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0章 多才多艺第一人

从去年制定“病毒营销”计划开始,墨菲就知道《黑暗之城》还需要在个人宣传方面制造爆点,亨利·卡维尔/玛格特·罗比和詹姆斯·弗兰科三个人是影片的绝对主角,也是最为适合制造话题的对象。

亨利·卡维尔演技一般,除了克里斯·丹恩基本没有其他作品,性格也较为内向,缺乏话题点;玛格特·罗比不是美国人,在北美影响力也较为一般……

所以,最后的目标还是放在了詹姆斯·弗兰科身上。

当然,詹姆斯·弗兰科是墨菲的至交好友,他不会丧心病狂到制造死人的方式来宣传。

虽然注定不会有曾经希斯·莱杰死亡带来的震撼,但詹姆斯·弗兰科这个人,还是很有新闻挖掘潜力的。

四月中旬刚到,互联网上关于詹姆斯·弗兰科的一篇文章被四处转发,没几天还纷纷被众多的纸质媒体转载。

“演艺怪咖詹姆斯·弗兰科,好莱坞多才多艺第一人!”

这篇文章的题目是墨菲亲自制定的,原本他的想法是不务正业第一人,不过顾及到宣传效果,还是做出了更改。

“他堪称詹姆斯·迪恩的化身,是严肃的政治活动家米尔克的情人,还是坚强的登山者,纯爷们……他是詹姆斯·弗兰科,好莱坞的著名影星。但除了做演员,他还拥有多重身份,是个神奇的怪咖。”

“詹姆斯·弗兰科各方面的才华让他成为焦点的同时也将自己置于风暴的中心,但是他却显得毫不在乎:‘如果我能同时做许多事情又能把他们做好,为什么人们要质疑这一切呢?’墨菲·斯坦顿曾经说过,明星只是他一张惯常的面对好莱坞花花世界的面具,而隐藏在这张面具之下的,则是一颗对于自己的爱好永远孜孜不倦追求的文艺青年的内心。”

这篇出自CAA公关部门的文章,来自于数名搞公关宣传的好手的手笔。

他们一一列举了詹姆斯·弗兰科不太为人所知的多才多艺的那一面。

“演员詹姆斯·弗兰科!”

“詹姆斯·弗兰科最广为人知的身份可能就是演员了。从传说中深情款款的王子,到逃避家庭的流浪毒瘾患者;从试图逃脱自己命运,在生活底层挣扎的男妓到不屈不挠的登山家……他游走于商业大片与独立艺术电影之间,熟练的驾驭着各种类型各种形象的角色。”

“他在传纪片《詹姆斯·迪恩》中的出色表演,已经为他赢得了一座金球奖。当时的许多杂志纷纷称他为‘当代的詹姆斯·迪恩’,甚至夸张的说:我们终于知道了迪恩的灵魂去了何处,他附在了詹姆斯·弗兰科的身上。”

“而作为一个标准的方法派演员,詹姆斯·弗兰科不吝为角色而体验生活,即使是小配角他也认真的对待,还曾被说为了不起眼的角色过分训练自己。他曾经为了男妓角色‘以身犯险’进入脱衣舞Gay吧;为了流浪汉角色而去流浪汉密集的混乱街区体验生活,不过却遭到了真正流浪汉的无情驱逐……尽管其中有些都成了他本人不愿意提及的烂片。”

“即使这个角色并不真的是我爱好的,既然这是我的工作,我就要把他做好,让这一切值得!这是詹姆斯·弗兰科的理念。好友塞斯·罗根也曾经不乏心疼的说,詹姆斯对于自己并不喜欢的工作过于认真了。”

为了防止出现过渡宣传的势头,引起看到文章的人反感,这篇文章特意没有过多的提及墨菲和墨菲的影片有关的内容。

让人瞩目到詹姆斯·弗兰科,自然就会关心他的作品,这些就足够了。

“导演詹姆斯·弗兰科!”

“说到导演,这应该可以说是弗兰科比起演员,更想做的事。他觉得这充满了自由和创造力。他的第一部自编自导自演的电影是2005年的《fool's gold》,不过他作为导演真正开始引人注目,还要算2007年的《艰难时世》,这部讲述了两个同样聪慧过人兄弟如何走上了截然不同的人生道路的电影,在翠贝卡电影节上进行了首映,并让人们开始注意到他的导演事业。”

“事实上,弗兰科一直有着导演的梦想。谁不想当一个导演呢?而对于电影角色有许多独到理解的他,也许的确需要比演员更大的舞台来展示自己。他在纽约大学的硕士学位所修的就是电影专业,而得益于这门课程,他也拍摄了许多电影短片。”

“弗兰科所拍摄的电影,从短片到全长电影,从纪录片、故事片到传记片,无一例外都是小制作。因为他觉得,作为导演的最大好处,便是可以随心所欲地拍摄自己真正感兴趣的电影,而不用去担心经费、营销这些商业市场问题。而小片正是他负担得起也能真正传达他内心想法和思维的方式,相当于为自己的思想和心灵搭建了一座舞台。用他自己的话说,他希望这些电影能够给人们以艺术上的启发,而不用考虑更多的其他问题。”

“学生詹姆斯·弗兰科:在非议中充电!”

“作为学生,弗兰科毫无疑问是极其优秀的,因为除了主持奥斯卡,还有一个决定让他深感后悔,那便是从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退学,当时演艺圈就好像是一个美好的梦境,令他奋不顾身,不过很快,他便觉得这并不能令他感觉到自己是完整的。”

“所以在06年,厌倦了做一个单纯的演员、试图寻求突破的他决定重拾学业。那时其实有不少声音都在指责他只是在作秀,而他在一学期修了足足正常要求三倍之多的62个学分的课足以让那些人闭嘴,他用两年多的时间就完成了原本三年的课程,并且在毕业典礼上作为优秀学生代表讲话。”

“从此,弗兰科好像中了读书的瘾,他已经拿到纽约大学、哥伦比亚大学以及布鲁克林大学的硕士学位,如今他正就读于罗德岛艺术学院的数码媒体专业,并且继续在为耶鲁大学的英语博士学位奋斗,而且他还即将开始修习休斯顿大学创意写作专业的博士课程——要知道他可是从400个候选人中脱颖而出的,而这个课程只残酷的录取20位学生!”

文章虽然有些夸张,却是基于事实,像是这种以演员作为爆点的宣传方式,如果掺杂的水份过多的话,一旦被人诟病,肯定会造成反效果。

“教授詹姆斯·弗兰科:讲台和舞台一样重要!”

“也许很多人会看到许多弗兰科的粉丝亲切的称他为教授,这个称呼可并不是什么昵称,而是真正的头衔:去年年初,他即将在纽约大学作为教授开课时,所有人都为这个消息大跌眼镜。而纽约大学方面则对于自己的决定显得十分愉悦,一方面他很高兴弗兰科能够重回NYU,另外一方面,他们相信弗兰科这样一个优秀的毕业生,一定能够很好地将自己的学识传授给年轻一辈的学子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