控的?”

古枫微愣一下,因为他没想到这炸弹还能像餐厅点菜一样可以选择的,想了想道:“就要摇控的吧,毕较好掌握。”

眼皮道:“没问题,只要再给我加多一点点时间就可以了。”

古枫点头。

趁着天还没亮,眼皮这就收拾装备准备出发了。

古枫叮嘱道:“你能否成功安装炸药是这个计划的关键,所以万事都要小心。”

眼皮点头道:“放心,我除了是个爆破专家,也是个散打能手,普通的士兵三五个不在话下。”

在眼皮扛着黑布袋出门之后,眼球大叔也压抑不住兴奋的搓着手问:“小白脸同学,我该做什么?”

古枫道:“大叔的任务不轻重,严格说来比比眼皮的还重!”

眼球大叔,“哦?”

古枫:“你得给我准备三把狙击枪。”

眼球满口答应道:“行,没问题。”

古枫摆手道:“你先别忙着答应,我还没把话说完呢,我除了要上次那把巴雷特之外,还要两把火力超过巴雷特的重型狙击枪,而且是带摇控操作的狙击枪。”

眼球大叔愣住了,“摇控狙击枪?”

古枫点头,“对,三公里内摇控击发的那种,你做得出来吗?”

眼球大叔道:“这个……很有难度啊,你什么时候要,如果是有一两个星期的时间,我或许能做出三四把来。”

古枫摇头,紧起一根指头道:“你仅仅只有一天的时间,我今晚就必须要。”

眼球大叔摇头道:“这不可能,一天之内我做不出来,虽然大口径的狙击枪是现成的,可是以数码摄像头为基础的瞄准镜却还得去购买,另外还有风向湿度计,红外微光夜视仪,卫星定位系统,激光测距仪,火控微型计算机,摇控击发装置,摇控瞄准装置……这么多的东西,一天之内要准备齐全,那我这把老骨头不是要散架了。”

古枫道:“关键时刻,你老就多费力吧,你要是给不了我狙击枪,那眼皮所做的一切都白费了。”

眼球大叔沉吟一阵,突地撑着桌子站起来,“行,我豁出去了。”

古枫点头,“大叔加油。”

眼球大叔这就对眼珠道:“眼珠,走,赶紧跟我出门买东西去。”

眼珠忙答应下来,“好!”

直到眼球大叔和眼珠出门的时候,古枫才留意到眼球大叔走路的动作十分生硬,一条腿十分的机械,仔细的看看,这才终于知道,原来大叔的一条腿从膝盖到小腿的部份都是义肢。

这一发现,也终于让古枫明白,为何这位大叔正值壮年,又对狙击枪如数家珍却甘愿退居二线了,原来是因为行动不便的缘故。

看到古枫紧盯着眼球大叔的背影,眼袋不由悠悠的叹了口气,“大叔如果不是一条腿在战役中炸没了,十个你也不可能是他的对手!”

古枫:“哦?”

眼袋道:“大叔是我国有名的狙击之王,那把巴雷特就是他最心爱的武器,他曾经在我国特种步队狙击营里担任连长,大校军衔,最出名的战功是,他曾经只身潜入敌营,凭着一把狙击枪干掉了三十七名高级将领,使的一营的人失去有力指挥,最后被我方一举歼灭。”

古枫略有些吃惊的道:“这么厉害?”

眼袋得意的道:“那可不,如果他的腿不断,这个任务还轮得到派你来协助执行吗?”

古枫想想,不由点头,一名超级顶尖的狙击手不管是丛林战还是巷战再或者是这战那战的作用都是无比重要的。

一把狙击枪架在高处,配合着神乎奇神的超级射术,除非用重型远距离的杀伤性武器,例如火箭,迫击炮一类,否则就算是万马千兵都只有抱头鼠窜的份儿。

听过了眼皮大叔的光辉历史,古枫不由叹一口气,因为如果大叔要是不瘸的话,或许能胜任更重要的角色,但现在既然已经瘸了,那就只能呆在后方做后勤了,因为狙击手失去了轻盈自如的行动能力,再好的枪法也是徒然的,只要被敌人锁定位置,那就必死无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