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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异常寒冷,空气明亮而清澈。大地一片雪白,天空好像是粘在这块白布上的蓝色顶棚,整个效果就像牙膏广告一样清新明快,只可惜地平线上那个粉红色的小点破坏了构图。

“现在白天也能看见了。”克恩说,“那到底是什么东西?”

他冷冷地瞪着灵思风,巫师被看得面红耳赤。

“干吗都看着我?”他说,“我也不知道那是个什么玩意儿,也许是彗星之类的。”

“我们会被烧焦吗?”贝檀问。

“我怎么知道?我又没被彗星击中过。”

他们都骑在马上,成一列纵队踏雪而行。马民似乎对克恩推崇备至,不但送了他几匹马,还为众人指点通往斯摩尔河的路——只需朝世界边缘方向前进一百英里就成。据克恩说,灵思风和双花可以在那儿坐船回环海。因为自己的冻疮,他决定与他们结伴而行。

贝檀立刻宣布自己也要同去,因为克恩说不定需要人帮他揉揉什么地方。

灵思风隐约察觉到了几点情感方面的火花。而且,克恩居然花了些工夫,试着打理胡子。

“我觉得她挺中意你的。”他说。克恩叹了口气。

“假如我年轻二十岁。”他的声音里充满渴望。

“然后呢?”

“我就是六十七岁。”

“这和那个有什么关系?”

“唔——怎么说呢?当我还是个年轻人的时候,我在全世界书写我的名字,那时,嗯,我的确爱那种火一般热烈的红化女人。”

“啊。”

“然后我老了些,开始偏爱那种金化、眼里闪着世界的光辉的女人。”

“哦?是吗?”

“可是当我更老些的时候,我开始认识到深色皮护、性情暴躁的女人的妙处。”

他停了下来。灵思风等着。

“然后呢?”他问,“然后怎么样?现在你更喜欢具备什么品质的女人?”

克恩那只湿漉漉的蓝眼睛转向他。

“耐心。”他说。

“真不敢相信!”一个声音从他们身后跳出来,“我竟然能同野蛮人克恩一同驰骋!”

是双花。一觉醒来,观光客得知自己竟有幸和史上最伟大的英雄呼吸相同的空气,从那时起他就表现得像只拿到香蕉种植园钥匙的猴子。

克恩问灵思风:“也许他是在轰刺我?”

“不。他一向如此。”

克恩在他的马鞍里转过身去。双花笑逐颜开,骄傲地朝他使劲挥手。克恩转身嘟哝道:

“他不是瞎子吧?”

“不是,可他的眼睛和别人的不一样。相信我。我的意思是——唔,就拿那些马民的帐篷来说吧,就是我们昨晚住的那种,还记得吗?”

“嗯。”

“依你看那帐篷是不是有点暗、油腻腻的,而且闻起来像匹病恹恹的老马?”

“要我说你形容得灰常准确。”

“可他不这么想。他会说那是顶无与伦比的野蛮人帐篷,里边挂着勇士们狩猎得来的巨大野兽,他们生活在文明的边缘、目光无比锐利。帐篷闻起来还有种罕见而奇异的树脂的味道,这树脂是战士们从商队劫掠的战利品,他们穿越了无垠的——嗯,等等等等。我可不是在瞎编。”

“他是个轰子?”

“有点儿。不过疯得很有钱。”

“啊,那他肯定不是轰子。我见多了,如果一个人有很多钱,那他就不是轰子,只是行为古怪而已。”

克恩再次转过身去。双花正在跟贝檀讲克恩是怎样单枪匹马击败了斯林贝德的女巫王手下那些蛇武士,又是如何偷走了鳄鱼神奥夫勒雕像上那颗神圣的钻石。

一个古怪的笑容从克恩脸上的皱纹里爬了出来。

“只要你愿意,我可以叫他闭嘴。”灵思风说。

“他会闭上嘴吗?”

“不,不太可能。”

“由他去吧。”克恩的手落到剑柄上,这把剑跟着他走南闯北好几十年,剑柄已经非常光滑。

“再说,我喜欢他的眼睛。”他说,“它们还能用上五十年。”

他们身后一百码的地方,箱子磕磕绊绊地在柔软的雪地里挪动。谁也不关心它对任何事情的看法。