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四章 兄弟情,无言痛

林宇见到周兴受了重伤,整个人瞬间就像是一头发了疯的狮子一样,手中清风剑作龙吟之声,凌厉的剑气像是一道划破夜幕的闪电一样,从为首的黑衣杀手面前扫了过去,逼得他是连连后退。

手持红缨长枪的黑衣杀手,想挡住林宇的去路,可是手中的红缨长枪刚刚扬起,整条手臂就径直的被林宇的清风剑给砍了下来,顿时间一阵比杀猪还要凄惨三分的惨叫声就响了起来。

那个手拿大砍刀的黑衣杀手还没有从击败周兴的兴奋中回过神来,就只见自己的背后直冒冷气,还未等他反应过来,眼前边闪过一道刺眼的寒光,随即便只感觉自己的咽喉一热,一柄利剑已然贯穿了自己的咽喉。

林宇收起清风剑,急忙抱住重伤倒地的周兴,几乎带着哭声叫道:“周大哥,周大哥,你感觉怎么样?”

周兴嘴角之上挤出一丝苍白的微笑,用手指了指林宇,可是刚才那一刀有千钧之力,直接震碎了他的五脏六腑,想说些什么话,可是话还未出口,就噗嗤一声,猛然间吐了一大口鲜血,喷溅了林宇一脸。

周兴很是艰难的用手去擦拭喷在林宇脸上的鲜血,用尽自己最后的一点力气断断续续的说道:“兄……兄……弟……大……哥……先……走……一……步……了……你……要……小……心……心……”

周兴的话还未说完,就只见他头就垂了下去,两只眼睛皆泛着白色的眼珠朝着齐飞扬和柳紫梦望去。

林宇见此情景,眼泪忍不住滑落了下来,急忙喊道:“周大哥,周大哥,我们说过要一起闯荡江湖,一起喝酒呢,你可不能就这么走了。”

林宇连续摇了周兴几下,他都没有什么反应。

“不,不,不,周大哥,不会死的,不会死的……”林宇有些像是发了疯的神经病一样喃喃自语道。

随即便将周兴给轻轻的扶起来,猛地往其体内注入了一道真气,可是却依旧不见他醒来……

就在林宇疯狂的往周兴体内注入真气的时候,为首的黑衣杀手立即挥起了双股金钩,像是一头发了疯的猛虎一样,猛烈地朝其扑去。

齐飞扬见此情景,立即扬剑刺去,还急忙叫了一声:“林兄,小心!”

为首的黑衣人没想到齐飞扬会猛然出手,急忙挥起双股金钩迎了上去。

齐飞扬的长剑和其中的一把金钩猛烈地交击在一起,可是仅仅只是过了片刻,他就被另一把金钩给划伤肩膀,金钩上的倒钩直接把他肩膀上的肉给撕下了一片。

就在为首黑衣人正要挥起另一把金钩将齐飞扬击杀时,突然只感觉自己面前传来了一阵冷若极地寒冰的杀意,还未等他反应过来,一把长剑就嗖的一下,刺进了他的胸膛,飞了数米之远,死死地刺在了一根柱子上。

柳紫梦快步上前扶住齐飞扬,问道:“师兄,你怎么样了?”

齐飞扬面带痛苦之色的摇了摇头,道:“我没事,别管我,快去看看周兄弟。”

那个被林宇断了一臂的黑衣杀手,见自己的四个兄弟全都死了,他一个人就算能活着回去,也会被自己的主子给处死,想到这些,他便使劲咬了咬牙,不顾血流不止的断臂,用另一只手艰难的抓起地上的红缨长枪,径直的朝林宇刺去。

林宇此时就像是一头愤怒的狮子,拂袖一挥,一掌就把他给打飞了数十丈之远,还未摔下来,就已经彻底断气了。

接下来的半夜里,林宇一直都在往周兴的体内输入真气,希望能够有奇迹发生,让他的兄弟给活下来,可是鸡鸣三声之后,周兴却依旧静静的躺着。

齐飞扬见此情景,急忙上前劝道:“林兄,周兴兄弟已经仙去了,人死不能复生,你要节哀,保重身体要紧。”

林宇含着泪推开了他的手,有些发疯的叫道:“走开,周兴他没有死,他不会死的,不会死的。”

见到林宇这般情景,柳紫梦心中就像是被万剑刺中了一样痛,她轻轻的低下头看了一眼自己的那如葱白一样嫩滑的手指,只是静静的站在那里,没有再说一句话。

直至天大亮的时候,林宇这才抱着周兴的尸体,和齐飞扬柳紫梦一起返回到伏牛镇。一路上三人无语,谁也没有说一句话。

因为周兴的死,林宇并没有去天牛客栈,只是把两颗七日断魂散的解药交给了齐飞扬,让他交给齐老庄主,给他的两位公子服下。

以前周兴就和林宇一起来过一次这伏牛镇,两个人还在翠湖之畔痛饮了三百杯,至今犹记当年周兴醉酒之后,拍着自己的胳膊,醉意微醺的说道:“林宇兄弟,我周兴这辈子最开心的一件事情,就是认识了你这样的一位朋友,以后我们兄弟二人,一起仗剑闯荡江湖,一起大碗喝酒,岂不痛快?”

此时是炎炎烈日,就连树上的知了都因为火辣辣的太阳而不再鸣叫,街头上的大黄狗也是无精打采的趴在树荫下,哈拉拉的喘着粗气。

林宇原本打算将周兴送回飞剑门安葬的,是此地距离飞剑门少说也有近两千里路,就算是用快马,也得要三五天的时间,天气炎热,尸体很容易腐烂,而且现在神刀大会即将召开,沉重的担子犹如泰山压顶一样,压得他喘不过气来,更别说离开三五日了。

想了许久,林宇便打算将周兴安葬在有山有水风景秀丽的翠湖之畔,这里曾经留下他们的回忆,周兴葬在这里,也算是回归自然了。

埋葬周兴时,林宇并没有告诉任何人,从酒铺里买了两坛烧刀子酒之后,林宇就背着周兴的尸体,径直的朝翠湖之畔走去。

连一口棺材都没有置办,不过这倒不是因为林宇伤心过头而忘了,而是他至今还清楚的记得自己的大哥是一个向往自由的人,棺材的空间太小,会让他在下面憋得喘不过气来的。

土是林宇用手一点一点的挖的,从中午一直挖到了黄昏时分,这才算挖好。将周兴放进去之前,林宇还专门躺进去试了一下,紧接着便又爬了出来,嘴角之上挂着一抹似笑非笑的表情,道:“周大哥,我给你试了一下,挺舒服的,你就好好地在里面睡一觉。周大哥,你放心,飞剑门的灭门之仇,就是我林宇的家仇,用不了多久,我就会用那些人的血来祭奠飞剑门死去的兄弟。还有就是君不悔那个狗贼的人头,我拿来给你当酒壶好不好?”

说到这里,林宇的眼睛已经微微的湿润了,随即便又自言自语的摇了摇头,道:“这个狗东西的人头用来当夜壶还差不多,当酒壶不好,酒的味道都被他给污染了,不好,不好,周大哥,你说我的对不对,对不对?”

话音还在空荡的原野上回响,林宇也已经泣不成声了,趴在周兴的尸体上哭了一会。便抹了抹眼泪,道:“周大哥,今天我专门还带来了两坛酒,都是你最喜欢喝的烧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